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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支持外贸升级转型,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进一步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机构(以下简称区内机构)无须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及进行《登记证》年检。已核发的《登记证》不再使用。 新设区内机构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购结汇前,应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货物贸易法规),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已办理《登记证》的区内机构,按照货物贸易法规规定签署《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区内机构直接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确认该区内机构为“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后,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外汇收支业务。 二、区内机构可将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区内机构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开户登记、存放规模、期限以及调回要求等应按货物贸易法规办理。其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应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办理。 三、简化区内机构货物贸易付汇管理。区内机构办理货物贸易付汇,参照货物贸易法规提供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无须提供《登记证》,可以在所在地以外的省、市办理异地付汇业务。货物贸易法规规定需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项下货物贸易可以以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替代。金融机构无需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核注、结案等手续。 区内机构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支付手续时,如提供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经营单位为其他机构,须提供付汇人与经营单位不一致原因的书面说明及可证实交易真实性及该不一致情况的商业凭证及相关海关监管单证,并留存相关单证备查。金融机构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 四、区内机构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提前购汇及实际对外支付须在同一家金融机构办理,因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区内机构提前购汇后未能对外支付的,区内机构可自主决定结汇或保留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 五、简化区内机构货物贸易结汇管理。区内机构按货物贸易法规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货物贸易收入结汇,金融机构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 六、简化区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区内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可要求区内机构和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区内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由金融机构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直接审核交易单证后办理。按规定应提交税务凭证的,从其规定。 七、外汇局按照货物贸易法规对区内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监测,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或现场检查,并根据核查和检查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应参照货物贸易法规制定本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风险防范操作性规定(要求见附件)。天津、上海、江苏、广东、重庆、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九省、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应于2013年5月28日前将本地区风险防范操作性规定报总局备案。各分局应积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用于监管需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数据。 各分局应将通知正文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含总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5月22日 2015-10-24/xiamen/2015/1024/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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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013年12月印发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2),主要修订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境外上市的境内非金融企业等指定主体纳入统计。参考名录见附件1第五部分附录(十)。 二、分拆Z表、A01和A02表,以与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汇发〔2014〕18号印发)一致。 三、细分股权工具类型。将原“股票”更名为“普通股”,并新增 “非参与性优先股”和“参与性优先股”选项。该调整涉及B表和H表。 四、在G系列报表的“交易类型”中增加“医疗保健”选项,并新增“交易方式”(线上或线下)要素。 五、B01、B04和B06表中增加“业务类型”;H01表中补充“非居民委托人代码”、“业务编号”和“投资品种类型”,H02表中补充“居民委托人代码”和“投资品种类型”,以便与数据采集规范一致;H02表中的“居民委托人产品代码”更改为“业务编号”;H01表和H02表均增加“业务类型”。 六、在对方部门下取消“国际组织”选项,改为在对方国家/地区中增加“国际组织”(IOS)选项。同时,提供国际组织名录供填报使用。 修订后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 2016年 9月 1日起 施行,按本制度进行的首次申报应于 2016年 10月 10日前 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3〕4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接口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文后应立即转发辖内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为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本制度施行中遇到的业务问题,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并及时向申报主体提供指导和帮助。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357,68402310,68402434。 特此通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 年6月3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附件2: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表 2016-06-24/xiamen/2016/0624/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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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银行: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丰富市场参与主体,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现就调整境内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通知如下: 一、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后,在满足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业务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相应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 金融机构应将本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备案。 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外汇交易,应基于对冲代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风险、在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内开展做市和自营交易、从事符合规定的自身套期保值等需要,并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清算、信息等法规、规则及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货币经纪公司(含分支机构),可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外汇对外汇交易、外汇拆借等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经纪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施事前资格许可。货币经纪公司开展外汇经纪业务,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法规、规则。 四、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相应调整有关业务规则及系统,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负责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交易、清算的日常监控工作,发现异常交易、清算情况应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五、金融机构应遵守职业操守和市场惯例,促进外汇市场自律管理和规范发展。 六、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6]6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部分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2]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3]46号)同时废止,其他文件中涉及银行间外汇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即转发辖内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05-13/xiamen/2015/0513/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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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7]52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刘宏玉 孟德胜 电 话:010-68402129 010-68402113 附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4月23日 附件1: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2013-04-08/xiamen/2013/0408/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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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月我们已经连续邀请了好几个部门发布前三季度的经济数据,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现在先请王春英女士做介绍。 2016-10-21 09:55:40 · 王春英: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6-10-21 10:03:54 · 王春英: 2016年前三季度,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且不平衡,国际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好于预期,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局一方面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统计监测,强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呈缓解态势。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6年前三季度,银行累计结汇7.13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08万亿美元),售汇8.73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33万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6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434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6年前三季度,累计涉外收入13.60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07万亿美元),对外付款15.2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32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543亿美元)。 2016-10-21 10:04:59 · 王春英: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为逆差。2016年前三季度,按照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下降19%,售汇下降19%,结售汇逆差2434亿美元;前三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下降16%,支出下降9%,涉外收付款逆差2543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逆差83亿美元。 2016-10-21 10:11:45 · 王春英: 第二,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6年一季度逆差1248亿美元,二、三季度逆差较一季度明显收窄,第二季度是490亿美元,第三季度是696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前三个季度的逆差分别为1123亿、565亿和855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在一季度为逆差366亿美元,第二和第三季度转为顺差107亿和176亿美元。 2016-10-21 10:14:50 ·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连续下降,企业外汇融资意愿回升。今年第一季度,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就是说客户从银行买汇与银行涉外外汇支出之间的比是80%,第二季度回落到74%,第三季度进一步降到70%。2016年前三季度,境内外汇贷款余额降幅逐季收窄,分别是353亿、234亿和120亿美元;第一和第二季度,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分别下降349亿和50亿美元,第三季度上升60亿美元,其中,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自3月起连续回升。 2016-10-21 10:17:52 · 王春英: 第四,结汇率先升后降,总体保持基本稳定。2016年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9%,二季度升至63%,三季度为59%。从境内外汇存款余额看,一季度增加341亿美元,二、三季度分别减少111亿和54亿美元。其中,个人外汇存款余额在前个三季度的增幅分别是115亿、14亿和36亿美元,显示当前市场主体持汇意愿总体较年初减弱。 2016-10-21 10:21:40 ·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逆差先降后升,近期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意识有所增强。2016年前三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下降56%,远期售汇签约下降62%,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581亿美元,同比下降65%。其中,一季度逆差363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8亿美元,三季度逆差扩大至211亿美元。 2016-10-21 10:24:25 · 王春英: 以上是我要通报的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6-10-21 10:26:19 · 主持人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 2016-10-21 10:27:02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想请问近期我国的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变化?您如何看待未来的发展趋势?谢谢。 2016-10-21 10:27:15 · 王春英: 今年以来,我国外汇供求的平衡状况总体是好转的,第三季度结售汇逆差比二季度扩大主要是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具体包括旅行和投资收益两大方面:首先,暑期和国庆假期前通常是国内居民境外留学或者旅游购汇的高峰期。今年第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了132亿美元,往年也是这样的。比如,2014年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二季度扩大了147亿美元,2015年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249亿美元。其次,在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完成和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后,相关企业都会在6—9月份购汇向外方支付投资收益。今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了82亿美元。总的来说,今年第三季度的银行结售汇逆差696亿美元,如果剔除上面两个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三季度的结售汇逆差是482亿美元,略低于二季度490亿美元的逆差。 2016-10-21 10:27:47 · 王春英: 近期,一些有利于跨境资本流动均衡发展的积极因素继续显现,有几个方面的数据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下:一是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可能告一段落,跨境融资需求回升。今年6月末,全口径外债余额1.39万亿美元,比3月末增长了2%,初步逆转了2015年二季度以来持续下降的态势;截至9月末,进口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跨境外币融资余额已连续7个月回升,累计增加了320亿美元;5—9月份,企业的跨境外币贷款资金连续5个月呈现净流入。二是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规模提升。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统计,截至今年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余额已经连续7个月上升,其中,8月份、9月份增幅分别是491亿和767亿元人民币,屡创新高。三是虽然第三个季度个人购汇因为季节性因素比第二季度有所增加,但购汇规模是低于上年同期的,也低于今年第一季度,说明前期个人购汇需求已经得到较大释放,也显示当前个人购汇还是比较理性的。 2016-10-21 10:35:45 · 王春英: 从未来看,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仍然有望保持基本稳定。当前外部环境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包括美联储加息、英国脱欧后续影响等,但这些因素在前期也对国际金融市场运行和国际资本流动产生过影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总体承受住了相关冲击,未来也还会存在短期的影响。当前,有助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基本稳定的根本性因素没有改变,包括我国经济增速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较高水平,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长6.7%,8月份以来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持续在荣枯线以上。而且,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依然充裕,这些还都是支持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基本稳定的因素。同时,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则性和透明度的提高,我国市场主体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市场情绪更加理性和稳定,相关的涉外收支行为调整也会更加平稳。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逐步落实、人民币正式加入SDR后境外主体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提升,今年以来逐步显现的一些积极因素,还会在未来继续发挥促进外汇供求平衡的作用。 2016-10-21 10:43:29 · 中国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美联储加息的影响,目前来看,美联储在年底前加息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会产生一定影响,您怎么看?外汇局会怎么应对?谢谢。 2016-10-21 10:59:06 · 王春英: 美联储加息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美联储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我们也在持续监测和分析。早在去年美联储正式加息以前,我们就和大家交流过这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美联储加息的确是影响国际经济尤其是新兴经济体的一个重要变量,但还是需要客观看待,它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美联储加息的进程,更取决于新兴经济体自身的经济状况,自去年12月美联储第一次加息以来,形势的发展和总体影响与我们当初的判断基本相符。可以从几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这方面的观点: 2016-10-21 11:00:29 · 王春英: 第一,从目前来看,此次美联储加息是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相关影响也在市场可预期、可消化的范围内。从美联储加息的进程看,由于全球经济复苏依然曲折,英国脱欧等各种冲击不断,再加上美国自身经济增长和就业改善状况也存在不稳定性,美联储加息十分谨慎。大家还记得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市场普遍预期今年会有四次加息,可是从目前来看,最多也就一次。因此,此次美联储加息应该是一个比较缓慢而且符合预期的过程。从加息对美元汇率的影响看,美联储首次加息前,美元指数有所上升,但加息以后开始回落。2016年以来,美元指数主要是在一定区间内小幅振荡,当前水平总体与年初基本相当。相对而言,2014年和2015年美元指数分别上升13%和9%。从这个角度看,美元汇率在美联储加息前后的波动性表明,部分市场影响会逐步消化,美联储加息也并不意味着美元会持续走强。在此情况下,新兴市场货币在今年3月以后呈现比较快的反弹态势,到9月末,JP摩根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上升6%,人民币汇率也保持基本稳定。总的来看,市场关于美联储缓慢加息的共识逐步形成,市场反映也更加平稳,美联储加息对市场产生较强冲击的概率降低。 2016-10-21 11:04:45 · 王春英: 第二,我国经济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格局,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得到积极体现。历史经验表明,应对美联储加息,自身经济金融状况是关键,我国在这方面是具有优势的。一是刚才提到的,我国前三季度经济增长6.7%,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而且政治社会大局稳定,有助于维护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总体平稳的基础。二是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较强,包括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十分充裕等,在回答前面问题时我们也强调过了,这是现实存在的情况。三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资本账户开放等相关改革的协调推进,人民币汇率灵活性不断提高,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渠道进一步拓宽,有利于我国更好地调节跨境资金流动。 2016-10-21 11:15:49 · 王春英: 第三,去年底美联储启动加息之前,我国市场主体已经开始了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相关压力得到了较大释放,加息后的调整步伐反而放慢。自2014年美联储宣布退出QE以来,我国市场主体就已经开始增持对外资产和偿还对外负债,2015年上述调整达到高峰。在相关压力得到释放后,今年以来跨境资本流出规模总体下降。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已经连续两个季度出现较大幅度收窄,今年一季度逆差1233亿美元,相比2015年第四季度缩减426亿美元,第二季度逆差488亿美元,相比第一季度又缩减了745亿美元;交易形成的外汇储备降幅由2015年三季度的1606亿美元逐步收窄到今年二季度的343亿美元。经过一段时期对外债务去杠杆化,当前企业的债务偿还压力已经明显减弱,跨境融资意愿开始回升。由此可见,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使得我国市场主体能够更好地应对美联储加息,也有利于防范相关风险。 2016-10-21 11:27:45 · 王春英: 未来,外汇局在便利化和防风险方面仍是并重的。一方面,不断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外汇市场发展,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做好与市场的沟通,不断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例如,坚持个人年度五万美元购汇政策不改变,尽可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严格要求银行履行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审核责任,加强银行自律机制建设,保持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6-10-21 11:35:00 · 香港文汇报记者: 人民币10月份正式加入SDR,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也将更高,这将对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样的影响?外汇管理方面会怎样应对?谢谢。 2016-10-21 11:40:23 · 王春英: 人民币加入SDR是今年的一个大事。从2015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到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发展成就的认可以及未来前景的信心,这是在当前复杂国际环境下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和人民币汇率得以保持基本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首先,人民币加入SDR有利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入。实际数据验证了之前市场的一个判断,就是各央行、储备管理者、私人部门等会考虑增持人民币资产,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也会促进资金流入。根据外汇局统计,今年1—9月境外投资者累计增持中国国债2222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同期多增1315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央票723亿元人民币,2015年同期仅为160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境内股票846亿元人民币,2015年同期为减持1420亿元人民币。 其次,人民币加入SDR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是长期渐进的过程,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和方向更大程度上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境内外资金成本以及汇率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人民币加入SDR后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趋势会更加明显,但规模并不会显著放大。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可预见的未来,加大参考一篮子货币的力度,保持一篮子货币汇率的基本稳定,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主基调。 可以预计,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后,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和开放度将进一步提高,双向流动、基本平衡的格局将有新的支持因素。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还有一个相关情况要说明。有种说法认为境外投资者其实对中国债券、股票市场有很大的投资需求,但担忧未来投资资金的汇出有障碍。这里请媒体朋友澄清一下,这种担忧完全没有必要,外汇局将继续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中国欢迎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当然也就不会限制这些资金流出。谢谢。 2016-10-21 11:41:16 · 经济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截止到今年6月末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回升,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情况?谢谢。 2016-10-21 11:44:00 · 王春英: 今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接近1.39万亿美元,比3月末增加248亿美元,初步扭转了2015年二季度以来外债总规模持续下降的态势,外债由净偿还转为净借入,表明我国外债去杠杆进程基本告一段落。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实体经济保持稳健促使企业对外融资活动企稳回升。我国外债构成中,与实体经济尤其是与贸易相关的短期信贷类负债占比较大,受进出口规模波动和汇率、利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2014年下半年以来,货物进口规模下降、美元持续升值,国内外利差缩小,国内企业短期的贸易融资需求下降,并且开始了积极偿还外债,导致贷款项目中的短期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负债持续下降。截至今年3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2014年底下降3679亿美元,占全口径外债降幅的89%。但是,今年第二季度以来,我国进口规模止跌回升,尤其是5月份以后还出现了环比稳步增长,同时美元指数相对稳定,企业对外短期贸易融资负债的去杠杆需求得到基本释放,融资需求开始回升,2016年6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3月末增长72亿美元。 2016-10-21 11:44:50 · 王春英: 第二,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我国经济增长前景,投资意愿增加。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中高速的稳定增长,货物贸易继续保持顺差。而4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对美元加息预期次数减少,欧元区和日本复苏势头缓慢,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出现变化,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投资中国的回报,增持人民币资产的需求增加,再加上跨境融资政策的进一步开放,最终导致6月末的货币与存款、债务证券等主要由境外投资者主动参与形成的对外负债余额比3月末增加204亿美元,而3月末余额较去年底减少了362亿美元。 2016-10-21 11:53:47 · 王春英: 第三,外汇管理政策进一步便利了跨境融资。今年4月份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先后发布了几个通知,包括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等,在全国范围内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拉平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政策方面与外资企业的待遇,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额度限制,简化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等外汇管理要求。这些措施的出台,进一步便利了市场主体跨境融资,增加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2016-10-21 11:59:35 · 王春英: 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的企稳回升将会进一步推动跨境资金呈现双向波动。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等各项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经济仍会保持中高速增长,继续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的经济活动,增加资金流入,减轻短期的对外债务偿付压力。同时,随着我国外债规模的止跌回升,我国企业将会更加合理地安排自身负债规模和币种结构,根据经营活动实际需要适度增减短期贸易融资和对外借款,这些都会促进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双向波动的态势。 2016-10-21 12:08:12 · 中新社记者: 我们看到今天上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中间价又一次大幅调低了247个基点,近期人民币兑美元的贬值幅度也在加大,持续了一段时间,对这个趋势您怎么看?会不会对资本的流出造成一定压力?谢谢。 2016-10-21 12:13:08 · 王春英: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弱主要是由于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推动美元汇率走强。10月以来(截至20日),美元指数累计上涨3%,受此影响全球主要发达和新兴市场货币普遍下跌,欧元、英镑和日元对美元汇率累计分别贬值2.8%、5.6%和2.5%,JP摩根EMCI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跌0.3%,超过100种货币对美元有不同程度的贬值。同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和境内外市场汇率累计分别下跌0.8%、1%和1.1%,跌幅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大。同时,虽然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有所贬值,但对一篮子多边汇率升值。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编制和发布的数据,10月以来CFETS、BIS和SDR三个篮子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累计分别上涨0.2%、0.2%和0.8%。 统计监测显示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出放缓。10月以来,银行代客日均涉外收入与9月份日均水平变化不大,但日均支出比9月份日均水平明显减少,涉外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其中,人民币日均净支出比9月份下降30%多,外汇资金由9月份小幅净支出转为一定规模的净收入。同时,境内外汇市场购汇压力缓解。10月以来,银行结售汇逆差明显收窄,日均逆差环比下降超过80%,其中个人净购汇日均环比下降10%以上。这表明,随着汇率形成机制的规则化、市场化和透明度程度进一步增强,虽然人民币汇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有所波动,但国内市场预期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短期波动是正常的,也在可解释的范围内。 2016-10-21 12:14:17 · 北京电视台记者: 有传言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请问如何评价其影响?谢谢。 2016-10-21 12:17:07 · 王春英: 在外汇局层面,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关于此类问题,建议关注相关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重大政策出台都会在各个部门政府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这是可信的、可靠的信息来源。谢谢。 2016-10-21 12:18:00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王司长,近期有媒体说中国游客在海外的开支增幅比较大,有可能会存在资金流出的问题,请问您对这个问题怎么判断和看待?谢谢。 2016-10-21 12:34:40 · 王春英: 近年来,我国旅行项下的支出的确增长很快,但从外汇局的监测看,旅行项下的跨境资金流动绝大部分是有真实需求和交易背景的。旅行支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 一是存在统计方法改进的影响。2014年,外汇局实施了新的统计制度,旅行支出记录方法由过去的根据伙伴国数据测算,改成了使用我们采集的对外付款、银行卡境外刷卡和测算的现钞数据汇总得到。由于历史数据难以追溯,造成2014年的旅行支出比2013年有较大跃升。从我们和其他国家统计部门的交流看,他们通过抽样调查方式采集的数据,由于中国人的样本比较少,而且游客比较倾向低报,有可能代表性不强,使得数据偏差较大。因此,新的统计方法比以前使用伙伴国的数据推算更科学、更准确,这是导致个别年份旅行支出增长的一个统计技术原因。 2016-10-21 12:36:17 · 王春英: 二是反映了中国居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消费升级。随着我国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以及在过去几年汇率不断走强的带动下,居民在境外实际购买力提高,在境外消费的能力比以前有大幅度的提升。同时,居民出境旅行、留学、签证也变得越来越便利,不少周边国家和地区推出免签或者落地签等。此外,外汇局也加大了改革力度,大幅度简化了购付汇手续,国内银行也不断地改进境外刷卡服务,居民出境消费更加便捷。去年,我国居民出境达到了1.28亿人次,比2001年增长近10倍,而且以往我国居民出境游目的地主要是港澳和东南亚国家,现在已经扩展到了欧美地区,出境目的也由过去短期旅行扩展到了长期留学,这些都会助推旅行支出的增长。 2016-10-21 12:50:14 · 王春英: 下一步,外汇局还会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采取措施严格防范利用经常账户转移资本。近年来,外汇局不断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坚持个人年度5万美元购汇政策不改变,尽可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督促银行切实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切实履行展业自律原则,防范借道已经开放的项目转移资本,继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6-10-21 12:56:01 · 主持人 袭艳春: 再次感谢王春英司长的介绍,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2016-10-21 13:01:27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6-10-24/xiamen/2016/1024/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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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074亿元,支出11120亿元,顺差195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568亿元,支出8206亿元,顺差336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06亿元,支出2913亿元,逆差140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39亿美元,支出1649亿美元,顺差2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15亿美元,支出1217亿美元,顺差49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23亿美元,支出432亿美元,逆差20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6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55 290 13,074 1,939 -11,120 -1,649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62 499 11,568 1,715 -8,206 -1,217 2.服务贸易差额 -1,407 -209 贷方 1,506 223 借方 -2,913 -432 2.1加工服务差额 97 14 贷方 98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23 3 借方 -7 -1 2.3运输差额 -233 -35 贷方 176 26 借方 -409 -61 2.4旅行差额 -1,363 -202 贷方 643 95 借方 -2,006 -297 2.5建设差额 35 5 贷方 71 10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13 2 借方 -60 -9 2.7金融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22 3 借方 -8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9 -13 贷方 16 2 借方 -105 -1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5 11 贷方 139 21 借方 -64 -1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4 14 贷方 294 44 借方 -200 -3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4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0 贷方 6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6年10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12-06/xiamen/2016/1206/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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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19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3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18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255亿元人民币。 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75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4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1238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3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5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5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8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4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3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13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721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57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6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45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233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132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190 6,759 贷方 2 41,224 77,042 借方 3 -37,034 -70,284 1.A 货物和服务 4 4,574 7,596 贷方 5 36,863 68,889 借方 6 -32,290 -61,293 1.A.a 货物 7 8,220 15,006 贷方 8 32,317 60,104 借方 9 -24,097 -45,098 1.A.b 服务 10 -3,646 -7,410 贷方 11 4,546 8,784 借方 12 -8,193 -16,195 1.B 初次收入 13 -357 -625 贷方 14 3,821 7,097 借方 15 -4,178 -7,721 1.C 二次收入 16 -27 -213 贷方 17 540 1,057 借方 18 -567 -1,2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34 -944 2.1 资本账户 20 -2 -9 贷方 21 3 15 借方 22 -5 -24 2.2 金融账户 23 -932 -935 资产 24 -5,970 -5,092 负债 25 5,038 4,15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187 -11,238 2.2.1.1 直接投资 27 -1,983 -3,045 资产 28 -4,181 -7,928 负债 29 2,198 4,884 2.2.1.2 证券投资 30 508 -2,163 资产 31 -1,024 -2,463 负债 32 1,532 30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23 -156 资产 34 -190 -301 负债 35 -34 144 2.2.1.4 其他投资 36 -1,488 -5,875 资产 37 -2,830 -4,704 负债 38 1,342 -1,171 2.2.2 储备资产 39 2,255 10,303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256 -5,81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值)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641 1,035 贷方 2 6,311 11,798 借方 3 -5,670 -10,763 1.A 货物和服务 4 700 1,163 贷方 5 5,644 10,549 借方 6 -4,944 -9,386 1.A.a 货物 7 1,259 2,298 贷方 8 4,948 9,204 借方 9 -3,689 -6,906 1.A.b 服务 10 -558 -1,135 贷方 11 696 1,345 借方 12 -1,254 -2,480 1.B 初次收入 13 -55 -96 贷方 14 585 1,087 借方 15 -640 -1,182 1.C 二次收入 16 -4 -33 贷方 17 83 162 借方 18 -87 -19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43 -145 2.1 资本账户 20 0 -1 贷方 21 0 2 借方 22 -1 -4 2.2 金融账户 23 -143 -143 资产 24 -914 -780 负债 25 771 63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488 -1,721 2.2.1.1 直接投资 27 -304 -466 资产 28 -640 -1,214 负债 29 337 748 2.2.1.2 证券投资 30 78 -331 资产 31 -157 -377 负债 32 234 4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4 -24 资产 34 -29 -46 负债 35 -5 22 2.2.1.4 其他投资 36 -228 -900 资产 37 -433 -720 负债 38 206 -179 2.2.2 储备资产 39 345 1,57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99 -89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SDR计价)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55 738 贷方 2 4,479 8,424 借方 3 -4,023 -7,686 1.A 货物和服务 4 497 830 贷方 5 4,005 7,533 借方 6 -3,508 -6,703 1.A.a 货物 7 893 1,641 贷方 8 3,511 6,572 借方 9 -2,618 -4,931 1.A.b 服务 10 -396 -811 贷方 11 494 961 借方 12 -890 -1,772 1.B 初次收入 13 -39 -68 贷方 14 415 776 借方 15 -454 -844 1.C 二次收入 16 -3 -23 贷方 17 59 116 借方 18 -62 -13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01 -103 2.1 资本账户 20 0 -1 贷方 21 0 2 借方 22 -1 -3 2.2 金融账户 23 -101 -102 资产 24 -649 -552 负债 25 547 45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46 -1,233 2.2.1.1 直接投资 27 -215 -332 资产 28 -454 -867 负债 29 239 535 2.2.1.2 证券投资 30 55 -239 资产 31 -111 -270 负债 32 166 3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4 -17 资产 34 -21 -33 负债 35 -4 16 2.2.1.4 其他投资 36 -162 -645 资产 37 -307 -514 负债 38 146 -131 2.2.2 储备资产 39 245 1,13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54 -63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6-10-09/xiamen/2016/1009/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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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2127亿元人民币(等值13893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4615亿元人民币(等值5220亿美元),占38%;短期外债余额为57512亿元人民币(等值8673亿美元),占62%。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2%。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75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31亿美元),占8%;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5318亿元人民币(等值802亿美元),占6%;银行债务余额为38377亿元人民币(等值5787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5278亿元人民币(等值3812亿美元),占2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5654亿元人民币(等值2361亿美元),占17%。 从债务工具看,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2155亿元人民币(等值3341亿美元),占24%;贷款余额为20174亿元人民币(等值3042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6008亿人民币(等值2414亿美元),占1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5654亿人民币(等值2361亿美元),占17%;债务证券余额为14234 亿元人民币(等值2146亿美元),占1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48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占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253亿元人民币(等值491亿美元),占4%。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9366亿元人民币(等值5936亿美元),占43%;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52761亿元人民币(等值7957亿美元),占57%。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8%,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5%。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6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6年6月末 2016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7500 1131 短期 624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24 9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877 103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848 580 贷款 3029 45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318 802 短期 1382 208 货币与存款 1382 208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935 594 SDR分配 648 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88 11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499 377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38377 5787 短期 31101 4690 货币与存款 20773 3133 债务证券 3386 511 贷款 6941 104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276 10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322 652 贷款 2940 44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4 2 其他部门 25278 3812 短期 17723 267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34 20 贷款 1819 27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5728 2372 其他债务负债 42 7 长期 7555 113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2 171 贷款 5445 82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80 42 其他债务负债 698 10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5654 2361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948 195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54 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2652 400 外债总额头寸 92127 13893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6-10-09/xiamen/2016/1009/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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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0月,银行结汇72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79亿美元),售汇8258亿元人民币(等值122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984亿元人民币(等值14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6923亿元人民币,售汇760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8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52亿元人民币,售汇65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9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42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87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26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50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62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12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303亿元人民币。 2016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78594亿元人民币(等值11923亿美元),累计售汇95572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6978亿元人民币(等值258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204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841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637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55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15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0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87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796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4091亿元人民币。 2016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380亿元人民币(等值2132亿美元),对外付款15333亿元人民币(等值227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41亿美元)。 2016年1-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0368亿元人民币(等值22805亿美元),对外付款168064亿元人民币(等值2548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696亿元人民币(等值268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11-21/xiamen/2016/1121/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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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 答: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缓解。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2016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46亿美元,较9月份下降49%,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02亿美元,环比下降62%。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下降。10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141亿美元,环比下降69%。其中,外汇收付为顺差148亿美元,上月为逆差8亿美元;人民币收付逆差290亿美元,环比下降35%。 一些有利于外汇供求趋向平衡的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相对稳定,购汇比例环比下降。10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8%,总体保持基本稳定;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较9月份下降3个百分点。二是企业外汇融资稳步提升,去杠杆进程进一步放缓。10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较9月末增加10亿美元,已连续8个月增长;10月份,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较9月份下降34%。三是境外机构继续增加对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10月末,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余额较9月末增加207亿元人民币,已连续8个月增长。四是投资收益、旅游等季节性购汇回落。10月份,投资收益购汇环比下降56%,旅游项下购汇环比下降5%。五是海关进出口顺差扩大,带动贸易项下结售汇顺差增加。10月份,海关进出口顺差491亿美元,较9月份增长17%,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环比增长46%。 近期,国内经济增长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夯实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的基础。10月份,我国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51.2%,为两年多以来的最高值;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0%,创今年以来新高;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增长1.2%,上涨幅度有所扩大;前10个月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8.3%,相比前9个月提升0.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更加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经济基本面优势也会日益突出,有助于更好地抵御外部冲击,维护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 2016-11-21/xiamen/2016/1121/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