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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提出的扩大开放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遵循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稳步推进QDII各项工作,更好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按惯例,QDII额度最新情况于每月末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公布,欢迎大家关注和监督。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QDII改革,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II宏观审慎管理,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完) 2018-04-17/jilin/2018/0417/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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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原则是什么? 答: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2018-03-07/jilin/2018/0307/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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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 答:1.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 2.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 3.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 4.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项下收付款; 5.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2018-03-07/jilin/2018/0307/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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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汇管理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应当根据贸易方式、结算方式以及资金来源或流向,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并按规定进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金融机构应当查询企业名录和分类状态,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并向外汇局报送贸易外汇收支信息。 2018-03-14/jilin/2018/0314/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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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居民通过某境外网站购买所需物品,需要购汇向该境外网站支付货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国内居民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购买物品而产生的购汇,相当于向境外购买货物产品,计入横栏“310 货物贸易”,纵栏“05 居民个人”。 2018-02-28/jilin/2018/0228/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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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集装箱公司购汇支付海外港口的卸箱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海运卸箱费属于境外港口提供的辅助支持性服务,购汇计入横栏“321 运输”,纵栏根据集装箱公司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3-14/jilin/2018/0314/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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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居民在网上开店出售物品,收到国外客户寄来的货款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境内居民通过网上销售收入所得结汇,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05 居民个人”。 2018-02-28/jilin/2018/0228/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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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4月,银行结汇9911亿元人民币(等值1574亿美元),售汇9241亿元人民币(等值146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669亿元人民币(等值10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320亿元人民币,售汇839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2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91亿元人民币,售汇84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5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69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37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1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64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69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05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636亿元人民币。 2018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7533亿元人民币(等值5916亿美元),累计售汇38019亿元人民币(等值5992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486亿元人民币(等值7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556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475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80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97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6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29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532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614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819亿元人民币。 2018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723亿元人民币(等值2656亿美元),对外付款17348亿元人民币(等值275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25亿元人民币(等值99亿美元)。 2018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0529亿元人民币(等值11112亿美元),对外付款70447亿元人民币(等值1110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82亿元人民币(等值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5-23/jilin/2018/0523/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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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8年4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有何变化? 答:4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稳定。一是4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106亿美元,1-4月累计逆差76亿美元,近期外汇市场供求持续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二是4月份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逆差99亿美元,1-4月累计顺差8亿美元,今年以来相关市场主体的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其中,4月份涉外外汇收支顺差9亿美元。三是4月份我国外汇储备余额有所下降,主要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回调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运行平稳。 外汇市场供求主要项目继续呈现平稳有序态势。一是货物贸易仍是主要的外汇供给项目,4月份企业等非银行部门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306亿美元,环比增长84%,与海关进出口差额及其变动趋势大体一致。二是资本和金融账户结售汇基本平衡、略有盈余。4月份,非银行部门资本和金融账户结售汇顺差23亿美元,环比下降42%。三是企业、个人等服务贸易结售汇逆差稳中有降,4月份为178亿美元,环比下降19%,同比略降2%。其中,个人购汇规模保持平稳。此外,4月份远期结汇和售汇签约额同比分别增长1.6倍和3.1倍,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50亿美元,显示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下,汇率避险意识明显提升。 4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美元汇率、利率均有所走高,新兴市场资本外流和货币贬值压力增加,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保持稳定,说明我国经济基本面发挥了稳定外汇市场预期的根本性作用。未来,在国内经济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我国外汇市场将能够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总体延续合理均衡的跨境资金流动格局。 2018-05-23/jilin/2018/0523/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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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C类企业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是否以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来判断是否超90天?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此条款中的90天以符合国际结算惯例的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为标准进行判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企业应当及时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报告。此条款中的90天以实际对外付款日期与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的间隔为标准计算。 2018-04-17/jilin/2018/0417/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