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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1http://www.gov.cn/xinwen/2021-02/27/content_5589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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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542亿元,支出2123亿元,逆差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238亿美元,支出328亿美元,逆差9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581 -90 贷方 1542 238 借方 -2123 -328 1.1加工服务差额 70 11 贷方 73 11 借方 -3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4 贷方 40 6 借方 -17 -3 1.3运输差额 -117 -18 贷方 461 71 借方 -578 -89 1.4旅行差额 -677 -105 贷方 64 10 借方 -741 -114 1.5建设差额 -6 -1 贷方 54 8 借方 -60 -9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0 -5 贷方 26 4 借方 -56 -9 1.7金融服务差额 16 3 贷方 36 6 借方 -20 -3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1 -20 贷方 38 6 借方 -169 -26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251 39 借方 -208 -32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6 36 贷方 487 75 借方 -251 -39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5 -1 贷方 6 1 借方 -11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6 1 借方 -10 -1 注: 1. 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1年1月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2-26/beijing/2021/0226/1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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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完) 2021-02-26/beijing/2021/0226/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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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账户内资金是否可以境内划转? 答:个人外汇账户内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近亲属账户之间。划转账户分别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的,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且应符合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的规定。 2021-02-26/tianjin/2021/0301/1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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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及藏历铁牛新年临近,面对年初突发局部疫情,及疫情反弹严峻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下称“西藏分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辖区经济金融安全”原则,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畅通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外汇服务手段,全力保障疫情期间西藏外汇服务不断档。 深入一线调研,保障政策落实生效。个人外汇业务是外汇业务中最贴近群众,最能反映群众在外汇管理改革中获得感的业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服务质量,2月1日-5日,西藏分局组织人员对西藏辖区个人外汇业务量较大的中行、农行、建行开展业务核查和督导,跟踪评估商业银行执行个人外汇业务政策情况,评估商业银行有关外汇业务的内控和合规制度,防范商业银行自行加码减损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保证政策执行不落空、不走样、不变形,确保“双节”期间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 加大政策宣讲,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西藏分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轻松活泼的形式在辖内媒体及公众号上对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让西藏辖区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2020年,西藏分局开展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3.15”外汇知识宣传、“网络炒汇”警示宣传、诚信兴商宣传,宪法宣传周宣传等活动29次,覆盖西藏7个地市,总人数17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品80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累计对金融机构开展指导40余次,开展相关政策宣讲12次,召开银企座谈会5次,进一步扩大了便利化政策落地的覆盖面。 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外汇服务不掉线。西藏分局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力量配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外汇服务有序运转。通过互联网子网站及时对外发布外汇业务指南,便利群众、市场主体查询,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远程办理业务,确保疫情期间外汇业务的正常办理不受影响。西藏分局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辖内与商业银行生产前端直联业务系统、外汇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平稳运行,避免因系统故障影响外汇业务办理现象发生。 2021-02-25/xizang/2021/0225/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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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召开2017年-2019年度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永勤拉姆处长、西藏公安厅经侦总队次仁多吉副总队长以及相关业务骨干共计10余人在西藏分会场参加了表彰会。 此次会议表彰了2017-2019年全国在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分先进集体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最后,公安部经侦局王志广副局长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卫刚总会计师分别作重要讲话,要求两个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线索互通,交流,打通信息共享渠道,提升外汇违法线索成案率和打击成效。 以此次表彰会为契机,会后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进行了座谈,双方就打击跨境赌博、地下钱庄及数据共享等工作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并就下一步合作达成一致,双方将在2021年打击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等方面借智借力,提高工作成效,共享工作成果。 2021-02-02/xizang/2021/0202/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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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1 2021-03-02/guangdong/2021/0302/1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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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03-02/neimenggu/2021/0302/1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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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发生以来,西藏自治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决落实区党委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突出、最主要的任务。各成员单位快速响应党中央“稳外资、稳外贸”的政策,为我区涉外企业提供持续高效的外汇金融服务,全力支持我区涉外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中国银行西藏分行:为疫情防控开辟绿色通道 一、 绿色通道保持畅通。2月末,西藏地区正值藏历新年,为有效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区内涉外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中国银行西藏分行各部门进行积极联动,合理安排经营性网点值班人员,并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保持事前报备、事中咨询以及事后汇报的沟通机制,有效保障中国银行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持续通畅。 二、政策制度有效落地。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继续贯彻落实当地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外汇金融政策,对于企业汇入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进口防疫物资汇出汇款、跨境融资以及特殊个人外汇业务等所有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进行简化优先办理,并减免所有手续费用,同时 允许企业及个人事后补充相应业务背景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多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服务工作 一、疫情防控外汇业务优先办、快速办。案例一:2020年2月4日,西藏伽昵进出口有限公司紧急提出代理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从印度采购医用口罩用于疫情防控的业务需求。农业银行西藏分行立即启动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加班加点完成首笔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外汇业务,涉及金额2.8万美元,目前首批防疫医用口罩已经顺利移交给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案例二:2020年2月7日,拉萨分行康昂东路支行为个人客户达某快速办理向香港地区支付医用防护口罩采购款 1.45万美元。据悉该批医用防护口罩到位后已全部免费发放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广大基础保障人员及农牧民群众手中。案例三:2020年2月22日,农行林芝分行为有效支持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的融资需求,助力企业快速步入正常生产经营,向该企业发放贷款1亿元,。 二、全面推广在线业务。 采取公众号、微信、在营业场所LED显示屏宣传等方式,预留国际业务咨询电话,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为客户办理业务随时答疑解惑,确保外汇业务全天候服 务。按照农总行下发的全国防疫重点企业名单,对涉及西藏的防疫重点企业负责人采取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及外汇业务需求,并达成了后续合作意向。合理安排外汇经营行轮流上班制,确保外汇业务线下服务不停滞。 中国建设银行西藏分行:积极落实、科技赋能助力疫情防控 一、 积极落实,做好金融支持工作。2020年2月19日分行公司业务部下发《关于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国际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外汇经办行认真学习汇综发 〔2020〕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外汇经办机构在加强业务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做好有关疫情防控物资进口业务特事特办,便利相关资金入账、便利结售汇业务办 理等。同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宣传、鼓励、指导公众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二、科技赋能,助力疫情防控战。 积极配合建总行做好“智能撮合平台国际版”推广及平台“医疗防疫专区”上线工作,后期将通过此平台支持有跨境医疗物资及相关原材料、跨境运输服务等需求的 企业通过线上发布相应的需求信息,通过科技手段,无接触完成企业交易的线上撮合,以科技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中国工商银行西藏分行: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快速发放抗疫专项资金 一、 主动对接政府。对接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地方政府支持当地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安排、实施举措、推进机制和计划安排。快速了解辖区、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等单位融资需求,并未以上企业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专项服务方案、信贷规模安排、利率优惠等措施,积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二、快速发放抗疫专项资金。疫情当前,时间就是生命,速度即是温度。通过走访,了解到医药医疗用品销售企业西藏三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近期为藏区采购疫情防控药品任务较重,特殊时期应收账款难以回笼,资金需求十分迫切,西藏分行快速响应,及时与母公司湖北行联系,协同本机构风险管理部制定解决方案,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克服人员隔离、人手不足等因素,加班加点,用时三天向该企业投放1000万抗疫专项资金。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设立外汇专项贷款,快速划拨资金 一、设立外汇专项贷款。为保障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外汇资金需求,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支持下,设立外汇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并及时推出各项便利结算服务。 二、制定快速划拨资金措施。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主动提早掌握复工复产资金划拨需求,完备资金收付应急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处理效率。 2020-03-16/xizang/2020/0409/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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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下称“西藏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快速行动、精准施策,切实做好辖区外汇金融服务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西藏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外汇金融服务工作。二是根据人行拉萨中支党委工作部署,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三是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自治区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服务工作。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迅速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辖区疫情防控外汇工作有序开展。按照银发〔2020〕29号和汇综发〔2020〕2号文件要求,从防疫物资进口、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等方面搭建辖区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全力支持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及时将相关文件转发至中心支局和银行,要求各中心支局和银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服务工作。三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温馨提示》,制定多项服务措施,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的“非接触式”线上服务,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四是充分发挥责任担当精神,快速与辖区银行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畅通24小时业务服务通道,指派各外汇业务条线专人通过微信、电话等平台对接银行业务咨询,便于及时收集与防控疫情相关的业务需求,快速为银行作出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 三、切实做好窗口指导,确保银行外汇服务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一是及时指导自治区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发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的倡议,倡议书从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快速便捷办理企业资金入账结汇、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等方面全力服务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求银行及中心支局定时向分局报送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相关工作以及个人、企业用汇情况,全面掌握辖内银行外汇金融服务情况,确保外汇服务到位。 四、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为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提供便利。截至2月10日,辖区中行、农行共为2家企业和1名个人办理4笔进口付汇业务,共计18.3万美元,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分别捐赠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调配和堆龙德庆区各基层保障人员及广大农牧民群众。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我分局指导中行在面临时间紧、业务单证不充分等情况下,为企业先行汇出货物款项,指导农行为未做货物贸易进出口名录登记的个人启动绿色通道,及时汇出跨境采购款项,4笔业务银行全部免除相关手续费。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将根据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拉萨中支党委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好,主动作为,持续强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为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外汇金融服务力量! 2020-02-12/xizang/2020/0218/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