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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组织了专题学习。 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全体党员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发言,纷纷表示,要发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要立足外汇管理工作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勇挑重担、锐意进取,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为契机,以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制度为抓手,服务好企业、服务好群众,为新征程贡献力量。 2021-08-02/shaanxi/2021/0802/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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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9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实施、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等。(完) 2021-07-29/neimenggu/2021/0729/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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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并积极响应外汇局陕西省分局组织开展的“三提升一整治”专项活动,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以“提升便利化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提升政策传导力度、整治业务办理乱象”为目标的个人外汇政策评估活动。 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牵头,组织辖内4家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骨干,成立“个人外汇政策评估工作小组”,对渭南市辖内8家金融机构个人外汇政策进行了全面评估。 下一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将持续指导督促金融机构进行整改和“回头看”工作,大力推动个人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提高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08-02/shaanxi/2021/0802/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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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21/neimenggu/2021/0721/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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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6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40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78亿美元,降幅为0.24%。 2021年6月,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外汇交易保持理性。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震荡上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下降,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展望未来,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球经济形势和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风险因素。但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内生动力逐步增强,将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7-15/neimenggu/2021/0715/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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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宁波市分局召开专题局务扩大会议,学习总局202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张全兴局长主持会议,王去非副行长、分局各处室科级以上干部、各支局分管局长和外汇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总局工作会议精神,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张全兴局长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工作部署,一是要落实好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要持续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三是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多出精品。 2021-08-02/ningbo/2021/0802/1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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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1年宁波市“深化外汇普惠金融 暖心帮企优服务”汇率避险及外汇政策宣传专题活动成功举办,活动由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主办、宁波地区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协办、民生银行宁波市分行承办。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外汇自律机制的相关代表及辖内40余家涉外企业的代表参加。 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为与会企业讲解了近年来便利化改革的内容。民生银行聚焦汇率风险管理和跨境金融服务两个主题进行了宣讲,为不同企业适配了差异化的服务方案。宁波市口岸办的相关专家则讲解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特色功能和典型应用场景。 2021-08-02/ningbo/2021/0802/1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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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完成税务备案后,如付汇银行、付汇账号或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等信息发生变化的,是否影响对外支付? 答:境内机构和个人完成税务备案后,如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或合同执行期限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修改税务备案信息之后,到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境内机构和个人完成税务备案后,如境内支付人的付汇银行、付汇账号或境外收款人的收汇银行、收汇账号发生变化的,银行在审核真实性、合规性后及时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 2021-07-30/ningxia/2021/0730/1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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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1年6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08-02/guangdong/2021/0802/2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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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5 2021-07-19/neimenggu/2021/0719/1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