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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安阳市分局加大外汇支持县域工作力度,有效支持县域涉外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做好外汇支持县域工作专项政策,提出提升外汇政策县域宣传效能、优化外汇服务供给、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及提升县域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等十条意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完善县域对接机制。根据相关县(市)政府关于政策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不定期组织各类银企对接、政策宣传、产品推介等活动。通过“安阳市外汇政策县域宣讲专家团”“外汇局+银行+企业”一对一精准辅导等形式进一步优化县域外汇服务,持续贯彻落实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深入县域开展外汇便利化政策宣讲5场,政策覆盖辖内200余家涉外企业,帮助更多的县域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助力县域涉外经济发展。今年以来,安阳市汇率避险业务新增县域“首办户”30户,县域贸易便利化企业已达18家。 优化外汇支付服务。多次召开外汇支持县域工作推进会,对辖内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全部商业银行开展“一对一”业务辅导,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措施,按季开展个人外汇业务抽查暗访工作,督导各金融机构不断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量。借助农历正月十六的安阳桥庙会、2024年安阳“甲骨文杯”马拉松赛等大型活动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及优化个人外汇服务等政策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在安阳辖区的红旗渠景区、万泉湖旅游度假区等场景设立代兑机构13个,列全省第二位,其中县域外币兑换点8家,全面提升境外来华来安人员的支付服务体验。 2024-10-18/henan/2024/1018/1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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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汇管〔2018〕4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渝汇综〔2019〕9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渝汇发〔2024〕13号)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试点相关操作指引的通知(渝汇管〔2020〕22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印发《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汇管〔2022〕5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支持重庆高质量发展试点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汇发〔2024〕9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汇发〔2024〕25号) 四、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渝汇管〔2011〕14号) 2026-05-06/chongqing/2025/0320/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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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辖区实际,我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邮将意见发送至:scwhgl@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政编码:61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征求意见”。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真至:028-8526100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6年4月23日 2026-04-23/sichuan/2026/0423/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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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召开2026年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条线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任桂花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桂花副行长充分肯定了2025年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条线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并就做好2026年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强化服务实体,积极落实各项便利化政策;三是强化政策传导,不断增强外汇服务获得感;四是强化监管效能,织牢跨境资金流动防护网。 会上,晋城市分局、临汾市分局、忻州市分局分别就科创型企业跨境融资、护航地方涉外经济、外汇管理与服务双提升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山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对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分局外汇管理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各市分局参会人员就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省分行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处、国际收支处、省会金融工作协调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外汇管理处全体人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分管局领导、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40余人在现场参会。 2026-05-08/shanxi/2026/0508/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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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09-27/dalian/2019/0927/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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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0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684亿美元,升幅为2.05%。 2026年4月,受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有所分化。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5-08/shenzhen/2026/0508/2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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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结合辖区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zjfpbc@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高水平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外汇管理一处(邮编:3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6年3月18日 2026-03-18/zhejiang/2026/0318/2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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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6年3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6-05-07/guangdong/2026/0508/3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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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6年3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6-05-08/guangdong/2026/0508/3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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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6-05-08/shenzhen/2026/0508/2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