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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为提高社会公众的外汇知识储备和维权意识,松溪县支行组织辖内银行在松溪县茶平乡官路村开展个人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松溪支行通过条幅、宣传折页等多渠道方式向当地村民开展外汇知识的宣传,并重点就个人外汇知识的重要性、基础概念、政策导向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同时,就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热心的解答。此次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了相关个人外汇知识,有效增强了个人用汇风险意识,取得较好的成效。 2018-08-15/fujian/2018/0815/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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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着青藏铁路,党中央想着我”“这不仅是我30多年来为数不多的一次休假,更是与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领域顶尖院士专家难得的交流机会”……专家们来到北戴河,凭海临风,极目远眺,心中无限感慨。 8月3日至8日,受党中央、国务院邀请,62位专家来到北戴河进行暑期休假。自200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邀请18批共计10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休假活动。本次受邀休假专家都是各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专业涵盖载人航天、青藏铁路、高分卫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食品安全、农业技术等,与核心技术相关、与民生福祉相连。 海浪击打礁石,碰撞思想火花。“家国情怀需要用热血挥就、靠奋斗书写”“尽快攻克‘卡脖子’的核心技术”……北戴河的辽阔,激发出休假专家更昂扬的激情、更活跃的思想。专家们表示,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科技创新时不我待,民生福祉需要持续增进,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拳拳赤子心、殷殷爱国情,攻坚克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一个农村娃能走进科学殿堂,成为院士,对党和国家的培养一直心存感激。”瞿金平作为恢复高考后第一届考生,1977年考入华南工学院,如今已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学科带头人、聚合物新型成型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我从事的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及装备研究,与制造业直接相关,坚持自主创新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近,中组部、中宣部印发《关于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并对活动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看望慰问北戴河暑期休假专家时强调,广大专家人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持强烈的爱国心、坚定的报国志……“爱国奋斗”沉甸甸四个字,在休假专家中产生强烈共鸣。 爱国奋斗从来都是具体的、实践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邓铭江在新疆水利工程一线工作了36年,夏天顶着沙漠地表70多摄氏度的高温,冬天冒着零下30多摄氏度的严寒,一步一步丈量调水路线。“我们为克拉玛依这座‘没有水、没有草,鸟儿也不飞’的油城引来了生命之水,再苦再累都值得。”他表示,将坚守在新疆水利事业第一线,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 爱国奋斗,同样体现在提携后学、培养人才上。8月5日早7时不到,赶在集体活动前,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癌症中心林东昕打开电脑仔细修改博士生的论文。“年轻人经验少,就得靠我们多指导。年轻一代是创新的未来。做导师就得有甘为人梯的精神,我给学生定的目标是超越我。”如今,林东昕可谓桃李满天下,他的学生中,有“80后”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以及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授、博导。 常年奔走在雷达测试一线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首席科学家吴剑旗认为,当导师既要给年轻人搭平台,也要言传身教,处处作表率,“尤其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更应培养年轻一代的爱国奋斗精神。”吴剑旗和学生们经常在条件艰苦的雷达阵地开展研究试验工作,勘察地形、翻山越岭、甚至爬天线塔,吴剑旗总冲在最前面,“是共产党员,就要‘跟我上’!” 急国家之所急、解发展之所难。中航工业集团首席技术专家欧阳绍修研制的空警200预警机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在国庆60周年阅兵中大展雄姿,被誉为“争气机”。“科技人员一定要有民族责任心,敢于担当,比起老一辈科学家研制‘两弹一星’的艰苦岁月,我们现在的科研条件已经好太多了,没有理由不多作贡献。”他语气坚定地表示,“我们就得争口气,再苦再累都得研制出更多‘争气’的创新成果,不负伟大的新时代。”他的话道出了专家们的共同心声。 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在“卡脖子”处下大功夫 “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言犹在耳。 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必须扛起自主创新的重任。休假期间,身心放松的同时,专家们也一直在思考讨论“关键核心技术如何实现自主可控”等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太原理工大学校长黄庆学坦言,“现在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形势逼人,挑战逼人,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爱国奋斗对科技工作者来说是实实在在的,作为学科带头人,应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尽早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想突破,不能一味模仿,如果总跟在别人后头,意味着别人一更新,你就得落后,始终无法超越。”瞿金平院士在科学研究上喜欢另辟蹊径,不迷信国外技术,曾在国内外率先提出高分子材料振动剪切流变和体积拉伸流变加工成型方法及原理,使中国在该领域的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他结合自身经历谈道,“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妄自尊大,得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最大程度地挖掘自身优势,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 听了黄庆学、瞿金平的讨论,以“镁要为中国制造业减重”为目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重庆大学国家镁铝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潘复生建议,“我们必须强化合作,特别是自身领域研究遇到瓶颈时,协同创新,扩宽视角,早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 从事月球车及空间折展机构研究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邓宗全认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不能搞运动式,更不能漫天撒花;基础研究犹如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下大力气做好基础研究。” …… 讨论在持续,认识在深化。目标明确,更需坚定前行。来自基础科学、工程技术研究的专家达成共识:有了方向,就得“憋着一股劲儿,围绕目标潜心研究”。 牢记责任使命,勇攀科技高峰。“当前,非走自主创新道路不可。”满怀责任感、紧迫感的休假专家表示,将力求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取得更多原创发现,努力实现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上的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急国家之所急、解发展之所难,把更多科研成果写在祖国大地上 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这几年,国家出台了许多好政策,让我们拥有更广阔的施展空间,新时代我们更应急国家之所急、解发展之所难,把更多科研成果写在祖国大地上。”这是休假专家的共同心声。 以往,心脏室间隔缺损需要开胸做手术,风险很高。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主任孔祥清教授研究发明了介入治疗室间隔缺损器械,“从大腿血管输送一个数毫米大小的封堵器,到心脏的缺损处进行微创治疗”,这种方法填补了国际技术空白,在国内外广泛应用,“欧美国家现在用的也是我们的器械。”他透露,他们团队最近在研究控制高血压的设备,避免药物的副作用,希望能更好地解决病人的实际困难。 集成电路是“工业粮食”,科技要强,IC必须强,绝不能受制于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黄如认为,科研人员应研究各领域发展中存在的实际瓶颈问题,根据国家需求攻坚克难,避免好看不好用的选题。 粮食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广西农科院院长邓国富从事两系杂交水稻研究已32年,他首创的丝苗型优质化育种策略,实现了华南杂交水稻优质化育种突破,为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 解决我国航天电子器件急需产品的“有无”问题,致力于我国特殊领域核心元器件自主可控;分析水汽分布与输送格局,实现不同地域水资源再分配;让油料作物育种先后实现多抗、高油和多产三次跨越;建立全球首个青稞全基因图谱……专家们并不满足于以往的成就,他们的视线已投向更新、更远的目标。 海风习习沁人心脾,波涛声声催人奋进。“这是一个爱国奋斗的新时代,这是一个建功立业的新时代。”只争朝夕,是专家一致的感受;矢志创新,是专家共同的目标。他们表示,将把科研成果应用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事业中,把个人价值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奋斗中。(记者 江琳) 2018-08-15/jilin/2018/0815/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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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中心支局,福州各县(市、区)支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企业: 为完善国际收支统计配套制度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汇发[2018]8号印发)和《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2018年版)》(汇综发[2018]68号印发)。为便于外汇局分支局和企业理解上述制度的内容,普及国际收支申报知识,总局国际收支司定于2018年8月21日举办视频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讲解上述两项统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提示需要关注的申报要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视频培训具体日程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请于8:45前入场完毕。 三、培训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省分局主会场 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20号,人民银行附属二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省分局直辖参加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企业财务人员1名。 (二)各中心支局、支局分会场 地点:自行确定,并通知所辖企业。 参加人员:各支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经办人员;所辖参加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企业财务人员1名。 四、其他 (一)请各支局尽快确定辖内分会场地点,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做好视频培训的组织工作。 (二)请在主会场参加培训的企业于2018年8月17日前向我分局国际收支处陈鸿毅报名。 (三)请各中心支局于2018年8月17日前汇总参加视频培训会议的支局人员名单(见附件2),并通过RTX发送至我分局国际收支处陈鸿毅。 (四)请各支局配合做好贸易信贷统计调查问卷工作(见附件3),各中心支局汇总所辖企业调查问卷反馈情况,填写贸易信贷统计调查问卷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8月23日下班前通过RTX发送至我分局国际收支处陈鸿毅。 联系人及电话:陈鸿毅 88010727 江 帆 88010824 附件1:视频培训日程 附件2:支局参加视频培训会议人员名单 附件3:贸易信贷统计调查问卷 附件4:贸易信贷调查问卷汇总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国际收支处 2018年8月13日 2018-08-14/fujian/2018/0817/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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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践行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安溪县支局走进中国藤铁工艺第一乡——尚卿乡,将外汇政策送进中国特色“淘宝镇”。支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摆放宣传海报、发放外汇宣传材料100多份等多种形式,向个人宣传和解答个人外汇知识、关注名单等方面的问题,提醒村民远离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的认识与了解,促进外汇环境健康发展。 2018-08-14/fujian/2018/0814/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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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月1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8-08-17/ningbo/2018/0817/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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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恒丰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1月,恒丰银行温州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146.4万元人民币。 案例2: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2月至7月,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售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3: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3月至4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42.22万元人民币。 案例5:招商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招商银行厦门嘉禾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433.19万元人民币。 案例6: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645.4万元人民币,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7:企业银行(中国)天津西青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企业银行(中国)天津西青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102.2万元人民币。 案例8:建设银行连江支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案 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建设银行连江支行违规为个人分拆办理售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案例9:索尔维生物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索尔维生物化学(泰兴)有限公司使用作废合同,对外支付预付货款227.68万欧元和5.05万美元,无对应进口货物。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92.39万元人民币。 案例10:烟台平瑞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烟台平瑞商贸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单和虚假合同、发票,对外付汇1706.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45万元人民币。 案例11:青岛中霖永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8月,青岛中霖永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单,对外付汇9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10万元人民币。 案例12: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安排30个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年度购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88.7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4.42万元人民币。 案例13:常熟市中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常熟市中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出口报关单办理贸易融资并结汇4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 案例14:河南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郭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0492.92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35万元人民币。 案例15:浙江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800.6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2万元人民币。 案例16:广东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金额合计2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78万元人民币。 案例17:四川籍杜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6年7月至9月,杜某违反银行卡管理规定,利用境外销售终端(POS机)多次刷人民币卡兑换港币现金,金额合计679.11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1.87万元人民币。 案例18:福建籍王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王某为实现非法获利目的,通过他人账户收款1129.26万元人民币,私自卖出港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7万元人民币。 案例19:四川籍王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4月,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6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产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784.76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0:江苏籍张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2月,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18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1.52万元人民币。 案例21:江苏籍邱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邱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69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349.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60万元人民币。(完) 2018-08-17/xiamen/2018/0817/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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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9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升幅为0.19%。 7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与上月末基本持平,金融资产价格小幅波动,主要非美元货币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美元汇率和利率“双升”,一些新兴经济体受到较大冲击,全球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均明显上升。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初步成效,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弹性明显增强。 展望未来,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主要国家宏观政策出现分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但我国经济基本面和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健,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运行有条件保持总体平稳。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将在波动中保持总体稳定。 2018-08-13/liaoning/2018/0813/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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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与2018年一季度相比,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新特点? 答: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储备资产增加。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稳定。2018年二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继续呈现顺差,跨境资本延续净流入趋势。2018年二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82亿美元,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一季度以来净流入的趋势。 三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8年二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99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87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86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四是储备资产小幅增长。2018年二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3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29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值得指出的是,近几年我国经常账户收支已经进入平衡区间,小幅顺差或者小幅逆差都属于基本平衡。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有望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国际收支仍将保持总体平衡。(完) 2018-08-13/liaoning/2018/0813/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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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办理的情况是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小孩子尚不会写字如何签名? 答:因未成年子女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从法律意义上,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活动本身就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因此,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办理外汇业务,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本等证明即可办理。 2018-08-17/shanghai/2018/0817/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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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指导、辽宁省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主办的“强化汇率风险管理、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企业培训会在沈阳顺利举行。 2018-08-13/liaoning/2018/0813/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