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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分局顺利完成了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统计系统数据核查模块试运行及推广上线工作,坚持系统核查与人工核查相结合,指导银行、中心支局利用新模块提升了核查成效。 2018-01-02/jilin/2018/0102/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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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管理信息申报单证包括哪些? 答: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管理信息申报单证包括《境内汇款申请书》、《对外汇款/承兑申请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涉外收入申报单》和《境内收入申请书》。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申报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管理信息包括: (一)交易单证号:在申报凭证相应栏目中填写合同号、发票号。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本身无交易单证号的,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可不填写。 (二)代垫或分摊的服务贸易费用和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之前服务贸易项下前期费用:应在申报凭证的交易附言栏目中表明“代垫”、“分摊”、或“前期费用”字样。 (三)服务贸易项下退汇:应在申报凭证的退款栏目中进行确认或在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退汇”字样; (四)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管理信息。 2018-01-02/jilin/2018/0102/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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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企业名录的变动周期是怎样的?对于贸易收支业务发生频率较高的企业,是否在办理每笔业务前都需要查询名录? 答:企业名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动态变化、实时更新。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问: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是按首笔收支业务发生日期计算,还是首笔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计算?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五条,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指新列入名录企业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入或支出业务之日起90天,与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无关。 2018-01-17/jilin/2018/0117/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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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二是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三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四是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2018-01-24/jilin/2018/0124/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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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对贸易项下国际收支有何规定? 答:国家对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出口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 境内机构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国家可以依法对贸易外汇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2018-01-11/jilin/2018/011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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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若放款资金由境外银行提供(例如包买行为境外银行的福费廷业务),此类融资款及回款是否也可直接进入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答: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银行放款及境外回款。对于符合规定的由境外银行提供的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属于买断型的,融资款应当进入企业的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属于非买断型的,融资款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境外回款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 2018-02-01/jilin/2018/0201/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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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承运一批物资到国外,途中需要在香港换装香港的集装箱,并向香港有关部门支付租赁集装箱的费用。运输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运输从属费用,计入横栏“321 运输”,纵栏根据该运输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企业收取境外公司租赁集装箱的租金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1-11/jilin/2018/0111/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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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A公司向境外出口货物,并以该出口货物向境内C保险公司投保,后因货物损失等原因,境外进口商B公司要求支付赔款。如果受益人为境内出口商A公司,则该赔款支出应如何申报? 答:若保险合同中受益人为境内出口商A公司,境内保险公司对境内A公司负保险理赔责任。则境内A公司支付给境外B公司的赔偿款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货物损失赔偿。 2018-01-11/jilin/2018/011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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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A人力资源公司向美国B公司承包的某国基础设施工程提供劳务输出服务,收到美国B公司支付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社保及津贴等费用,则A公司应如何申报? 答:由于劳务派遣人员与境外B公司不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境内人力资源公司向境外合作企业提供劳务输出服务取得的报酬,应申报在“224010 服务贸易—建设—境外建设”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境外工程劳务输出报酬。 2018-01-17/jilin/2018/0117/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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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结售汇业务是指什么? 答: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问: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什么? 答: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2018-01-24/jilin/2018/0124/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