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展业办法》)第二条所称“金融机构”的定义是什么? 答:《展业办法》第二条中所称“金融机构”包括:境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类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具有经营许可的境内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交易结算类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境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具有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经营许可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其他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 2. 如何理解《展业办法》第三条第二项中“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内控制度并辅以信息系统控制”的规定? 答:银行应当基于自身的外汇展业内控制度,建立相应的系统以实现重点环节信息化管理,如客户尽调信息归集、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客户分类与事中审核联动、事后监测筛查处置等重点环节。系统控制的目标是通过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系统落地内控制度要求,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各展业环节有效联动,提升展业效率,降低道德风险。展业系统可以是新架设的独立系统,也可以是依托银行现有系统的新增功能模块。 3. 《展业办法》第九条“相关资料和记录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期限留存备查”中的留存期限如何理解? 答:现行外汇管理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期限执行;现行外汇管理法规无规定,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法律法规中均无明确规定的,银行应留存相关资料和记录五年备查。 4. 客户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客户尽职调查由“基础尽调”和“外汇业务专项尽调”组成。其中,“基础尽调”主要是复用银行既有尽调信息,如客户身份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等。“专项尽调”是指对客户外汇业务特征进行的尽调,如客户外汇业务年限、规模、结构,以及银行掌握的客户内外部评价等。 5. 如何理解《展业办法》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在与客户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关注并审查客户身份、交易以及风险状况”的规定? 答:《展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持续尽职调查条款,持续尽职调查即尽调要素重检,可分为“触发式”和“周期式”两种。“触发式”尽调要素重检是指银行发现《展业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为证实客户身份及交易背景真实,对客户进行重新识别的过程。“周期式”尽调要素重检是指银行根据自身风险管理策略及客户身份、交易以及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持续尽职调查周期,并定期进行尽调要素重检的过程。 6. 《展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及第十七条第二项中“相关监管部门”具体是指哪些监管部门? 答:根据外汇管理工作的特点,《展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及第十七条第二项中“相关监管部门”目前是指海关总署及其分支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也鼓励银行适当收集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信息。 7. 如客户为洗钱高风险客户,银行在事中外汇业务审核过程中还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银行落实外汇展业要求不影响履行反洗钱义务。银行为客户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同时履行相应的反洗钱义务。 8. 如何理解《展业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对于一类客户,银行可凭客户提交的纸质或电子形式的指令为其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及结售汇业务”的规定? 答:银行和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注意,一类客户凭指令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及结售汇业务是“可凭”而非“应凭”。银行可结合自身风险管理政策及客户的具体特点,自主决定一类客户中可凭指令办理跨境收支及结售汇业务的客户范围;或结合自身风险管理政策及具体外汇业务的特点,自主确定一类客户中可凭指令办理的具体的跨境收支及结售汇业务种类。对依法需履行核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外汇业务,银行与客户应当按其他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展业办法》第二十三条中的“外汇资金收付”包括境内外汇划转;“结售汇业务”包括结售汇和结售汇资金的支付。 9. 如何理解《展业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银行为客户办理的外汇业务涉嫌违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但有证据证明自身已勤勉尽责进行外汇展业的,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答:《展业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了尽职免责条款,积极回应银行诉求,避免“唯结果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客户在银行办理的外汇业务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如银行有证据证明其在全流程展业过程中,已落实了勤勉尽职审核责任,则不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4-01-15/shaanxi/2024/0115/1743.html
-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展业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展业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展业办法》共六章3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展业办法》的银行需遵循全面性、有效性、一致性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外汇展业内控制度。二是要求银行落实“了解客户”责任。银行应对客户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动态更新。支持银行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进行客户分类。三是明确外汇业务差异化审核措施。对于一类客户,银行可凭客户指令办理外汇业务;对于二类客户,银行应坚持“风险为本”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外汇业务审查;对于三类客户,银行应根据风险状况强化审核措施。四是强化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与报告。要求银行建立合规风险监测分析机制,及时上报外汇风险交易并酌情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五是明确“尽职免责”原则。银行能够证明已勤勉尽责进行外汇展业的,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未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的,按照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外汇展业,不受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广泛调研、审慎试点,形成《展业办法》,并于2023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绝大部分意见已吸收采纳,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见《关于<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合公众意见建议中普遍关注的问题,同步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问答》。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指导银行扎实准备、稳妥推进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推动银行建立健全兼顾便利化与防风险的制度性、系统性安排,切实为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保驾护航。 2024-01-15/shaanxi/2024/0115/1744.html
-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法》实施期间,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未选择适用《办法》模式的,外汇展业执行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 二、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就本行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建设等符合《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况,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后方可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辅导辖内有意愿适用《办法》模式的银行,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附件:《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2024-01-15/shaanxi/2024/0115/1742.html
-
近年来,外汇局榆林市分局把服务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致力于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做到“三个坚持”全力护航外贸企业发展。 坚持“靶向式”精准宣传。面向辖区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助企行”活动,举办汇率避险座谈会和汇率风险管理专项培训会,制作发布外汇衍生品业务宣传长图。指导银行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客户培训会、汇率避险产品推介会、重点出口企业研讨会等活动,全方位开展汇率避险宣传。 坚持“几家抬”工作思路。联合当地海关、商务部门建立“政银企”联动工作机制,为外贸企业办理外汇远期业务提供方便,指导银行对企业减费让利,推动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坚持“一企一策”工作方法。建立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拓展名单,按照精准拓展“首办户”、精准推介“新产品”、精准对接“新需求”的思路,“一对一”帮助企业制定汇率风险管理方案,持续推进汇率避险政策扩面增量。 2024-01-15/shaanxi/2024/0115/1741.html
-
2024-01-15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1/content_6925668.htm
-
2024-01-15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1/content_6925869.htm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南充市分局为“专精特新”企业某电子有限公司办理了外债签约登记,指导工商银行南充分行快速为企业办理了10万美元外债资金入账,极大缓解了企业初创过渡期资金紧张的压力。这标志着南充市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顺利落地。 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发布以来,南充市分局立即组织辖内各银行对自身存量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客户开展梳理摸排,了解企业跨境融资实需,逐户上门开展政策宣讲和对接辅导,确保意向企业对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尽知尽享。 下一步,市分局将重点关注辖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联合市经合局、银行等多部门加大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促进更多试点业务落地,推动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增量提质,进一步提升辖内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024-01-15/sichuan/2024/0115/2447.html
-
近日,廊坊市分局联合辖内商业银行开展“风险中性惠民利企 成就伙伴”主题宣讲活动,向5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和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 活动中,廊坊市分局以《汇率风险中性管理涉外企业稳健经营》为题介绍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与服务及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内容,建设银行廊坊分行介绍了人民币汇率走势影响因素、外汇衍生品种类及应用。 廊坊市分局将持续开展外汇利企惠民实践活动,主动对接相关银行和企业确保宣讲要把政策讲明白、把疑惑解释好、把诉求解决好。 2024-01-15/hebei/2024/0115/2204.html
-
2024-01-15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1/content_6925910.htm
-
2024-01-15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1/content_69256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