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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民航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国航空货运整体形势持续向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1—11月,全行业共完成货邮运输量924.3万吨,同比增长13.6%。其中,国际航线货邮运输量同比增长21.8%,成为推动航空货运市场较快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今年前11个月,我国货运航班持续增长,目前已累计通航70个国家、170个城市,相较去年分别增长8个国家、27个城市,周均航班量较去年增加15.7%。网络直播、即时零售等新消费模式快速发展,为航空货运的稳定需求提供了重要来源。 2025-12-22/dalian/2025/1222/2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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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64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30亿美元,升幅为0.09%。 2025年11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12-18/neimenggu/2025/1218/2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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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一、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应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口头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 二、受理 受理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951-5189505,传真号码:0951-5189505。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15号,邮政编码:750001。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由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受理机构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批准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受理机构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受理机构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一)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除能够作区分处理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可以不予提供。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五)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六)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七)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八)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且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九)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视情况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十)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于要求以邮寄以外的方式获取信息的,申请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2),并传真或邮寄至受理机构。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更正。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无权更正的,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四、收费标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标准依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2023-01-05/ningxia/2023/0105/2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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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5-12-22/shanxi/2025/1222/1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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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1月,银行结汇14840亿元人民币,售汇1373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627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593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银行结汇2095亿美元,售汇1938亿美元。2025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2769亿美元,累计售汇21804亿美元。 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37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11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120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977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545亿美元,对外付款6367亿美元。2025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48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959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12-22/shanxi/2025/1222/1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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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11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11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答:11月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延续较高波动态势,美元指数总体走弱,主要非美货币表现偏强。我国外汇市场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一是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11月,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均保持稳定,结售汇顺差157亿美元,与10月基本相当。二是跨境收支保持活跃。11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合计为1.3万亿美元,环比增长8%,跨境收支顺差178亿美元,低于9至10月平均240亿美元的水平。分项目看,货物贸易仍是主要的资金净流入渠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动保持稳定,近期证券投资项下资金流动更趋平稳。总体看,当前我国外贸外资保持韧性,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预期平稳,外汇交易稳健有序。 2025-12-22/shanxi/2025/1222/1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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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浙江省绿色外债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试点启动首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的指导下,浙江省分局辖内共有5家银行为9家企业办理了绿色外债试点业务登记,融资金额总计折合3751.17万美元。业务覆盖省内5个地市,涉及新材料制造、绿色纺织等多个行业。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坚持“以项目为基础、以主体为管理抓手”原则,扎实推进各项筹备与实施工作。一是健全制度保障,印发《浙江省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为试点开展提供清晰的制度依据与操作规范。二是强化协同推动,通过银企对接,“线上宣讲 + 线下走访”政策推送等方式,精准面向新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企业推送政策红利、摸排融资需求。同时,组织召开银行试点业务推广座谈会,解读政策核心条款,明确试点要求。三是构建风险体系,建立“事前从严准入、事中强化审核、事后全流程监管”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持续落实落细试点政策,加强业务指导与动态监测,持续畅通政策宣传与企业服务渠道,充分发挥绿色外债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支持浙江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与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的强劲动能。 2025-12-19/zhejiang/2025/1219/2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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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银行机构金融外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支持黑龙江省涉外经济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近日,黑龙江省分局举办2025年“便利政策惠企利民 外汇赋能开放发展”外汇便利化政策宣讲会,为全省32家银行分支机构的500余名业务人员宣讲最新外汇便利化政策。 本次宣讲会重点围绕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以及助力银行筑牢安全防线三大核心模块进行详细解读,深入解析统计规则、范围、频率等数据采集要求,讲解贸易便利化政策、风险中性意识培育、长效服务机制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等政策实施要点。同时,通过分享银行尽职免责实践做法,前瞻性引导银行提升风险识别控制能力,在辖区内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经营氛围。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分局着力构建“政策解读—实务培训—合规引导”一体化宣导体系,已连续组织多场政策宣讲会,覆盖全省近千家经营主体。通过分层次、分领域、分批次组织,实现政策红利的精准直达与经营主体服务的全面覆盖,为地方涉外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2025-12-22/heilongjiang/2025/1222/2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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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12-22/shanxi/2025/1222/1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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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深化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系统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引领性,为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强总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对做好明年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将顺利完成,“十四五”即将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殊为不易,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准确把握“五个必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深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和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以支持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提高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二是稳步扩大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坚持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高质量外汇政策供给。深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升级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外汇管理政策。三是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坚持守牢底线,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四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赋能智慧监管,精准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六是加强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中央巡视整改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谋划明年和未来五年外汇管理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外汇力量。 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5-12-19/shaanxi/2025/1219/2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