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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对此,记者采访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了解此次典型案例发布的背景与意义。 问:此次最高检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的案例有哪些特点,对于检察办案的指导意义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针对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是当前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表现之一,此类案件中,人民币和外币一般不进行物理上的跨境流转,表面上看资金在境内外单向循环,实质上属于变相买卖外汇行为,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从检察办案看,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法操控大量资金账户进行海量交易,司法办案中需要查清实际控制使用的资金账户及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交易流水。二是跨境对敲手段复杂多样,此次发布的案例中,除传统的对敲外,还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违规改造POS机并偷运出境刷卡交易等方式实施跨境对敲,隐蔽性、专业性更强,对侦查取证、审查证据的专业要求更高。三是与部分上游犯罪勾连紧密,非法买卖外汇成为助推其他关联犯罪实施的资金通道,涉及资金出境的违法犯罪活动通常需要借助非法买卖外汇实现,对全链条惩治违法犯罪提出了新的要求。 解决检察办案中指控证明犯罪难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是这批案例典型意义的重点所在。具体包括:一是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和专业协作,加大对各类新型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的依法惩治力度。二是正确把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进一步提高引导取证、证据审查能力,以查清境内资金流向为重点,紧盯关联账户,全面审查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客观证据,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在关联比对分析的基础上还原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模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三是切实加大非法买卖外汇犯罪全链条惩治力度,在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涉及资金出境的犯罪案件时,注重审查发现涉外汇犯罪线索,围绕资金来源、去向、用途等全面引导取证、加强证据审查,努力查清犯罪链条上的全部犯罪事实。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外汇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协同治理外汇违法犯罪。 问:这批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办理此类犯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当前,越来越多的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实施。在办案中发现,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间接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对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引导取证、审查判断,需要熟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技术特征,以利于办案质效。此次我们选取了浙江、上海两个涉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案件,结合案例对相关取证要点进行阐释,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引导取证及证据审查指引。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时要充分运用检察技术辅助办案机制,弥补在信息技术等方面专业知识短板,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刚刚召开,下一步,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有何工作部署?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以此次联合发布案例为基础,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完善执法司法标准,依法惩治各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同时,检察机关也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突出重点高质效履行追诉犯罪职责,依法从严惩治非法买卖外汇、非法集资、洗钱、骗取贷款、欺诈发行证券等各类金融犯罪,以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规范性文件等方式有效应对法律适用、指控证明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持续完善金融犯罪检察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金融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金融犯罪检察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护能力。三是能动履职推动金融违法犯罪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促进全面加强监管,通过立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以案释法切实加强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大力推进金融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建设。 问:能否介绍下外汇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我国外汇市场更加开放,跨境资金往来更加频繁、更加便利,市场参与主体普遍受益。目前,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角度,市场参与主体跨境收支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本外币兑换行为须依法依规在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等经批准的场所内进行。部分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通过非法渠道进行本外币兑换,或虚构交易背景以欺骗手段从银行等正规渠道进行资金汇兑,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也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非法资金跨境转移的通道。 随着金融科技和网络通讯手段发展,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有意逃避监管视线。二是资金交易更加快速庞杂。银行卡、POS机、网络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便捷、高效,不法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多银行、多层账户间清洗、分散、聚合资金,虚拟货币等新型支付手段更增加了资金划转的隐匿性。三是非法信息发布传播“社交媒体化”。社交网络、直播平台充斥大量信息,境外网站、聊天软件提供私密交流工具,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和私密联络发布非法资金兑换招揽广告,对接非法交易,被打击封堵后,在极短时间内更换网址卷土重来。 面对风险隐患新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司法机关,紧盯外汇违法犯罪动向,发挥执法合力,坚决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近两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经营等外汇违法犯罪案件200余件,行政查处非法买卖外汇、逃汇、骗购外汇等违规案件1100余起,罚没款约15亿元人民币,有力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问: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做好哪些工作? 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外汇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方面。本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选取的8起案例,是两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行刑衔接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果,持续向市场传导外汇市场严监管信号。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会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一是执法亮剑,坚决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依托外汇非现场大数据分析,精准探查异常外汇交易,深入挖掘并向司法机关移交涉嫌外汇违法犯罪线索,参与重大复杂案情甄别研判,协助梳理补齐资金链关键证据,全力配合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工作。 二是行刑衔接,同步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保持协同打击步调,畅通行刑双向衔接,及时接收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外汇违规线索案件,依法启动行政调查处罚程序,严惩外汇违规行为。 三是惩防并举,积极开展外汇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经常性开展外汇法规政策宣讲和典型案例通报,以警示教育片、新媒体普法短视频、图解等多种宣传方式,详解外汇管理法规政策要求,揭示外汇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引导市场参与主体通过银行等合法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自觉远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 2023-12-27/safe/2023/1227/23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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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强化行刑衔接,严惩涉外汇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果。 该批典型案例共8件,主要涉及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分别是: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郭某钊等人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郑某东等人骗购外汇案,徐某悦等人非法经营案,李某杰非法经营案,章某虎、章某娴非法经营案,王某良等人非法经营案,张某群、吴某锐等人非法经营、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例对解决检察办案中指控证明犯罪难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例如,正确把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进一步提高引导取证、证据审查能力,以查清境内资金流向为重点,紧盯关联账户,全面审查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客观证据,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在关联比对分析的基础上还原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模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有意逃避监管视线。二是资金交易更加快速庞杂。银行卡、POS机、网络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便捷、高效,不法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多银行、多层账户间清洗、分散、聚合资金,虚拟货币等新型支付手段更增加了资金划转的隐匿性。三是非法信息发布传播“社交媒体化”。社交网络、直播平台充斥大量信息,境外网站、聊天软件提供私密交流工具,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和私密联络发布非法资金兑换招揽广告,对接非法交易,被打击封堵后,在极短时间内更换网址卷土重来。 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表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会同司法机关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为基础,会同国家外汇局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完善执法司法标准,依法惩治各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同时,检察机关也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2023-12-27/safe/2023/1227/23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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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深圳市、宁波市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以下统称试点地区)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二、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鼓励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四、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试点地区内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 五、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个月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如为试点地区辖内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七、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 八、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试点地区分局应根据本通知制定业务实施细则,加强对上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试点地区分局应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测分析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特征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和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2023-12-27/guangdong/2023/1227/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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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省内各市(州)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开辟外汇资金“绿色通道”,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外汇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抗震救灾政治责任 外汇局省内各市(州)分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强总理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做好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外汇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障外汇赈灾捐款汇划畅通,便利灾区企业外汇收支,确保外汇服务不中断、不断档。 二、开辟抗震救灾外汇资金“绿色通道” (一)便利地震灾区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抗震救灾期间,如因地震原因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银行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简化经常项目收付汇业务流程和审核材料,银行可凭客户指令直接办理收付汇手续。抗震救灾期间,非“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灾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银行可与所在地外汇局沟通,先予以办理收付汇手续,并于收付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二)甘肃省县级以上(含)政府部门、境内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组织接受境内外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捐赠外汇资金(含外币现钞)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入账或结汇,暂停实施开立外汇捐赠账户要求。 (三)办理本通知涉及的经常项目收付汇业务,银行应在涉外收付款申报的交易附言中注明“抗震救灾”字样。 (四)与抗震救灾有关的其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三、全力做好外汇服务保障 外汇局省内各市(州)分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外汇支持抗震救灾政策宣传解读,为相关部门、市场主体提供准确的政策咨询,及时解答外汇政策疑问。外汇局省内各市(州)分局应采取“网上办”“预约办”等方式,为市场主体快速办理名录登记等行政许可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积极为灾区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提供便利,确保外汇服务畅通。 四、强化信息报送和舆情监测 外汇管理局省内各市(州)分局和各外汇银行要畅通沟通交流机制,主动了解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相关部门、市场主体外汇政策及服务需求,及时向省分局、当地外汇局报告。要加强外汇舆情监测,及时向外汇局反馈负面舆情,全力配合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张乃丹 联系方式:09318800708) 2023-12-26/gansu/2023/1226/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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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试点以来成效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等地区(以下统称试点地区),复制推广前期试点效果良好的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 此次试点政策共8项,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特殊退汇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以及外债、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试点地区的外汇分局将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推动银行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继续统筹好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将风险防控与改革开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23-12-27/guangdong/2023/1227/2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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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金融服务,全面推进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承德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农业银行举办了“农情相伴智汇共赢”政汇银企对接会。 对接会上,承德市分局向企业介绍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及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内容和准入条件,推介数字外管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真正享受到便利化政策红利,拓宽境内外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点、痛点。农业银行结合汇率波动情况对汇率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以案例形式介绍了远期、掉期、期权组合等外汇衍生产品,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选择合适的套保产品规避风险。 本次对接活动,向涉外企业传导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得到与会企业一致好评。 承德市分局、承德市商务局、农业银行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辖内5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2023-09-01/hebei/2023/0901/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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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普洱市分局指导下,建设银行普洱市分行为辖内某咖啡出口企业办理首笔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标志着普洱市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正式落地。 自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在全省范围推进以来,普洱市分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推广工作。一是联合中信保公司及各试点银行开展宣传,提升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二是锁定目标群体,摸清普洱市在保企业情况,掌握底数,为银企精准对接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三是实地走访推广,联合辖内试点银行到目标企业开展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等,切实提升业务推广的针对性。 下一步,普洱市分局将继续指导外汇指定银行在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增量扩面上接续发力,助力辖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19/yunnan/2023/1219/1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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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司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外汇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序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一、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一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扩大。证券投资项下逐步建立起以机构投资者制度、互联互通机制和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为主的跨境投资制度安排,针对不同领域和投资者需求的多渠道开放局面基本形成。我国股票和债券市场被纳入多个国际主流指数,获得全球机构投资者的高度认可。二是跨境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境外直接投资实施分类管理,支持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改革,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三是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基本建立。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金融机构和企业可在与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管理改革,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积极服务区域开放创新与特殊区域建设。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等对外开放高地在外汇管理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在上海、广东等4个省(市)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探索更安全更开放的外汇管理模式,截至2023年9月末,累计办理试点业务约16万笔、1406亿美元,有力支持国家重点区域发展。 建立健全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逆周期、市场化调节外汇市场顺周期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及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加强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改善银行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逐步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高压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二、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跨境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全国实施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赋予银行更多审核自主权,便利优质企业外汇结算,支持贸易创新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已累计办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超427万笔,金额超1.9万亿美元。支持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帮助企业有效盘活境外沉淀资金,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支持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贸易结算,助力经营主体降成本、增效率。2023年1-9月,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办理外汇收支笔数约6.5亿笔。优化市场采购结算渠道,支持联网信息平台备案商户在线自助办理收结汇。2023年以来,备案商户在线自助办理收结汇约占70%,惠及中小微商户超9万家。 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的外汇支持力度。针对中小微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等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允许企业在等值1000万美元或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目前试点区域已覆盖全国约80%、28万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陆续推出8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3个便利化类应用场景,助力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近10万家涉外企业累计获得融资金额超2900亿美元、付汇金额超1.2万亿美元。 三、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基本形成 丰富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当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已形成以境内银行为主、境内外各类机构并存的格局。境内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允许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参加行和央行类机构以及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 推出更多外汇市场交易产品。我国外汇市场已具备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国际成熟产品体系,银行挂牌货币超过40种,涵盖跨境收支的主要结算货币,可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所需的汇兑和汇率避险需求。2022年,外汇市场交易量达34.5万亿美元,较2017年增长43.2%。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全球外汇市场调查报告,2022年人民币日均交易量占全球外汇交易份额排名上升至全球第5位。 推进外汇市场规范发展。制定《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修订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规范做市商交易行为。指导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制定外汇业务展业规范,推动银行合规展业、稳健经营。持续强化外汇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健全完善公平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编发《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汇率风险情景与外汇衍生产品运用案例集》,帮助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和服务力度,鼓励银行减费让利、提升中小微企业衍生品授信便利度,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除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2022年,企业外汇套保率升至24.0%,企业运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超过1.3万亿美元。 四、下阶段要不断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序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进境外上市、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等法规修订,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完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框架,助力总部经济发展。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区域开放创新,促进在岸与离岸外汇市场协调发展。 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和改善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支持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结算业务,让更多“信用好、规模小、笔数多”的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将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扩展至全国,支持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推动银行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支持企业更好开展汇率风险管理。不断丰富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助力更多涉外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降低跨境融资和结算成本。 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研判和应对,加强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完善全流程外汇展业框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2023-12-20/dalian/2023/1220/2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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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字当头,以学增智。一是头雁领学。党委班子率先垂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必学内容的专题学习讨论,以领学带促学,确保主题教育“起好步、稳步走、见成效”。二是集中深学。以“三会一课”等为载体,通过“会上+会下”“行领导和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普通党员讲微党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原文学习,并结合学习强国等平台深化对理论的再学习、再领悟。 “实”字着力,以学正风。一是以调研解难题。深入涉外企业现场座谈走访,详细了解企业在执行外汇便利化政策方面的情况。联合州金融工作局等构建“政银担”多方合作机制;推动外汇银行主动对接企业,量身为企业定制“惠农E贷”等融资产品。二是以调研增便利。深入外汇银行、多家外贸企业进行座谈调研,全面了解银行在开展货物贸易便利化试点政策方面的情况和难点,优化缩短跨境收支事前、事中流程,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以调研惠民生。州分局多次深入银行、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研走访,逐一对接政府力推企业,助其实现汇率避险业务“免保证金、免担保费”。 “真”字为要,以学促干。一是优化外汇服务。在外汇业务办理中推出了“首问制”“一个窗口办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制度,便利业务一次办理;多种形式引导企业“互联网”方式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有效降低企业脚底成本。持续推进“个人外汇业务重点网点”建设,通过汉藏双语提示、开通线上业务渠道、增加外币现钞币种、广泛宣传个人外汇知识等方式,打造四川藏区个人外汇示范网点。二是政策红利惠企。联合多部门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新媒体宣传、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精准向辖内涉外企业传导外汇政策,切实帮助企业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享受红利。加强对银行的指导,督促落实减费让利政策。 “改”字贯通,检视整改。强化标本兼治,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州分局按照总分局、州分行关于整治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重要工作清单”“联动清单”,有针对性地研提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时“对账”、按时“销号”,以问题整改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2023-12-28/sichuan/2023/1228/2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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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大连市分局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激励党员干部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近日外汇局大连市分局党总支与瓦房店市党支部联合开展红色文化及廉洁文化主题教育活动。 党员干部参观了“家廉国兴”教育馆等地,经历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洗礼。在这次活动中,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金融为民的初心、增强了廉洁自律的意识,鼓足了助推大连地区外汇业务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动力。 2023-12-20/dalian/2023/1220/2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