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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部署落实全年工作。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这是政府向人民承诺的“军令状”。国务院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积极作为、履职尽责,不折不扣地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逐一兑现。 会议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政府工作11个方面56项重点任务,确定了具体分工和责任单位。会议强调,一要巩固和扩大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在今年前两个月开局较好的基础上,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密切跟踪国内外形势变化,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及早谋划,精准把握,创新方式,妥善应对,增强调控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进一步释放国内有效需求潜力,完善促进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二要全面深化各项重点改革。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取得更大成效。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各部门年内要制定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更大范围推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推进国企国资、财政金融等改革。支持教育、医养结合、文体等社会领域向民间投资更大开放的措施要尽快到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调结构提品质增效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保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要加快落实已确定的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同时继续多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的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顾全大局,敢于触动利益,克服自身困难,坚决把这项利企利民的硬任务落实到位。四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迈向中高端的要求,加快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程服务体系,对接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趋势,进一步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分享经济等新动能,重点推动一批带动力强的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升级,提升中国制造质量水平。五要围绕化解民生“痛点”,抓紧落实已确定的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举措,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相关部门要拿出细化方案,推动扩大就业、去产能分流职工转岗安置、棚户区改造、解决受灾群众住房、医联体建设、研究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相关法律议案等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安排专项资金,组织专家集中开展雾霾研究与治理攻关,力争尽早见效。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对号入座”,细化分解承担的任务,明确每一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和配套措施,定期组织督查督办,对抓落实有力、有成效的要给予激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敷衍塞责、消极怠工的要督促问责。更加注重发挥地方和基层创造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开创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7-03-22/liaoning/2017/0322/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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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领域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投资总量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也仍然存在放宽准入不彻底、扶持政策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面对社会领域需求倒逼扩大有效供给的新形势,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质量水平,对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政府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注重调动社会力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各类投资进入社会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 1.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评估办法,新增服务和产品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银监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别制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加强协作配合,并联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分别牵头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负责)各地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各项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提高部门内各环节审批效率,推广网上并联审批,实现审批进程可查询。(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3.完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优化和调整医疗机构类别、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人、建筑设计审查、执业许可证制作等规定,推进电子证照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按照保障安全、方便合理的原则,修订完善养老设施相关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制定整合改造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办法。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将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6.指导和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总结推广经验,适时扩大试点。制定准入意见,支持社会资本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探索大遗址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开发利用政策。(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总结图书制作与出版分开的改革试点经验,制定扩大试点地区的方案。推动取消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等行政审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8.制定体育赛事举办流程指引,明确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打通赛事服务渠道,强化对口衔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体育总局牵头负责) 9.规范体育比赛、演唱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各项安保费用,提高安保公司和场馆的市场化运营服务水平。(公安部牵头会同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负责) 10.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办法,实行医师按行政区划区域注册,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建立医师电子注册制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医师注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牵头负责)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 11.研究出台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结合其平均收益低、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制定有利于相关产业发展的鼓励条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积极支持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探索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进行融资,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证监会、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开展PPP项目示范。(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2.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3.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开发有利于社会领域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还贷周期和贷款利率。(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出台实施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明确抵押品类别、管理、估值、抵质押率等政策。(银监会牵头负责) 15.加强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以及质押登记服务,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探索推进投贷联动,加大对社会领域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效利用既有平台,加强信息对接和数据共享,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全国统一的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信息汇总公示系统,推动社会领域企业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开展股权融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负责) 16.支持社会领域企业用股权进行质押贷款,推动社会领域企业用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进行质押贷款。鼓励各地通过设立行业风险补偿金等市场化增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扩大社会领域相关产业信贷规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7.鼓励搭建社会领域相关产业融资、担保、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利用财政性资金提供贴息、补助或奖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8.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9.发挥行业协会、开发区、孵化器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证监会、体育总局等部门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 20.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新供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对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项目,在用地者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应有偿使用的,依法可以招拍挂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出让价款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负责) 2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据当地土地取得成本、市场供需、产业政策和其他用途基准地价等,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并合理确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出让底价。(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 23.企业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健身休闲场所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体育总局等部门负责) 24.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教育、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教育部牵头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文化部、体育总局等部门负责) 25.落实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税收政策,明确界定享受各类税收政策的条件。(税务总局牵头负责) 2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非公立医疗、教育等机构享有与公立医院、学校用水电气热等同价政策,落实民办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电气热与工业同价政策,落实大众健身休闲企业用水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政策,落实社会领域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27.各地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建设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鼓励各类投资投入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推动产业间合作,促进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各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制定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规范、城市马拉松办赛指南、汽车露营活动指南、户外徒步组织规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指南。实施文化旅游精品示范工程、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国家中医药局牵头负责) 30.推进“互联网+”益民服务,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发展壮大在线教育、在线健身休闲等平台,加快推行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推广大数据应用,引导整合线上线下企业的资源要素,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变革和效能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等部门负责) 31.鼓励各地扶持医疗器械、药品、康复辅助器具、体育运动装备、文化装备、教学装备等制造业发展,强化产需对接、加强产品研发、打造产业集群,更好支撑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发展。(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32.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相关行业部门要统筹事业产业发展,强化全行业监管服务,把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本领域作为重要职能工作,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总结成功经验和案例,制定推广方案。(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检、价格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领域服务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相关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违法行为等。(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以违规违法行为、消防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为重点,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年内取得重点突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相关记录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限期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会同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35.积极培育和发展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完善和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发布高标准的服务信息指引,开展行业服务承诺活动,组织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第三方服务信用评级。(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建立完善社会领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在文化、体育、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基础上,加强产业融合发展统计、核算和分析。(国家统计局牵头负责) 3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提升社会认可度。(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监管服务,合理引导预期,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03-22/liaoning/2017/0322/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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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2016年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6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基本情况如何?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显示,三季度经常账户继续保持较大规模顺差,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同比收窄。具体来看,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93亿美元,同比增长8%,与当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为2.4%;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51亿美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311亿美元,同比下降19%,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同比少减15%。 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我国对外净资产继续上升。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7471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9%。其中,对外金融资产64913亿美元,对外负债47442亿美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4%和3%。 问:经常项目顺差是国际收支稳定的基础,请谈一谈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有何新特点? 答:今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呈现逐季增长的良好态势,规模依然处于合理水平,显示我国国际收支的基础总体稳定。 一是货物贸易逐季回稳。在全球经济仍复苏乏力,国际市场需求依然低迷的环境下,我国货物贸易出口、进口、净出口均呈现逐季回稳的良好态势,三季度环比分别增长6%、6%和9%。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增速更趋平稳。尤其是旅行逆差同比增幅明显收窄,三季度旅行逆差629亿美元,同比仅增长7%。三是初次收入由上年同期的逆差转为顺差。主要是投资收益收入增长明显,三季度,投资收益收入637亿美元,为单季历史新高。 问:近期大家对对外投资快速增长比较关注,从国际收支角度看,三季度我国对外投资情况如何?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三季度我国对外投资稳步增长,投资结构继续趋向多元化,对外资产增加使得未来投资收益收入有望增加。 从流量看,三季度,我国对外投资(即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2152亿美元,同比多增1.5倍。具体来看,企业继续通过设立境外企业或跨境并购等方式布局海外市场,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552亿美元;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多元化投资拓宽了渠道,证券投资资产净增加321亿美元,其中,银行增持境外债券143亿美元,企业和个人通过港股通等机制增持境外股票113亿美元;对外存贷款和企业间的贸易信贷等其他资产净增加1271亿美元。 从存量看,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913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存量1310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金融资产总额20%;证券投资资产3406亿美元,占比5%;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15722亿美元,占比为24%;国际储备资产余额为32641亿美元,占比50%。与上年末相比,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占比增加2个百分点,储备资产占比下降4个百分点。对外资产结构的变化有望增加我国未来的投资收益收入,提高我国对外投资整体收益水平。 问:二季度我国对外负债开始回升,请问三季度该势头是否仍在持续? 答:三季度我国对外负债延续二季度的回升势头(即资金净流入),一方面表明境内企业融资需求上升;另一方面表明境外投资者仍看好我国经济长期发展前景,继续增加对我投资。 从流量上看,三季度,我国对外负债净增加(即资金净流入)842亿美元,而上年同期为净减少769亿美元。具体来看,长期稳定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262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净增加215亿美元,其中,境外机构增持我国国债112亿美元,境外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等机制增持境内股票42亿美元,说明金融市场开放使得来华投资更趋多样化;存贷款和贸易信贷等其他投资负债净增加364亿美元,显示短期融资需求回升。 从存量上看,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9610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2%,占我国对外负债总额的比重为62%,仍继续位列对外负债首位。证券投资负债7946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1%,占比为17%。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负债9825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4%,占比为20%,在三大类对外负债项目中的涨幅最大,这也说明境内企业在经历了一年多来的对外债务去杠杆之后,短期融资需求正在稳步恢复。 问:三季度较大规模的净误差与遗漏是否意味着资本流出加剧? 答:关于“净误差与遗漏”与资本流动的关系,社会上始终流传着一些误解,为此,我想再次从专业角度来澄清如何看待“净误差与遗漏”的问题。 根据国际标准,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采取复式记账法,理论上全部项目净余额为零。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借贷方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设置了“净误差与遗漏”,作为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统计误差的平衡项目。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由于统计数据来源多样,借方和贷方数据分别来自海关、人民银行、旅游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的统计概念和口径上与国际收支统计不完全相同,当把所有的数据求和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净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二是统计时间和计价标准不一致以及各种货币换算产生的误差;三是某些交易难以全面记录,存在未被统计到的“遗漏”交易,如走私交易可能被遗漏,再如目前我国对个人债权统计还比较薄弱;四是统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企业为骗取退税等目的,可能存在高报或低报价格的情况。因此,不能简单把“净误差与遗漏”的方向、规模和变化等同于跨境资本流动。 外汇局一直致力于研究、采用更科学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力求以更低的成本、更可靠的方式,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面对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外汇局已经并且正在通过不断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尽可能地降低净误差与遗漏的规模。例如,2014年实施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就既有负债又有资产的统计,同时区分了交易变化和货币折算等非交易变化,这有助于减少非交易因素对统计质量的影响;该制度中新增加的银行卡境外刷卡消费统计,也已经用于改进我国的旅游支出统计等。2016年,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的申报主体又扩展到全面覆盖我国境外上市的所有企业,同时新开展了旅行收支现钞使用比例等调查。总之,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和透明度始终是外汇局不懈追求的目标。 问:能否对2016年四季度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做个初步判断? 答:从相关数据初步判断,四季度跨境资金净流出规模有望收窄。从外汇局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10月、11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月均194亿美元,比三季度月均下降32%。从国际收支初步数据看,10月、11月货物贸易净出口分别为499亿美元和4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分别为209亿美元和254亿美元,波动均不大,四季度经常账户会继续保持合理规模顺差;而金融账户下,一方面,境内企业继续增加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另一方面,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回升,境外投资者继续增加来华各类投资,特别是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债券市场投资的措施等,因此,可预期四季度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会继续上升。整体看,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望回归基本面,向着均衡方向收敛。 2017-01-05/liaoning/2017/0105/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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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日,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进行完善,是否涉及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调整? 答: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直接在银行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之内的购汇;便利化额度之外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存在任何障碍。 二、本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有何背景? 答: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国每年出境人次已达1.2亿,个人用汇明显增多,但相应的国际收支个人购汇统计仍沿用过去较为简化的模式,这种统计现状既满足不了经济金融分析的需要,也与国际组织提出进一步细化和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根据G20和国际协作有关原则,各国需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方面加强合作配合,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交易的透明度,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因此,有必要提升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质量,包括加强购汇真实性审核、细化支出分类等。 过去,我国国际收支个人购汇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部分违规、欺诈、洗钱等行为时有发生,包括利用经常项目从事资本项目交易(比如海外购房和投资等),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这扰乱了正常交易秩序,也对广大遵守个人购汇规定的居民形成了利益侵蚀。在改进个人购汇事项申报统计后,外汇管理部门可据此加强事后核查,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和处置。 此外,个人购汇及使用情况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个人购汇事项申报有利于建立健全企业和居民诚信大数据平台,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实现诚信社会。 三、本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答:一是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应认真阅读并如实、完整申报,作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 二是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要求银行加强合规性管理,认真落实展业原则,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报告大额及可疑交易。对于存在误导个人购付汇、真实性审核不严、协助个人违规购付汇、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等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虚假申报、骗汇、欺诈、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行政处罚、进行反洗钱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四、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对境外留学和旅游等用汇有何影响? 答:没有影响,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出境留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按规定进行完整、真实的信息申报;超过便利化额度的,提供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就可以购汇;出境旅游,可以在便利化额度内按需购汇,也可在境外使用银行卡消费,用汇不受影响。 五、如何看待目前部分个人在境内配置外币资产或购买外币理财现象? 答:当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下个人对外投资只能通过规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实现。除规定的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 个人在境内配置外币资产的选择面较窄,只能持有外币存款或购买品种有限的外币理财。目前主要发达经济体利率水平仍处于低位,欧、日实施“零利率”政策,美国的利率水平也较低,外币存款利息和外币理财收益率都明显低于人民币存款和理财。且国际汇市波动频繁,人民币有效汇率基本稳定,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市场主体持有外币资产的收益还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相比之下,目前人民币利率水平仍显著高于其他主要货币,境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高,产品种类非常丰富,也是投资者更为熟悉的市场,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需求。市场主体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克服从众心理,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谨慎理性投资。 从我国经济基本面、境内外利差,以及人民币汇率的长期表现看,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是稳定的强势货币,人民币汇率有条件继续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六、新的一年,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外汇业务监管有何举措? 答:强化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 目前个人经常项目下购付汇比较便捷,我们将继续优化相关政策、督促银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银行办理个人购付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加大对个人购付汇申报事项的事后抽查和检查力度,提高对个人申报信息和交易数据的监测、分析、筛选、审查频率。 加大惩处强度,提高违规违法行为成本。对虚假申报、骗汇、欺诈、洗钱、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违规银行依法予以通报批评、罚款、暂停结售汇业务、责令停业整顿以及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罚款的处理。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涉嫌洗钱的,根据《反洗钱法》协同国家反洗钱部门进行反洗钱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2017-01-05/liaoning/2017/0105/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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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并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议通过“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推动营造公平法治便捷透明的市场环境;部署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会议指出,要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推向纵深,进一步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办事创业环境。会议决定,一是在本届政府已取消23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棉花加工资质认定等53项许可,其中14项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取消。下一步要抓紧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制定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一律取消。二是再取消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等有关的20项中介服务事项。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会议指出,依法依规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打造统一开放大市场和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年来,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会议确定,“十三五”期间,要着力营造“三个环境”。一是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在工商登记中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不再预先核准、“一照多址”、简易注销等便利化措施。二是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各地区凡对本地企业开放的市场领域,不得限制外地企业进入,并不得要求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除针对特定行业的不合理补贴政策,严厉查处滥收费用、强迫交易等行为。三是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越是放开准入,越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其要大力加强食品药品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商品监管,强化农村消费市场和农资等涉农商品质量监管,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探索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严格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大力推进市、县一级综合行政执法,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会议指出,顺应生产力发展新要求,加快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必须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营造包容支持创业创新和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制度环境。一方面,要适应新动能加速成长的需要,促进人才、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共享,加大对初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符合新产业新业态用工特点的就业、社保等规定。促进技术市场交易,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对新产业新业态采取既具弹性又有规范的管理措施。推动以分享、信息、生物、绿色、创意、智能等为特点的新兴经济业态成为增长新引擎,扩大群众就业和创造财富新空间。另一方面,要积极运用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在继续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立足创新驱动,依托“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实体经济升级。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汇聚众智众力,使传统产业在与新动能融合中形成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产品和服务价值链,焕发新活力。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新旧动能平稳接续、协同发力,促进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7-01-13/liaoning/2017/0113/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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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政策措施,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城管执法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管理办法,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通过《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序扩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使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发挥其主要服务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对目前跨区域经营的,要抓紧调整规范。二是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由1家机构负责运营。对同区域多家运营机构的,要积极稳妥整合。三是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的,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和一定规模金融资产的自然人等。四是齐抓共管落实监管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按规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监管,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证监会负责对发行证券的范围、交易方式、持有人数量等制定规则,并对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以有力的协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会议认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和规范管理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会议强调,城管执法直接面对群众。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围绕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推动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体现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避免简单粗暴任性执法。要把执法人员规范录用和精简冗员相结合,重点向市、县和社区、街面等基层一线配备和倾斜。加快推进城市综合执法,防止交叉执法、重复检查,逐步实现“多帽合一”,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为建设更加包容、和谐、文明的现代城市提供支撑。 会议指出,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利,是增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会议通过《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草案立足对残疾人保障义务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和防止各类教育入学歧视,增设了相关规定,强化了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规范残疾人教学、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教师待遇等要求。 会议通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草案从补上民生短板,更好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让他们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出发,明确要加大政府投入、更好调动社会力量,将残疾预防融入卫生计生、公安、安全生产等相关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着力满足基本康复需求,突出重度残疾人关怀与保障。同时,草案规范康复服务行为,规定了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的法定条件、基本要求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7-01-13/liaoning/2017/0113/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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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1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请问2月份数据表现如何? 答:2月份我国外汇供求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继续收窄。2017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01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47%和70%。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01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36%和71%;银行自身结售汇逆差0.2亿美元。二是银行远期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2月份,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环比增加58%,远期售汇签约下降52%,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47亿美元,上月逆差80亿美元。综合考虑即远期结售汇差额情况,2月份我国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三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由此前连续19个月逆差转为顺差。2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顺差19亿美元,上月逆差97亿美元。其中,外汇收付顺差74亿美元,环比增加3.3倍,人民币收付逆差55亿美元,收窄52%。 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均有所好转。首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主要受春节因素影响,2月份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小幅逆差,但年初以来企业出口回款有所增多,货物贸易项下跨境收支和结售汇均呈现顺差。其次,企业外汇融资继续恢复。2月份,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环比增长93亿美元,已连续12个月增长;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创2010年3月以来新低,环比下降35%,当月国内外汇贷款余额上升53亿美元,较1月份增幅进一步扩大。再次,境内主体购汇意愿更为理性。2月份,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6%,较1月份进一步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投资收益等项下购汇有所减少;个人境外旅游、留学等购汇继续下降,个人外汇存款余额也由升转降。 我国跨境资金流动趋向均衡的经济基本面更加稳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信心。例如,2017年2月份,官方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环比上升,且连续7个月处于扩张区间;进口同比明显增长,映射出国内经济活力。未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内产业结构将继续升级,我国经济增长也会更有质量、更有效率;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进展,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入将更加均衡,抵御和适应外部环境调整的能力不断增强。 2017-03-22/liaoning/2017/032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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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6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和国际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17年外汇管理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各副局长,各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局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外汇管理部门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人民银行党委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统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关系,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稳步实施;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强化管理和执行,有效发挥部门联合监管,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厉打击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外汇市场的基本稳定;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完善多元化运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在人民银行党委指导下,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勇于担当,措施有力,切实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规违法活动,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了2017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加大对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和惩处强度,保持对地下钱庄、逃汇骗购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提升跨境资金流动非现场监测能力和分析预警水平,完善宏观审慎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四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五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加强党建、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完) 2017-01-13/liaoning/2017/0113/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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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913亿美元,对外负债47442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471亿美元,较6月末增加834亿美元,增幅为5%。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310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340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4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5722亿美元,储备资产3264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0%、5%、0.1%、24%和50%;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61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794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60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982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2%、17%、0.1%和20%。 按SDR计值,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6506亿SDR,对外负债33989亿SDR,对外净资产12517亿SDR。(完) 2016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7,471 12,517 资产 2 64,913 46,506 1直接投资 3 13,101 9,386 1.1股权 4 10,626 7,613 1.2关联企业债务 5 2,474 1,773 2证券投资 6 3,406 2,440 2.1股权 7 2,075 1,486 2.2债券 8 1,332 954 3金融衍生工具 9 43 31 4其他投资 10 15,722 11,263 4.1其他股权 11 1 0 4.2货币和存款 12 3,658 2,620 4.3贷款 13 5,376 3,851 4.4保险和养老金 14 108 78 4.5贸易信贷 15 5,509 3,947 4.6其他 16 1,071 767 5储备资产 17 32,641 23,385 5.1货币黄金 18 782 560 5.2特别提款权 19 101 72 5.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99 71 5.4外汇储备 21 31,664 22,685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5 -3 负债 23 47,442 33,989 1直接投资 24 29,610 21,214 1.1股权 25 27,150 19,451 1.2关联企业债务 26 2,460 1,763 2证券投资 27 7,946 5,693 2.1股权 28 5,862 4,200 2.2债券 29 2,085 1,493 3金融衍生工具 30 60 43 4其他投资 31 9,825 7,039 4.1其他股权 32 - - 4.2货币和存款 33 3,406 2,440 4.3贷款 34 3,142 2,251 4.4保险和养老金 35 91 65 4.5贸易信贷 36 2,683 1,922 4.6其他 37 406 291 4.7特别提款权 38 98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 ”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7-01-05/liaoning/2017/0105/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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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6年12月,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1月底下降410.81亿美元,全年下降3198.44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105.17亿美元,较11月底下降410.81亿美元,降幅为1.3%。 从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因素看,主要包括:(1)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2)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3)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它各种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等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反之亦然。 从12月份的情况看,央行向市场提供外汇资金以调节外汇供需平衡、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总体贬值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下降。 从全年的情况看,央行稳定人民币汇率是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最主要原因。估值方面,非美元对美元总体贬值和资产价格变化也对外汇储备规模造成影响。总体而言,2016年的全年降幅比上年同期少降了1928.12亿美元。 2017-01-13/liaoning/2017/0113/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