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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议精神、深化国际金融合作,扩大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双边本币交易和结算、促进两国间贸易投资便利化,在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的支持指导下,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与哈萨克中国银行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联合主办了“话合作赢未来”中哈双边本币跨境使用推介会。中哈两国央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哈国证券交易所、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公司,有关金融研究机构以及中哈两国企业代表200余人参会。 推介会分为中哈双边本币跨境使用推介会、中哈双边本币汇率直接形成机制研讨会、中哈双边本币跨境使用业务推介会三部分。会议期间,还举办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金融实验室揭牌仪式。中哈与会嘉宾围绕推介会主题发言交流,与会人员表示,随着资金融通的基础性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一带一路”沿线中哈两国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等项目融资方面开展了深度的、卓有成效的合作,形成了满足多元化、多样化投融资需求的投融资体系,金融支持框架日渐完善。 2019-06-18/xinjiang/2019/0618/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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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西藏涉外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基础工作提升年,涉外服务深化年”活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提高外汇管理和商务部门的服务和监管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山南市中心支局与山南市商务局于6月24日举行签订仪式,共同签署了涉外服务合作备忘录。 2019-06-27/xizang/2019/0627/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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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周伟军副局长带领分局业务处室相关人员赴慈溪开展进出口外汇收支形势调研,并现场了解两家企业实际情况。 2019-06-27/ningbo/2019/0627/1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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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月2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6-27/ningbo/2019/0627/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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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积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2015年3月,对保险外汇管理进行改革,简化业务申请资料和报批流程,提升外汇保险业务办理效率。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金融市场化发展,保险公司在外汇保险业务资金便利化方面提出新的需求。外汇局在充分调研市场主体需求并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研究出台《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坚持“实需原则”,取消保险公司外汇资本金结汇审批,提升保险机构资金使用效率,明确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展业三原则”对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规范外汇保险业务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审批,实行意愿结汇制。保险公司依据实际经营需要,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资本金和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提升保险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允许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办理结汇或购汇。金融机构应当对结汇或购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在赔款接收人出具结汇委托书的前提下,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业务,提升跨境保险代收代付业务的人民币赔付效率。 三是完善外汇保险业务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保险机构负面事项报告等合规经营要求,保障外汇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三、允许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项下赔款资金结汇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金融市场化发展,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越来越多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走出去”,服务跨境保险业务。在对市场主体调研中,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反映跨境保险代收代付业务的人民币赔付效率问题,如海事、海旅业务突发性强,不允许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将无法直接向投保人赔付人民币,影响救援时效。放开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项下赔款资金结汇要求,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四、《通知》中保险机构负面事项自主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通知》新增了保险机构对负面事项主动报告的管理方式。保险公司的报告事项包括:取得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连续两年未发生外汇保险业务、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实行接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及受到行政处罚。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的报告事项包括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及受到行政处罚。所在地外汇分局可视情形要求保险机构进行整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019-06-25/ningxia/2019/0625/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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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30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615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292亿元,储备资产增加67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4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34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15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88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8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0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9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78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5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72亿SDR。(完) 2019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307 490 352 贷方 2 45,405 6,730 4,833 借方 3 -42,098 -6,240 -4,481 1.A 货物和服务 4 2,107 312 224 贷方 5 40,471 5,999 4,308 借方 6 -38,364 -5,686 -4,084 1.A.a 货物 7 6,388 947 680 贷方 8 36,462 5,404 3,881 借方 9 -30,074 -4,458 -3,201 1.A.b 服务 10 -4,281 -634 -456 贷方 11 4,009 594 427 借方 12 -8,290 -1,229 -882 1.B 初次收入 13 1,054 156 112 贷方 14 4,524 671 482 借方 15 -3,470 -514 -369 1.C 二次收入 16 146 22 16 贷方 17 409 61 44 借方 18 -263 -39 -2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615 388 278 2.1 资本账户 20 -2 0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8 -1 -1 2.2 金融账户 23 2,616 388 278 资产 24 -1,080 -160 -115 负债 25 3,696 548 39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292 488 350 2.2.1.1 直接投资 27 1,791 265 191 资产 28 -1,420 -210 -151 负债 29 3,211 476 342 2.2.1.2 证券投资 30 1,314 195 140 资产 31 -1,092 -162 -116 负债 32 2,405 357 25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2 -9 -7 资产 34 -53 -8 -6 负债 35 -9 -1 -1 2.2.1.4 其他投资 36 249 37 27 资产 37 2,160 320 230 负债 38 -1,911 -283 -203 2.2.2 储备资产 39 -676 -100 -7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921 -878 -63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9-06-27/safe/2019/0627/13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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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外汇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推进保险外汇资金汇兑便利化。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审批,实行意愿结汇制。保险公司依据实际经营需要,可直接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资本金和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二是允许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或购汇。金融机构应当对结汇或购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在赔款接收人出具结汇委托书的前提下,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业务。三是完善外汇保险业务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保险机构负面事项报告等合规经营要求。 《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完) 2019-06-25/ningxia/2019/0625/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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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固原辖内最大的民营出口企业办理出口业务存在异地结汇、“脚底成本”高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固原市中心支局以提高外汇服务质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为宗旨,指导企业通过网银办理异地网上结汇业务,实实在在降低企业结汇成本。 固原市中心支局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等,对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需求进行现场调研和解答。建设银行固原分行对企业财务人员就如何办理企业网银及手机银行结汇的操作流程和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近日该企业成功办理首笔异地网上结汇业务。下一步,固原市中心支局将严格落实外汇管理各项政策,指导银行和企业合规办理业务。 2019-06-24/ningxia/2019/0624/1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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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宣传解读《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增强辖区涉外企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意识,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组织召开了涉外企业调研座谈会。辖区内10家重点涉外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宁夏分局详细介绍了国际收支统计和非金融企业国际收支申报的重要意义,讲解了总局《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中各类统计指标、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及统计方法。各参会企业结合自身业务实践,交流了财务系统建设情况,并对非金融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019-06-27/ningxia/2019/0627/1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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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89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9万亿美元)。(完) 2019-06-27/ningxia/2019/0627/1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