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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月,银行结汇10011亿元人民币(等值1555亿美元),售汇10067亿元人民币(等值156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56亿元人民币(等值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443亿元人民币,售汇929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4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68亿元人民币,售汇77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0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10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838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73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86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6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83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511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173亿元人民币(等值3134亿美元),对外付款18588亿元人民币(等值288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585亿元人民币(等值246亿美元)。 为便于公众更全面地了解远期结售汇整体情况,自2018年1月起,新增发布“远期结售汇平仓额”和“远期结售汇展期额”细项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2-28/jiangxi/2018/0228/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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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 2018 年 1 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 14.56 万亿元人民币(等值 2.26 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 2.30 万亿元人民币(等值 3572 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 12.26 万亿元人民币(等值 1.90 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 5.43 万亿元人民币(等值 8439 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 9.12 万亿元人民币(等值 1.42 万亿美元)。(完) 2018-02-26/jiangxi/2018/0226/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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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至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国际收支综合处黄术生处长一行深入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研。就近一段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讲解,对银行和企业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2018-11-12/jiangxi/2018/1112/1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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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11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在景德镇市召开了“2018年全省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座谈会”,各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县支局相关人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8-11-21/jiangxi/2018/1121/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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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郭云喜副局长为全行干部职工作题为“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巨变与金融改革开放新任务”的专题讲座,近150人参加了讲座。郭云喜副局长讲述了我国金融改革实现“三大转变”的发展进程,高度概括了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6个方面的巨大历史成就,对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学习借鉴价值。 2018-11-13/jiangxi/2018/1113/1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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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午,泰和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外汇金融知识专题培训活动。为提升培训质量,政府特别邀请了外汇管理局吉安市中心支局业务骨干前来授课,泰和县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吉安市中心支行以及9家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专题培训。培训班重点就外汇管理基础知识、管理框架、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讲解。参加此次培训的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培训通俗易懂,收获很大。 2018-05-14/jiangxi/2018/0518/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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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组织举办改革开放40周年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活动之“走出去”知识宣讲活动。省内部分重点“走出去”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江西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培训讲师团培训师以及各成员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活动。 2018-06-21/jiangxi/2018/0622/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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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全市外汇指定银行行长(经理)联席会议。辖内10家外汇指定银行的分管领导、外汇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外汇局相关工作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8-05-22/jiangxi/2018/052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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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25日,国际收支处(外汇综合处)在吉安举办全省外汇检查业务培训班。辖内各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科长及业务骨干、分局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效果,获得参加培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2018-06-04/jiangxi/2018/0608/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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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萍乡市中心支局应上栗县商务局、上栗县对外贸易协会邀请,对上栗近20家外贸出口企业开展外汇政策宣讲。此次宣讲使企业对外汇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企业纷纷表示在市外汇局的支持下,更有信心对接一带一路,开拓国际市场。 2018-05-29/jiangxi/2018/0531/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