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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4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万亿美元)。 2024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66.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43万亿美元)。 2024-12-31/xinjiang/2024/1231/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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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4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万亿美元)。 2024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66.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43万亿美元)。 2025-01-09/jilin/2025/0109/2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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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728亿美元,同比增长6%;进口19546亿美元,同比增长3%。前三季度,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叠加外需回暖共同拉动出口;同时,我国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大宗商品、机电产品等进口增多,推动我国货物贸易进口进一步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保持增长。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1582亿美元,同比增长30%。当前居民出境旅游、留学等持续恢复,旅行支出增长;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境外人员来华旅行增加,带动旅行收入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顺差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59亿美元,同比增长22%。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987亿美元,各类企业“走出去”整体合理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600亿美元。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但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接续发力,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4-11-13/fujian/2024/1113/2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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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将“科汇通”试点地区范围扩大至全国16市,广州市成为试点地区之一。2024年12月26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在广州地区启动“科汇通”试点。 “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开办资金直接汇入境内的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解决了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汇入科研资金无法可依的难题,开创了科研资金入境新路径,为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试点落地后,广州地区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可直接在广州地区银行享受外汇登记、资金汇划、变更、注销等“一站式”服务,开办资金的账户开立和使用还可以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外汇便利化政策,通过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率与灵活性的方式,实现了科研机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的优化。 在全球科技发展日益加快、国际科研合作日趋频繁的背景下,科研资金自由流动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将试点推广至广州地区,是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落实“科技金融”的又一有力举措,旨在进一步鼓励外资在广州地区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支持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以更便利的途径和更高效的方式进行国际合作和交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从而推动广州地区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进一步摸底广州地区科研资金跨境需求,推动试点政策落实落细,让更多科研机构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广州地区科技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科研领域高质量发展。 2025-01-06/guangdong/2025/0106/2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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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1-10/safe/2025/0110/25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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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1-10/guangdong/2025/0110/2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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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至11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召开2025年浙江省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刘玉苓作工作报告。张全兴、冯子兴、杨仁荣、郭锐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4年,面对内外部复杂严峻形势,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行总局、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党的建设、机构改革和业务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发挥“经济大省要挑大梁”作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浙江“红色根脉”优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巡视和审计整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有力有效。积极营造浙江经济发展的良好货币金融环境,及时落实降准、降息等各项货币政策,支持浙企发债融资。高效落地一揽子增量金融政策,与省级部门协同推动政策在浙江落地见效。强化利率政策传导落实,促进浙江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强。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在浙江逐步建立,全省科技服务业、绿色、普惠小微、数字经济、养老产业贷款余额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用足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快政策工具在浙江落地。区域金融改革示范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加强监测评估和风险警示,有力维护浙江金融安全稳定。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序下调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推动建立存量房贷利率常态化调整机制。持续推动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有力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五是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动17项政策在浙江落地见效。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应用扩大至全省,汇率避险服务持续优化,外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人民币跨境应用场景取得新突破,开展首办户拓展、示范户评选、重点户对接行动,多措并举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六是基层央行金融管理和服务提质增效。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全省建成并运行9个支付便利化优质服务区,外籍来华人员和老年人支付环境大幅改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科技赋能,征信服务、现金供应、国库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是机构改革和内部管理履职效能提升。稳妥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县域金融管理服务,确保县域金融服务质效不减。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树牢底线思维,货币发行、会计营业、安全保卫、网络安全、后勤服务、保密、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会议强调,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稳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金融力量。2025年重点抓好7个方面工作: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和审计整改,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五篇大文章”、“两重”“两新”、新质生产力、消费等重点领域,深入挖掘有效信贷需求,加大投放力度。提升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债券市场对科创、绿色、小微、普惠、消费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浙江经济回升向好。 三是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建立工作体系,深化与浙江省发改、科技、经信、环境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强化政策衔接、供需对接和业务支持。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深化杭州、嘉兴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普惠、绿色、养老、数字金融发展。 四是稳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立足宏观审慎定位支持浙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力度。统筹推进央行评级等工作,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持续提高金融监管效能,加强金融市场参与机构监督管理。 五是本外币协同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持续释放高水平试点政策红利,推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升级扩围,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展业改革提质扩面。持续深化汇率避险服务,推动融资担保增信政策增量扩面。聚焦贸易投资便利化,在全省开展“跨境人民币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 六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央行金融管理和服务。强化履职法治保障,持续优化县域金融服务。久久为功做好支付便利化工作,推动支付便利化优质服务区加载更多实用性强、便民惠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数字支付之省”建设,优化征信服务供给,深化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不断提升经理国库质效,做好现金服务与数字人民币试点。 七是全面强化内部管理。持续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履职运转高效安全。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水平,确保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转。 2025-01-13/zhejiang/2025/0113/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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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外汇管理实践及体制改革涉及的经济金融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制定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管理改革提供政策建议;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编辑出版《中国外汇》等刊物。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重要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平台,是指导全国外汇管理分支机构开展外汇领域研究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国内外汇管理、国际金融和开放经济领域权威的智库平台,是传播发布重大政策、分析热点问题的权威渠道。 2020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外汇研究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工作需要,外汇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清华大学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4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所学专业与博士后研究方向切合相关,或对所报课题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想法。 (四)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五)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流畅的外语阅读和交流水平。 (六)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拟设博士后研究课题方向 提供以下研究方向,申请人可在相关领域自行选定研究题目。 (一)人民币国际化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研究; (二)宏观经济周期与金融周期研究; (三)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 (四)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研究; (五)国际贸易金融领域法律问题研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5日(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凡申请本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究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和报名。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聘者姓名。(附件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答辩决议证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术成果证明,包括获奖、专利证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代表作(形式为论文者,需2篇以上)等。 6.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7.拟选项目研究计划书。 (三)本站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北京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根据笔面试总分择优录取。 四、在站待遇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研究中心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住房补贴。 (二)在站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 (三)在站期间户口及档案存放国家外汇管理局,出站后留京按照全国博管办有关规定配合解决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 (四)在站期间相关研究成果优先在社科院核心期刊《中国外汇》发表。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607室,邮编100048 联系人:秦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10-68402763 指定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2025-01-13/safe/2025/0113/25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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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召开2025年全省人民银行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安徽省人民银行系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全省人民银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行党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全链互动”党建工作机制作用,精准有效落实央行货币政策,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工作增量扩面,稳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不断推动金融服务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提升金融管理服务质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中有序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全省人民银行保持了“内稳外为”的态势,得到总行、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人民银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行、总局工作部署,以高水平金融服务支持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紧抓党的建设和内控内管,坚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做好中央巡视整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央行治理,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态。二是要紧抓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落实,发挥好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不断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撬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贷款保持较快增长,持续加强利率管理,推动债券市场稳健扩容,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质效。三是要紧抓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继续实施“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专项行动,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获得感,加大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发展力度,坚持科技赋能金融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激发全省发展活力。四是要紧抓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统筹推进地方中小银行风险防控和改革化险,依职责配合做好中小银行风险处置,持续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进一步支持全省提升金融稳定和风险处置水平。五是要紧抓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持续优化省会金融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快干部队伍建设和优化县域金融服务。六是要紧抓基础金融服务优化,深入推进法治央行建设,强化金融统计管理工作和国库服务监督履职,提升支付服务管理质效、征信服务监管质效和现金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科技安全管理,深化反洗钱监管工作强度,进一步推动全省金融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要求,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及安徽省分行工作会议任务部署,紧扣五个“更加注重”,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建成效。二是推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安徽稳外贸稳外资。三是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外汇金融服务,积极支持重要区域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效能。四是强化外汇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维护区域外汇市场秩序。五是深入开展内控监督,严格保障安全和质量,加大外汇宣传和研究。 2025-01-09/anhui/2025/0109/2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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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河南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内设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下辖17个市分局。在王均坦局长、朱培玉副局长的带领下,河南省分局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落实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服务河南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际收支处 负责分局综合、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复议应诉、执法证管理、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文秘、宣传、舆情、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档案、印章等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包括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统计、国际收支专项统计等;负责辖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负责辖区银行结售汇业务准入、银行外汇收支和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以及结售汇统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辖区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辖区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组织实施和调查研究;负责辖区银行卡跨境交易、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外币代兑机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等监督管理。负责落实辖区外汇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代码标准化、金融科技应用及技术支持工作。负责辖区外汇管理内审内控工作。负责辖区分局党建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本级党总支日常工作。 外汇管理处 负责辖区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汇兑真实性及境内外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保险类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负责辖区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负责辖区外币现钞管理及携带外币现钞等出入境管理。负责辖区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收支和汇兑、资金使用和账户的监督管理和统计监测;负责辖区直接投资、外债、或有负债、对外债权、跨境证券、衍生品交易及个人资本项目等外汇业务登记、汇兑管理;承担辖区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类机构除外)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等管理。 外汇检查处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辖区非现场检查分析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辖区违反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管理规定行为调查和处罚;负责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打击辖区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非法买卖外汇、逃汇及骗购外汇等涉嫌外汇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指导辖区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指导银行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监测报告体系,依职责分析和处理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负责辖区外汇管理系统重要性机构外汇业务监测,开展非现场外汇线索分析研判。 2024-10-31/henan/2017/0731/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