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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总省局汇率风险管理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作用,切实推动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增效,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丹东市分局(以下简称丹东市分局)组织召开汇率风险管理及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会,丹东地区16家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丹东市各银行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情况,进一步压实银行主体责任,提升银行落实外汇管理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宽甸营管部有关同志就做好县域地区外汇管理服务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外汇管理政策充分惠及县域经营主体。 杨慧副科长对做好相关工作进行系统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银行提高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深化政策宣传推广,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注重政策实效。二是要精准发力,优化汇率风险管理,推动银行用好省政府汇率风险管理资金奖励政策,提升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实现“首办户”和套保率的双提升。三是要把握重点,丰富平台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平台的使用率。四是要聚焦县域,推动服务延伸基层,希望各商业银行充分发挥网点优势,确保县域地区外汇职责不缺位、服务不断档。 今年以来,丹东市分局始终坚持“立足本职 服务地方”的工作理念,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用好用足外汇管理政策,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2025年以来,丹东地区新增外汇套保“首办户”13家,企业外汇远期期权等套期保值产品签约额6173万美元,同比增长21.2%。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实现“零突破”,企业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1203万美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手续繁”的难题。 下阶段,丹东市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国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拓宽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使用深度和广度,推动便利化政策向县域延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5-11-13/liaoning/2025/1113/2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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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扎实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抚顺市分局积极落实总局和省分局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政策宣导、调研督导、业务辅导、监测指导四个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系列活动,成功实现为企业“减负”、为银行“增效”、为监管“提质”的工作目标。 坚持政策宣导,培植诚信用汇环境。抚顺市分局积极开展基层“五进入”活动,下沉宣传重心,通过“进校园、进农村、进商圈、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面对面宣导外汇政策,厚植辖区诚信基因,拓宽外汇管理改革成果的社会惠及面,持续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服务环境,为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持调研指导,疏通展业问题堵点。抚顺市分局先后多次赴辖区试点银行开展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专题调研,与试点银行就展业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堵点一一探讨,围绕便利化政策衔接、客户分类重评周期、系统样本阈值设定、客户体验感等方面,给出意见建议。试点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外汇局的下沉指导不仅提振了银行推进展业改革的信心,更为接下来银行分行层面展业改革提供了工作保障。 坚持业务辅导,提升人员能力水平。抚顺市分局组织全辖银行机构外汇从业人员开展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培训,邀请银行业务讲师与外汇局业务人员共同授课,通过解读政策条款、讲解政策执行重点、剖析银行改革现状、演示具体操作流程、分享试点银行经验等方式,帮助银行从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两个角度掌握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内涵与业务实操的关键环节,更好发挥银行风险“探头”作用。 坚持监测督导,防范跨境资金风险。抚顺市分局建立定期信息反馈机制,要求试点银行按季报送相关报表,持续监督试点银行展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及时纠偏、及时总结,杜绝展业改革进程中,银行违规展业或影响合规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微观感受的情况。同时密切关注辖区法人银行展业改革意愿、进展,坚持“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审慎推进展业试点。 2025-11-27/liaoning/2025/1127/2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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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局辽阳市分局在辽宁省分局指导下,联合辽阳市公安局、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阳海关、辽阳市商务局及辽阳外汇自律机制在辽阳地区联合开展202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活动聚焦“诚实守信,利企惠民”主题,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打击走私,提升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规用汇意识,鼓励诚信办理外汇业务。 本次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地下钱庄、打击走私、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及汇率避险等相关外汇知识普及。宣传月期间,通过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解答公众关心的用汇问题,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播放外汇及打击走私政策宣传短片、银行电子广告牌滚动播放外汇风险提示,进一步提升了合规用汇宣传在辽阳地区的覆盖面。 活动期间,国家外汇局辽阳市分局与辽阳市公安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围绕“防风险、打犯罪、强服务、促发展”四大主要目标,深化行刑衔接等七大领域合作,推动形成“风险共防、线索共研、案件共办、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开展“送策进企、送策下乡”,扩大外汇政策宣传主体覆盖面。联合辽阳市公安局成功举办了外汇政策暨打击走私知识竞赛,旨在夯实金融机构一线业务人员的政策理论基础,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与合规操作能力。政银企同向发力,组织银企对接,精准施策市场主体,打通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 2025-10-10/liaoning/2025/1010/2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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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局辽阳市分局在辽宁省分局指导下,联合辽阳市公安局、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阳海关、辽阳市商务局及辽阳外汇自律机制在辽阳地区联合开展202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活动聚焦“诚实守信,利企惠民”主题,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打击走私,提升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规用汇意识,鼓励诚信办理外汇业务。 本次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地下钱庄、打击走私、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及汇率避险等相关外汇知识普及。宣传月期间,通过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解答公众关心的用汇问题,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播放外汇及打击走私政策宣传短片、银行电子广告牌滚动播放外汇风险提示,进一步提升了合规用汇宣传在辽阳地区的覆盖面。 活动期间,国家外汇局辽阳市分局与辽阳市公安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围绕“防风险、打犯罪、强服务、促发展”四大主要目标,深化行刑衔接等七大领域合作,推动形成“风险共防、线索共研、案件共办、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开展“送策进企、送策下乡”,扩大外汇政策宣传主体覆盖面。联合辽阳市公安局成功举办了外汇政策暨打击走私知识竞赛,旨在夯实金融机构一线业务人员的政策理论基础,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与合规操作能力。政银企同向发力,组织银企对接,精准施策市场主体,打通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 2025-11-13/liaoning/2025/1113/2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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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1.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 (辽汇发〔2022〕12号)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1.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营口片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 (辽汇发〔2019〕10号) 三、国际收支外汇管理 1.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辽汇发〔2023〕6 号)) 2025-12-03/liaoning/2025/1203/2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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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建立和形成了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统计框架。为优化制度体系,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国际收支统计规范性文件。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9〕6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等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36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2025-10-31/liaoning/2025/1031/2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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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33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47亿美元,升幅为0.14%。 2025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11-07/liaoning/2025/1107/2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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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操作细则>的通知》(辽汇发〔2014〕86号)。 特此通知。 2025-12-03/liaoning/2025/1203/2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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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21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52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7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948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0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201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16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84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88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5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9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73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2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6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38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29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3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1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7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506亿SDR。(完) 2025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3948 1956 1429 贷方 2 82444 11565 8449 借方 3 -68496 -9609 -70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5693 2201 1608 贷方 5 74819 10496 7668 借方 6 -59126 -8295 -6060 1.A.a 货物 7 19213 2695 1969 贷方 8 66934 9390 6860 借方 9 -47721 -6695 -4891 1.A.b 服务 10 -3520 -494 -361 贷方 11 7885 1106 808 借方 12 -11405 -1600 -1169 1.A.b.1 加工服务 13 200 28 20 贷方 14 254 36 26 借方 15 -55 -8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24 17 13 贷方 17 277 39 28 借方 18 -153 -21 -16 1.A.b.3 运输 19 -930 -131 -95 贷方 20 2259 317 231 借方 21 -3189 -447 -327 1.A.b.4 旅行 22 -3589 -503 -368 贷方 23 989 139 101 借方 24 -4578 -642 -469 1.A.b.5 建设 25 156 22 16 贷方 26 343 48 35 借方 27 -187 -26 -1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6 -29 -21 贷方 29 43 6 4 借方 30 -249 -35 -26 1.A.b.7 金融服务 31 -4 -1 0 贷方 32 61 9 6 借方 33 -65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8 -78 -57 贷方 35 328 46 34 借方 36 -886 -124 -9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42 76 56 贷方 38 1265 177 130 借方 39 -723 -101 -7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55 120 88 贷方 41 2008 282 206 借方 42 -1154 -162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5 -9 -7 贷方 44 32 4 3 借方 45 -97 -14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6 -4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69 -10 -7 1.B 初次收入 49 -2324 -326 -238 贷方 50 6625 929 679 借方 51 -8949 -1256 -917 1.C 二次收入 52 579 81 59 贷方 53 1000 140 103 借方 54 -421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3948 -1956 -1429 2.1 资本账户 56 7 1 1 贷方 57 9 1 1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3955 -1957 -143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4795 -2075 -151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242 -314 -230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842 -399 -291 2.2.1.1.1.1 股权 63 -2867 -402 -294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25 3 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600 85 62 2.2.1.1.2.1 股权 66 991 140 102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90 -55 -40 2.2.2 储备资产 68 839 118 86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3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4 1 0 2.2.2.4 外汇储备 72 848 119 87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9亿美元(折约149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5074 4898 3639 贷方 2 231370 32296 23983 借方 3 -196296 -27399 -20345 1.A 货物和服务 4 40849 5704 4234 贷方 5 211241 29486 21900 借方 6 -170391 -23782 -17666 1.A.a 货物 7 52015 7262 5394 贷方 8 188893 26366 19582 借方 9 -136878 -19105 -14188 1.A.b 服务 10 -11166 -1558 -1161 贷方 11 22347 3119 2318 借方 12 -33513 -4677 -3478 1.A.b.1 加工服务 13 561 78 58 贷方 14 689 96 71 借方 15 -128 -18 -1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315 44 33 贷方 17 738 103 76 借方 18 -422 -59 -44 1.A.b.3 运输 19 -2641 -369 -274 贷方 20 6443 899 668 借方 21 -9085 -1268 -942 1.A.b.4 旅行 22 -10908 -1522 -1135 贷方 23 2738 382 284 借方 24 -13646 -1905 -1418 1.A.b.5 建设 25 370 52 38 贷方 26 882 123 91 借方 27 -512 -71 -5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756 -106 -78 贷方 29 155 22 16 借方 30 -911 -127 -95 1.A.b.7 金融服务 31 11 2 1 贷方 32 222 31 23 借方 33 -211 -29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872 -261 -194 贷方 35 673 94 70 借方 36 -2545 -355 -26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52 203 150 贷方 38 3700 516 384 借方 39 -2247 -314 -23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537 354 264 贷方 41 5916 826 614 借方 42 -3378 -472 -3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51 -21 -16 贷方 44 113 16 12 借方 45 -264 -37 -2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3 -12 -9 贷方 47 79 11 8 借方 48 -162 -23 -17 1.B 初次收入 49 -6844 -955 -705 贷方 50 17794 2484 1842 借方 51 -24639 -3440 -2547 1.C 二次收入 52 1069 149 110 贷方 53 2335 326 242 借方 54 -1266 -177 -1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33885 -4733 -3506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12 2 1 借方 58 -15 -2 -2 2.2 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33881 -4732 -350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37642 -5257 -3900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589 -780 -583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8479 -1184 -882 2.2.1.1.1.1 股权 63 -7192 -1004 -74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287 -179 -137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2889 404 299 2.2.1.1.2.1 股权 66 3812 532 396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922 -129 -97 2.2.2 储备资产 68 3761 524 39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46 -34 -2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06 -15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4113 573 431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189 -165 -1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1亿美元(折约430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11-07/liaoning/2025/1107/2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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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85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630亿元,进口15217亿元,顺差641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07亿元,进口3404亿元,逆差79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5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0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9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5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416亿美元,进口2625亿美元,顺差79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616 792 贷方 24237 3416 借方 -18621 -2625 1.货物贸易差额 6413 904 贷方 21630 3049 借方 -15217 -2145 2.服务贸易差额 -797 -112 贷方 2607 367 借方 -3404 -480 2.1加工服务差额 57 8 贷方 73 10 借方 -16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81 11 借方 -49 -7 2.3运输差额 -331 -47 贷方 687 97 借方 -1018 -143 2.4旅行差额 -959 -135 贷方 396 56 借方 -1355 -191 2.5建设差额 89 13 贷方 135 19 借方 -47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4 -8 贷方 2 0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 0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0 -16 贷方 131 19 借方 -241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94 27 贷方 426 60 借方 -232 -3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13 44 贷方 652 92 借方 -340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2 贷方 13 2 借方 -30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15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1-28/liaoning/2025/1128/2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