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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实现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永州市外汇指定银行整体外汇业务素质再上新台阶,6月24日,永州市中心支局举行“外汇业务模范窗口”评比活动启动仪式,永州市中心支局唐大立副局长、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外汇科全体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工作人员对评比活动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次评比活动结合了总局最新下发的《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通过组织参评银行开展外汇业务知识理论笔试,结合参评单位日常外汇业务考评、外汇业务服务质量测评和外汇业务现场展评等一系列活动环节,在辖内评选出4个外汇业务素质佳、业务合规性较高、服务质量优的外汇业务模范窗口。唐大立副局长对参评的各单位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提升外汇业务合规性,强化外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数据报送质量;三是落实好展业三原则,重视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查,在优化外汇业务服务的同时要注意防控外汇业务风险。 各外汇指定银行负责人高度肯定了开展本次评比活动的积极意义,纷纷表示要积极筹备参评工作,力争在本次评比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会议现场 2019-06-28/hunan/2019/0628/1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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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娄底市中心支局李志扬局长、李泽军副局长带领外汇科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市商务粮食局对接工作,市商务粮食局魏志军局长组织召开座谈会,刘飞跃副局长和投资管理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志扬局长介绍了近年来外汇局娄底市中心支局在支持地方经济、服务娄底开放型经济发展、维护辖区外汇秩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加强协作推动娄底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湘博会的外汇服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泽军副局长进一步介绍了外汇“放管服”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工作,相关科室就具体工作进行了对接。市商务粮食局魏志军局长充分肯定了外汇局在支持娄底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对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在前期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建立联动和联席机制,加强“综合培训”和“个案指导”,在娄底市推进“一带一路”工作方面开展金融服务研究,做出娄底特色,共同推进娄底市开放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019-06-24/hunan/2019/0624/1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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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第七届矿博会在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本届矿博会开设核心展馆1个,展览面积12万平方米,分为国际矿物晶体区、国宝级精品矿物宝石展区、精品珠宝玉石区、矿物化石区、国内矿物晶体区、观赏石区、工艺品区七大展区,内设2800个国际标准展位,主题为“神奇的矿晶,七彩的铋”。在展区内,郴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郴州分行搭建矿博会外汇服务窗口,打造外汇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高效、便捷金融服务。 与以往4届相比,本届矿博会特点鲜明,成绩显著,超出预期。一是展商数量续创新高,参展企业1000余家,其中来自法国、美国、印度等全球近60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参展商380多家,较上届增加近30家;二是外币交易情况大超预期,购买热情高涨,展会期间,展商对外付汇比上届增长80%;外币业务金额增长144%;三是人民币存取业务持续活跃,现场柜台人民币存取款及转账业务量比上届增长83%。 2019-06-24/hunan/2019/0624/1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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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湘潭市中心支局)王一凡副行长组织外汇管理科及跨境办相关人员赴湘潭璨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企业跨境人民币外债业务开展专题调研。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参与了调研。 湘潭璨石新材料有限公司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咨询了企业跨境人民币外债业务问题。据了解,湘潭璨石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主营高精加气板材等绿色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预计2019年7月正式投产,年产值约1.2亿人民币。企业由于成立年限、抵押物等问题,在境内融资困难,希望通过借入跨境人民币外债的形式缓解资金缺口。 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实地查看了企业厂房,向企业宣讲了相关政策,并表示,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外汇管理部门及跨境办将部门联动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19-06-19/hunan/2019/0619/1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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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确实提升外汇金融服务服务涉外民营小微企业水平,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开展“涉外民企大走访”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心支局局领导带队,外汇、跨境人民币业务以及外汇指定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选取全市12家典型外商投资及贸易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深入调查涉外民营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疏通外汇管理和服务政策传导渠道,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提升涉外民企对外汇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提振信心,促进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活动通过“召开一次座谈会、发放一份调查问卷、形成一张调查清单、开展一次情况对接、做好一系列沟通反馈”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融资、贸易政策优惠以及对外汇和银行方面的意见建议,活动深得企业好评。 2019-06-28/hunan/2019/0628/1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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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效果,6月17日邵阳市中心支局在辖内中国银行开展外汇政策法规与国际收支实务操作培训,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的外汇业务负责人、内控负责人和业务经办等80余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专题,主要包括:银行展业三原则的落实、违规问题的认定和法律责任、资本金结汇核查实务、服务贸易案例分析、货物贸易合规点等。二是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务操作,对申报范围和主体、申报方法和时间、申报流程、申报内容等进行规范操作培训,重点介绍了辖内易发生错误的申报点、申报中常见问题解答和典型申报案例。 参训人员反响热烈,认为此次培训将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生动结合,有效提升了外汇业务的合规意识和红线意识。 2019-06-20/hunan/2019/0620/1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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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张家界市中心支局以推进“服务小微企业、打造信用财富”为契机,在张家界市工业园区开展外汇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是由市人民银行(市外汇局)发起,市发改委和市经开区管委会提供平台,市工信局、各商业银行及园区企业共同参加的专项活动。 宣传活动通过专题会议、展板讲解、派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园区企业普及外汇知识,结合企业实际需求,重点讲解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知识,并提示企业合规便捷用汇。此外,利用实际案例帮助企业树立“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警惕利诱、防范风险,远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活动。 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与便利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合规用汇,营造诚信兴商环境,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2019-06-14/hunan/2019/0614/1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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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至21日,益阳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了“助力脱贫攻坚 金额知识乡村行”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入乡村、上街头、到乡企,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 宣传人员向安化县白沙溪茶厂的员工讲解企业经营货物进出口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员工们认真听讲并提出自己的疑惑,宣传人员对员工关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宣传人员驻点安化农商行,在街头摆点宣传,向临街商户发放外汇知识宣传册,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的居民讲解个人购汇便利化额度、银行卡境外消费等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此次宣传活动共散发外汇知识宣传册100余份,解答公众外汇业务咨询30多人次。 2019-06-28/hunan/2019/0628/1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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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29日,第一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在湖南长沙举办,博览会以“合作共赢,务实推进中非经贸关系”为主题,聚焦贸易促进、投资推介等重点领域。中国和非洲各国政要、使节、国际组织代表等数千人齐聚长沙。该届博览会由商务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同主办,是中非合作论坛机制下最重要的经贸合作平台之一。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外汇局湖南省分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调研金融服务需求,优化外汇与支付服务环境。博览会举办前期,徐涌同志多次实地督查博览会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情况,曾涛同志带队实地督查外汇金融服务环境建设情况。博览会举办期间,长沙中支为提供了高水准的金融服务保障,创造了便捷、安全的支付环境,获得了国内外嘉宾一致好评。 此次中非博览会,人民银行长沙中支作为对口接待单位,负责人总行代表团和南非代表团的相关接待工作。为此,长沙中支成立了张奎同志任组长、曾涛同志任副组长的对口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接待方案,制作了接待手册,从全行抽调英语流利的业务骨干作为接待工作主要人员,协助执行各项转场与迎送任务。办公室、货币信贷处、国际收支处、后勤服务中心、支付结算处、货币金银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内积极协调人员与物资保障、对外认真落实相关外事接待要求,在人总行代表团和南非代表团展销、考察调研期间全程陪同,切实做好相关外事接待、议程安排与安全保障工作。 2019-07-05/hunan/2019/0705/1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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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因开展区外进出口业务而发生涉外收付款,在涉外收入申报单“本笔款项是否为保税货物项下收入”应选择“是”还是“否”? 分析与结论: “本笔款项是否为保税货物项下收入”选择“是”还是“否”,应根据本笔款项是否实际对应保税货物项下收入填写,而不是根据申报企业是否为区内企业进行选择。 (2)境内出口商根据境外进口商指令,将货物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外运至区内,并取得报关单。境内出口商收到进口商货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货物资金收付,且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应根据货物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时的交易性质进行申报。通常情况下应申报在“12103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 在上述问题中,货物从区外运至区内,非居民再将该批货物运出我国一线国境,在海关报关为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进出境货物,此时货物流与原申报在“12103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资金流对应;如果非居民将该批货物转卖境内居民,后者将货物运至区外,并申报为“12103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资金支付,则此笔可与原申报资金收入相对应。再例如,非居民从区外企业购买货物,运至区内用于区内企业加工货物,区外企业收款应根据区内企业的海关报关方式申报在货物贸易相应项下,如果加工完毕运出一线关境时,区内企业在海关申报为进料加工贸易,则区外企业收款也应申报在“12102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进料加工贸易”项下。 2019-07-12/hunan/2019/0712/1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