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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05-26/hubei/2021/0526/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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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贸易外汇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鄂汇综发〔2021〕9号)及相关外汇管理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会同人行恩施中支、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税务局、辖内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和辖内外贸企业,召开“恩施州贸易外汇常态化服务工作推进会”活动。 会议分为政策培训、企业座谈和主管部门政策反馈三项议程。首先由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等5部门及商业银行代表逐一宣讲当前促外贸政策,分别就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跨境人民币结算优惠措施、商务局出口企业扶持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全球法人识别码赋码和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做详细讲解。切实回应外贸企业需求,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务求实用、高效,牢牢把握服务实体、便利民生的出发点,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外贸企业水平。 随后企业代表发言,阐述当前发展形势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向主管部门提出诉求及建议等。最后由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建议和诉求逐一反馈,就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政策层面及服务举措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各部门表示今后会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今后,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将继续推进贸易外汇常态化服务,做好服务对象的后续跟踪,就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合作,建立数据共享、政策互通、业务互联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协同效应,扎实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助力辖内涉外经济稳步发展。 2021-05-19/hubei/2021/0519/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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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贸易外汇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鄂汇综发〔2021〕9号)及相关外汇管理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会同人行恩施中支、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税务局、辖内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和辖内外贸企业,召开“恩施州贸易外汇常态化服务工作推进会”活动。 会议分为政策培训、企业座谈和主管部门政策反馈三项议程。首先由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等5部门及商业银行代表逐一宣讲当前促外贸政策,分别就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跨境人民币结算优惠措施、商务局出口企业扶持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全球法人识别码赋码和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做详细讲解。切实回应外贸企业需求,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务求实用、高效,牢牢把握服务实体、便利民生的出发点,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外贸企业水平。 随后企业代表发言,阐述当前发展形势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向主管部门提出诉求及建议等。最后由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建议和诉求逐一反馈,就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政策层面及服务举措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各部门表示今后会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今后,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将继续推进贸易外汇常态化服务,做好服务对象的后续跟踪,就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合作,建立数据共享、政策互通、业务互联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协同效应,扎实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助力辖内涉外经济稳步发展。 2021-05-19/hubei/2021/0519/1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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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印发)第十三条修改为“做市商未认真履行做市义务或存在严重扰乱外汇市场行为的,外汇局可以依法约谈、风险提示,并依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附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3-31/hubei/2021/0519/1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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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现印发各分局、外汇管理部,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5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13日 2021-04-29/hubei/2021/0519/1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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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1-03-31/hubei/2021/0519/1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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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10-26/hubei/2021/1026/1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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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10-26/hubei/2021/1026/1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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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21-11-02/hubei/2021/1102/1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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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与襄阳市商务局联合主办召开襄阳市涉外企业汇率避险及跨境人民币政策宣讲会。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襄阳市商务局相关人员及10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负责人等200余人参会。 会议总结了前期襄阳市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推进所做的工作,就后期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再推进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一是理性审视当前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襄阳市已基本形成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的套保产品体系,全市10家银行具有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完全可以覆盖市场需求。二是要坚持“风险中性”原则开展汇率套保管理。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坚持“保值”而非“增值”的风险管理思路,聚焦主业、套保避险,既有助于企业自身稳健经营,也有助于推动外汇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要协调联动,政银企三方共同做好汇率风险管理。汇率风险管理不是企业一方的责任,需要政银企三方合力做好相关工作。外汇局要加大外汇市场政策的有效供给,增强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持续创造条件支持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 会议还讲解了跨境人民币有关的知识和政策,从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形象、直观地对新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会议普及了汇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中性概念、企业要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原因、企业汇率风控的短板、企业汇率风险非中性的具体表现、企业如何做到汇率风险中性五方面知识。两家企业代表分享了运用银行套保产品,避免企业财务损失的案例。交通银行总行专家向参会企业家们做了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的宣传及跨境人民币相关知识讲解。 会议现场,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工作人员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发放汇率避险宣传手册,让企业可以有更多的精力聚焦主业,降低汇率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下一步,襄阳市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继续做好“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和推广,助力企业选择简单、易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策略实现“保值”稳经营,用行动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10-28/hubei/2021/1028/1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