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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在企业层面的落实、落地情况,9月9日,外汇局山西省分局召开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汇企座谈会。4家国有企业、4家民营企业、2家中外合资企业分管生产经营负责人及财务骨干,省分局各部门相关人员近40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就生产经营情况、中美经贸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对进出口的影响、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的落实情况、企业在办理跨境收支业务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政策需求等进行交流发言。外汇局相关业务骨干在会上及时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反馈和互动。 会议强调,企业对于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省分局要认真梳理研究,厘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对于共性问题,要主动跟进,与银行充分沟通,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意见;对于个性问题,要主动介入,学习借鉴先进分局的经验和做法,做好企业的对接服务。企业要积极适应形势,在产品设计、资金运营上,主动对接政策;要主动给外汇局提政策需求,及时反馈问题、困难和建议。 会议对做好下一阶段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升外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落实好“六稳”工作、“六保”任务。要把保订单、保履约、保市场作为重要抓手,千方百计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着力解决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突出现有外汇政策的落地落实。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促进经常项目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营和交易成本。三是加强外贸企业经营行为的监测和调研。做好对企业的监测分析和预期引导,主动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与企业的沟通交流。 2020-09-15/shanxi/2020/0921/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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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应用场景试点在山西省正式启动。在外汇局山西省分局的指导下,辖内中国银行成功利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辖内某外贸企业办理了2笔金额1560万元美元股权出资真实性审核业务,标志着该项试点在山西省成功落地。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是指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为更好地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落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上建设了真实性审核应用场景。该场景主要是通过建立银行、企业和监管部门间的业务信息交互核验机制,提升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事后审核效率和效果,有效解决银行审查企业发票信息履行真实合规要求的难题,帮助银行防范业务风险,促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措施健康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山西省分局将采取“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原则,持续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真实性审核应用场景试点,进一步加强宣传,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提升科技赋能金融服务水平,让便利化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 2020-09-21/shanxi/2020/0921/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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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进一步便利投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或zb-sc@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或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邮政编码:100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 010-6840234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2020-09-21/safe/2020/0921/17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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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进一步便利投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或zb-sc@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或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邮政编码:100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 010-6840234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2020-09-21/safe/2020/0921/17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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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8月31日) 2020-09-21/neimenggu/2020/092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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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政策问答(一) 2020-09-03/hebei/2020/0903/1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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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汇价查询工作,便利办案部门获取作为电子诉讼证据的汇率中间价数据文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数据(目前公布24个币种的汇价数据,详见中国货币网)提供带电子签名的数据文件服务。该服务的申请受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将《汇价查询申请表》(见附件1)、介绍信扫描件(见附件2)和申请人工作证正反面扫描件(需提供两位申请人的工作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chinamoney@chinamoney.com.cn。 二、交易中心受理人员收到邮件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申请的核验、并进行留档。 三、交易中心受理人员完成申请核验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加盖经CA认证电子签名后的数据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人。上述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4009787878-4。 附件: 1.汇价查询申请表 2.介绍信示范样例.pdf 2020-09-22/tianjin/2020/0922/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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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永川中心支局分别赴大足区、荣昌区就银行落实便利化措施情况召开座谈会,永川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罗学副行长及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大足区、荣昌区10家涉外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永川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向银行反馈了前期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收集的企业问题及意见建议,银行相关负责人围绕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及优化外汇服务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永川中心支局罗学副行长做总结发言,并就银行扎实做好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稳外资稳外贸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银行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外汇管理局系列便利化措施,理解政策意图,做好政策传导,保证纡困惠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正确处理好风险防范与业务便利化的关系,在认真落实展业原则的情况下,给企业更多业务便利,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三是做好企业个性化需求的解决,对于企业真实、合理的特殊业务需求,不盲目拒绝,要积极与外汇局沟通,共同解决涉外企业涉汇业务难题。 2020-09-09/chongqing/2020/0910/1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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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措施,近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召开了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企业座谈会,辖内十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各家企业代表介绍了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充分肯定了外汇局在推动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方面所作的工作,交流了政策落实情况和面临的问题等,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张全兴局长认真听取了参会企业的发言,与参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下阶段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 2020-09-22/ningbo/2020/0922/1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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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经总局批准,宁波成为全国首批先行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的地区之一。试点实施一周年来,宁波全辖已累计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逾4000笔,支付金额超过36亿元人民币,便利化比例超过80%,惠及全市180多家企业。下一步,宁波市分局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银行积极对接企业资金结汇支付需求,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020-09-22/ningbo/2020/0922/1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