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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攻坚年”工作,深入开展“汇金暖企”专项行动,高效促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外汇局泰安市分局坚持“广泛普及”与“精准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汇金暖企”进县区活动。 6月9日,市分局外汇管理科联合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内审科,组织“行美”志愿服务队成员,深入泰安汉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携策入企实现精准服务。走访期间,服务队成员参观了企业展厅,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出口、海外布局及跨境业务开展情况。随后,双方召开座谈交流会,围绕企业跨境业务痛点难点,重点解读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服务贸易代垫等外汇便利化政策,就政策适用条件、业务办理流程、实操注意事项等进行细致讲解,现场解答企业在跨境结算、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疑问,为企业合规高效开展跨境业务提供精准指导。 6月11日,市分局联合新泰市商务局举办“助企出海 贸通全球”专题培训会,聚焦企业关切的跨境结算、外汇融资等核心内容,面向新泰市40余家外贸企业详细解读外汇便利化政策举措,系统讲解政策要点、业务优势与办理路径,分享实操案例,助力企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 下一步,泰安市分局将以“汇金暖企”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模式,聚焦企业跨境发展需求,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快享,全力为辖区外贸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2026-06-17/shandong/2026/0618/2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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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分局主办、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承办的“粤享便利 汇启新程”外汇便利化政策专场宣讲活动在东莞举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派员参加活动,聚焦《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粤汇发〔2026〕9号,以下简称新版试点实施细则)开展政策宣讲,超百家重点外贸、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现场参会。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工作人员结合全省外汇便利化改革部署与广东制造业外贸集群发展特点,围绕政策背景与历程、新版试点实施细则与旧版对比等方面,对新版试点实施细则作了全面解读,帮助企业精准把握政策升级点、明晰操作路径。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将持续推动新版试点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坚实的外汇金融支撑。 2026-06-29/guangdong/2026/0629/3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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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6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6年一季度,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略升。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121亿美元,较2025年末增长833亿美元,增幅4%,主要是受跨境贸易较为活跃等因素影响,非居民存款、企业贸易信贷等均有增长。二是外债币种结构、期限结构保持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55%,与2025年末持平;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41%,较2025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 2026-06-26/chongqing/2026/0626/3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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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渭南市分局指导中国建设银行渭南分行成功办理全市首笔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新型业务。 2026年以来,渭南市分局持续推进增强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助力全省打好外贸拓展硬仗工作,积极推动汇率避险试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经过充分准备,指导建设银行渭南分行联动西安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相关外贸企业成功办理首笔新型远期结汇业务,切实帮助企业有效降低汇率避险成本。 下一步,渭南市分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内银行机构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汇率避险政策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质效。 2026-06-26/shaanxi/2026/0626/2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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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巴西财政部副部长阿伦卡斯特罗(Mathias Alencastro)。双方就进一步发挥中巴可持续发展扩大产能合作基金作用、深化双边金融开放合作、加强可持续投资领域对话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6-06-26/shaanxi/2026/0629/2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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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要求,支持上海探索发展离岸金融,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金融发展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序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上海率先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聚焦服务我国近年来逐渐形成的离岸经济金融需求,为“走出去”企业打造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风港”,为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离岸金融,便利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更好服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更好满足建设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和金融强国的需要。 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处置、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立足数字化前沿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为我国企业国际投资和贸易持续开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为在岸金融体系改革开展测试,有力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 稳妥有序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持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试点通过“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等方式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更好集聚全球优质金融要素和资源,支持我国“走出去”企业海外分(子)公司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等境外企业主体使用离岸金融服务,满足其在支付结算、资金汇兑、投资融资、保险保障、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鼓励上海市制定企业获得离岸金融服务的标准、流程和监管办法。研究设立离岸银行等离岸金融机构的可行性。 三、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等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原则,优化离岸金融跨境资金管理。发挥好现有离岸账户(OSA账户)作用,有效推进离岸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四、数字化应用 依托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建设和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离岸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稳妥推进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稳步促进数字人民币在离岸业务中的应用和场景拓展。 五、离岸金融业务 支持浦东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和风险情况,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初期优先发展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首批试点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拓展新的试点业务。不断丰富离岸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市场活跃度。试点业务需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具体类别试点业务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细则予以明确。 (一)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扩围。支持全球优质贸易商设立离岸贸易专业公司,为其开展离岸贸易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优先发展基于大宗商品交易等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贸易金融服务,适时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 (二)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加快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三)有序发展离岸再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专营机构将归集的国际分入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再保险保费境外投资及赔款收付结算等,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四)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市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制定配套资金运营管理政策,支持财资中心归集海外资金,强化风险管理,便捷高效实现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和使用。鼓励上海市对财资中心给予配套扶持。 (五)支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依托外汇交易中心平台,汇聚全球外币对、外币货币等外币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人才服务机制,保障支持外汇交易中心离岸外汇业务发展。 (六)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支持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为非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合理布局零售业务网点,优化账户开立和办卡流程,更好满足非居民个人的商务往来、日常消费等场景的支付结算等金融需求。根据试点情况,稳步拓展面向非居民个人的离岸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等专业化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 (七)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优化完善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不断丰富离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研究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探索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支持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开发设计符合客户需要和国际通行合规要求的资管产品,开展境外资产配置。研究探索稳妥有序发展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业务,打造离岸财富管理高地。 六、离岸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根据离岸金融发展需要,研究依法制定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和规则,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业务开展指导性规定。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等支持下,研究制定离岸金融领域配套规则,并完善与离岸金融发展相适应的仲裁规则。凡涉及暂时调整或暂停实施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指导相关主体建立离岸金融自律机制,促进离岸金融试点业务稳慎有序开展。 七、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一)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兼顾离岸金融发展和安全,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离岸金融业务实施管理,并与上海市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机制,根据试点情况健全完善离岸金融业务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定期向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报送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和试点重要情况,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二)加强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强资金交易监测预警,防止出现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对异常资金流动实施协同管理。在极端特定风险场景发生时,依法实施国际通用风险管理措施。 (三)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管理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金融风险实施管理处置。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机制,依托上海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离岸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监管信息报送实施“一点化”统一申报。加强离岸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风险管理等的协同联动,有效防范套利套汇、监管真空等风险隐患。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情况,依法加强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处罚。 八、统筹推进实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离岸金融工作的领导。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上海发展离岸金融的统筹指导。加强党的建设,以更高质量党建保障离岸金融各项改革举措推进落实。 (二)注重协同联动和整体推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做好授权、支持和配合,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整体统筹推进,形成政策合力,系统释放改革红利。根据试点情况,探索一体化推进商事、监管、法律服务等配套政策完善,打造最优金融发展环境。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相关发展资金中,按规定对离岸金融业务给予专项扶持。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统筹做好本行动方案推进实施,加强法治建设和风险防控。上海要注重做好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的互学互鉴,实现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协同联动发展,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利益。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2026-06-18/xizang/2026/0618/1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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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21086亿美元,对外负债1485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623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103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727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821亿美元,债券资产632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936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56%、30%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6627亿美元,美元资产977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4687亿美元,分别占31%、46%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10563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10523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365亿美元,债券负债244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503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0%、16%和34%。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666亿美元,美元负债2860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325亿美元,分别占比52%、19%和29%。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330亿美元,占比36%;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520亿美元,占比64%。(完) 2026-06-26/xizang/2026/0626/1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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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8万亿美元)。 2026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4.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97万亿美元)。 2026-06-29/xizang/2026/0629/1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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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提升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监管质效和风控水平,齐齐哈尔市分局组织辖内银行相关从业人员参加服务贸易事中事后监管培训,立足银行服务贸易尽职展业审核要点,结合服务贸易监测核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学,帮助参训人员吃透业务难点、积累风控经验,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监测核查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026-06-25/heilongjiang/2026/0618/2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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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岗市分局组织辖区8家金融机构召开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分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相关政策,现场解答银行提出的疑难问题,鼓励支持银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汇率风险管理、外汇业务办理等服务,切实提升银行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2026-06-17/heilongjiang/2026/0612/2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