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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的数据基础,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汇发〔2023〕21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特殊机构代码”章节,明确特殊机构代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自主赋码,规范特殊机构代码赋码范围、编码规则、申领和维护流程。二是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赋码服务线上办理方式和具体流程,简化代码赋码办理手续,进一步便利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外汇业务。 《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汇代码赋码服务线上办理功能上线的通知》(汇综发〔2021〕7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汇综发〔2020〕91号)同时废止。(完) 2023-10-30/dalian/2023/1030/1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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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涉外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好融资服务,眉山市分局指导工行眉山分行为辖区某公司定制“跨境贷”产品,为企业发放贷款290万元。该产品系工行以进出口企业真实的报关单、税单、海关企业信用评级等数据为基础建立业务模型,为优质进出口企业提供的线上融资服务。下一步,我市分局将持续指导银行积极对接涉外小微企业,了解企业融资需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2023-10-30/sichuan/2023/1030/2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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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构改革相关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及湖南省辖内各市(州)分局自2023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的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许可专用章样式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XX市(州)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根据业务条线不同,五角星下方分别刊“行政许可专用章(1)”、“行政许可专用章(2)”、“行政许可专用章(3)”。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及各市(州)分局原用于行政许可业务的印章同时废止。 2023-10-30/hunan/2023/1030/2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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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5万亿美元)。2023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9万亿美元)。 2023-10-30/shanxi/2023/1030/1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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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厦门市分局党总支的组织指导下,近日,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与厦门银行检查组临时党支部联合开展“以党建促交流 抓展业防风险”共建座谈活动,分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李宜聪同志出席活动并作工作指导。 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务实,效果突出,一是聚焦重点深入学习。围绕主题教育学习任务和防范外汇领域重大金融风险职责使命,深入学习2023年下半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管检司关于“稳步推进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文件精神,引领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点工作方向,不折不扣把总局工作要求落实到执法检查中。二是交流互鉴共同提升。本着信息互通、资源互享、经验互授、共同进步的目的,各检查骨干结合现场检查工作实际,就如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检查质量、巩固检查成果等方面交流体会,并围绕外汇展业这一主题,畅谈对金融机构外汇展业问题的思考和认识,在互学互鉴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调查研究谋求实效。统筹兼顾银行展业调查研究,以厦门银行现场检查为实例,共同研究当前外汇监管难点、堵点和解决思路,为稳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奠定基础。 李宜聪同志在座谈会上指出,此次联学共建是贯彻落实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有益探索,有力促进了业务共进、党建共赢,并对做好执法检查后续工作提出四点期望:一是坚持依法合规执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完整、准确做好证据链条,确保逻辑严谨、实事求是。二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发挥现场检查的一线优势,聚焦检查中发现的新业务、新情况,打造一批可供总局决策的调研成果。三是加强区域特色研究。立足两岸融合大背景,结合厦门银行对台业务特色,深入了解台企在厦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台胞生活诉求,收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四是推动银行流程再造。紧跟总局工作方向,指导银行按照“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展业理念,重造展业流程,促进银行合规水平再上台阶。 2023-09-12/xiamen/2023/0817/2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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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自贡市分局分管副局长带队赴荣县来牟镇举办外汇助力乡村振兴荣县行活动,此次活动以走访调研结合座谈交流形式开展。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荣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分行相关部门人员、7家当地主要茶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走访调研了来牟镇2家制茶企业生产车间,了解目前企业生产工艺、销售情况以及外贸形势,随后与7家当地主要制茶企业一起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对与会企业进行了外汇管理政策、金融政策的辅导解读,农业银行宣讲了外汇金融服务和信贷相关产品。与会企业畅所欲言,就目前外贸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并就企业反馈的问题一一解答并对企业提出的困难进行了记录。市分局分管副局长强调:一是调研结束后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研究企业提出的出口退税、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尽快向企业答复;二是当地金融机构要提升配套金融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三是各方加大助力,力争在年末实现荣县茶企自营出口翻番的目标。 2023-10-31/sichuan/2023/1031/2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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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报送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即期结售汇及衍生品履约报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含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负责采集、汇总辖内银行的统计数据,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衍生品业务报表和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实行总行报送制度、属地管理原则,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主报告行)汇总境内各分支机构的统计数据后,经所在地外汇分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其中,政策性银行、全国性银行以及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行使做市商职能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管理。 外汇分局可根据业务监管需要,要求辖内银行的分支机构报送衍生品业务报表。 2023-10-31/tianjin/2023/1031/2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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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和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共同为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揭牌)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部署,中国人民银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于2023年8月18日挂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区分行加挂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子。 2023-08-18/xiamen/2023/0818/2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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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353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34亿元,进口15093亿元,顺差344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64亿元,进口3461亿元,逆差119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3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28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65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15亿美元,进口2690亿美元,顺差3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44 325 贷方 20798 3015 借方 -18555 -2690 1.货物贸易差额 3441 499 贷方 18534 2687 借方 -15093 -2188 2.服务贸易差额 -1197 -174 贷方 2264 328 借方 -3461 -502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76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51 7 借方 -33 -5 2.3运输差额 -508 -74 贷方 513 74 借方 -1022 -148 2.4旅行差额 -1102 -160 贷方 90 13 借方 -1192 -173 2.5建设差额 58 8 贷方 95 14 借方 -37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55 23 贷方 300 43 借方 -144 -21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0 4 借方 -23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1 -29 贷方 115 17 借方 -317 -4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1 18 贷方 393 57 借方 -271 -3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7 28 贷方 581 84 借方 -384 -5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1 2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4-28/sichuan/2023/0428/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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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48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209亿美元,升幅为0.66%。 2023年4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5-07/sichuan/2023/0507/2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