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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外汇管理政策,提升银行服务质效,2023年11月9日,外汇局衡阳市分局举办全市外汇业务培训班,各外汇指定银行分管外汇业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近60人参加培训,唐建平副局长出席培训并讲话。 唐建平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全市外汇指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在深化落实便利化政策、推动汇率避险、提升真实性审核效率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同时指出现阶段银行外汇管理履职仍存在便利化政策运用不充分、传导不顺畅、汇率风险管理覆盖不足、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展业规范,加大服务创新,防范市场风险。外汇局各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分别就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及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展开培训。 此次培训,从与企业接触最紧密的一线银行入手,着力解决外汇政策推不开、推不好的问题。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进一步促进业务合规和审慎经营,助推全市外汇业务高质量发展。 2023-11-16/hunan/2023/1116/2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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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践行诚信兴商理念,护航健康外汇市场”主题宣传,提升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娄底市分局组织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一是联合辖内9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以“践行诚信兴商理念,护航健康外汇市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娄底市分局组织各外汇指定银行充分利用网点、微信、业务网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宣传。各银行网点在柜台等醒目位置摆放外汇政策、外汇典型案例的宣传页,主动向客户介绍外汇政策,普及打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知识,提示客户防范风险。电子屏24小时滚动播放“诚信兴商”宣传标语,视频播放非法外汇交易的警示宣传。二是派员到乡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进乡镇”活动。通过在乡镇设立宣传点,针对特定人群开展细致宣讲,有效提高了乡镇居民对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的了解程度,增强了乡镇居民对办理外汇业务的合法合规意识。 下一步,娄底市分局将继续推进诚信兴商工作常态化,不断宣传外汇相关知识,使“践行诚信兴商理念,护航健康外汇市场”理念深入人心。 2023-11-09/hunan/2023/1109/2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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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为衡阳市鑫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功办理衡阳市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为企业纾困解难、缓解资金周转压力的同时,让企业真正享受到了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 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金融23条”助企纾困政策的重要举措。政策出台以来,外汇局衡阳市分局结合“走基层、送服务、解难题、促发展”和“双基深化年”等活动,对辖内多家“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宣讲,力促该政策在衡阳落地开花。该笔业务的成功落地,标志着外汇局衡阳市分局打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传导落地“最后一公里”,服务实体经济亮出新举措。 下一步,衡阳市分局将继续深入践行外汇为民理念,坚持不懈帮助更多企业拓展境外融资渠道,推进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为支持衡阳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助力。 2023-11-01/hunan/2023/1101/2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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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邵阳市分局组织召开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推进会,全市外汇指定银行分管外汇工作主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邵阳市分局对全市前三季度外汇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回顾,肯定了工作成绩,也分析了问题和原因,并对后两个月的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要求各银行机构积极抓落实。陈飞雄副局长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国际形势,正确认识把握当前工作的重难点;二是加大力度推进便利化试点政策落实,提升企业覆盖面,增加试点企业数量;三是探索开展非洲小币种直接结算业务,促进中非经贸合作;四是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重视外汇工作,大力培养、厚爱外汇条线干部队伍,提升外汇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专业性。 随后,邵阳市分局对资本项目、经常项目、国际收支条线的重要政策进行了着重讲解和培训,并进行了互动式的答疑。 2023-11-15/hunan/2023/1103/2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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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娄底市分局举办2023年全市外汇业务知识竞赛,全市9家外汇指定银行的134名对私对公外汇从业人员参加。 本次竞赛以线上方式进行,娄底市分局将业务知识与外汇服务履职相结合,侧重外汇指定银行应知应会的政策法规和操作实务,精心准备对公外汇业务和个人外汇业务两套竞赛试题。各银行高度重视,认真备赛,积极报名,共派出部门负责人、业务专干、外汇网点人员参加竞赛。 娄底市分局组织举办本次外汇业务知识竞赛活动,既是对娄底各外汇指定银行在前期执行外汇便利化政策的一次总结,更是在全市外汇指定银行中营造了比学习、比服务、比素质的浓厚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管,对全面推动娄底市外汇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助力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11-13/hunan/2023/1113/2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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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金刚门窗有限公司作为湖南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涵盖铝合金节能门窗的设计、生产、销售等,目前已发布多项发明专利。由于前期研发资金投入较多,流动资金出现缺口,企业出现资金短缺问题。张家界市分局了解情况后,立即引导市建行为企业量身制定融资、使用及还款方案,指导企业准备外债申请材料,快速为企业办理了100万元人民币外债登记。 该笔业务通过建行海外分行跨境融资,帮助企业有效打通国际融资渠道,节省生产经营资金成本,及时满足运营周转需求,标志着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在张家界市成功落地。 2023-11-10/hunan/2023/1101/2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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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为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外汇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岳阳市分局组织全体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集中观看了浙江省金华兰溪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13日审理“全国最大地下钱庄系列案”庭审视频,集中观看学习了案件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观看此次庭审,对外汇管理人员而言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实例感受法理,全体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依法依规的执法意识,为外汇依法行政打好基础。 2023-11-06/hunan/2023/1106/2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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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5万亿美元)。 2023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9万亿美元)。 2023-10-31/hunan/2023/1115/2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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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12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138亿美元,降幅为0.44%。 2023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11-13/hunan/2023/1113/2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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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一)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2.经办银行采取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对接或通过网页登录等其他必要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二)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银行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抵扣业务资金结算,即出口货款和进口料件货款轧差后净额结算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自境外交易对手方购买料件加工后,将成品卖给同一境外交易对手。2.企业开展进料对口收付汇抵扣业务前,需持相关材料至银行说明,由银行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主体标识功能中添加“进料对口抵扣企业”标识。3.企业应合理安排轧差周期,及时结清应收应付款项,原则上每个季度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为“进料对口抵扣企业”标识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抵扣业务,并按要求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申报要求见附件1)。 (三)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代理方因破产、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导致确实无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在确认收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后,为委托方审慎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委托方收付汇+XXX(代理方名称)”。 (四)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境内机构(以下简称承租方)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含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外币租金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承租方拥有稳定的外汇收入来源,且外汇收入具有一定规模;承租方年度支付外币租金原则上不低于等值1亿美元,且支出需求合理;承租方已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2.出租方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外币债务,或自境外租入租赁物需对外支付外币租金。出租方收取的外币租金收入原则上不得结汇使用(上缴境内税款、注销清算的除外),可用于支付境外租金、归还外币债务、向境外支付租赁物货款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外汇支出。 银行应遵循展业原则,在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办理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划转业务。承租方应在《境内汇款申请书》等交易附言栏目中填写经营性租赁合同号并标明“外币租金支付”字样;出租方应在《境内收入申报单》交易附言栏目中填写经营性租赁合同号并标明“外币租金收取”字样。 二、扩大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 (五)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天津、上海、江苏、山东(含青岛)、湖北、广东(含深圳)、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浙江(含宁波)、安徽、湖南、海南省(市)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其他地区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实施细则见附件2)。 (六)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取消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的限制,但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的15%。 (七)便利外商投资企业(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将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相关账户整合方案见附件3)。境内股权出让方(含机构和个人)接收境内主体以外币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可直接汇入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来源于直接结汇所得或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资金,可直接划转至境内股权出让方的人民币账户。 三、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八)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非金融企业的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4个区域除外);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的企业除外)。 (九)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业到注册地所属外汇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区银行开立外债账户。 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范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融资产品和汇率风险管理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按照展业原则做好客户尽调,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如发现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分局应加强对上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七项自2024年6月3日开始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修改条款详见附件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申报要求 2、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实施细则 3、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整合方案 4、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修改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2023-12-11/hunan/2023/1211/2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