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升涉外企业诚实守信意识,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2019年4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到河池市出口大户河池市东方丝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和河池市中农茧丝绸有限公司开展以“诚信守法用外汇,合规经营促发展”为主题的诚信兴商进企业活动。活动中,河池市中心支局听取了企业生产运营情况的报告,分析了近期企业涉外收支形势,重点宣讲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和跨境人民币等便利化政策,解答了企业的政策疑问,并现场征求企业的需求及建议。 2019-04-09/guangxi/2019/0409/1327.html
-
为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2019年4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程柳松局长率队走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分行,深入了解该银行经营情况及在落实货币及外汇管理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措施,并对下一步强化面向东盟的跨境结算融资与合作、深化金融改革、推进外汇领域“扫黑除恶”等方面予以指导。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28.html
-
2019年4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前往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调研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重点向企业了解企业的年度资本运作计划、海外投资意愿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为企业解答跨境融资和对外投资中需要注意的政策性问题。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31.html
-
2019年4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在关崇明副行长带领下,前往交通银行桂林分行开展全面对接融入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调研座谈,并赴桂林海纳国际旅行社、广西爱游国际旅行社就桂林建设面向东盟旅游门户开放情况进行调研。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30.html
-
2019年4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与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召开政策研讨会。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听取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关于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的进展,双方就落实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政策进行了研讨,并敲定部分年度重点项目的落地时间。 2019-04-19/guangxi/2019/0419/1329.html
-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参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18年版(以下简称《概览》)。 从2018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进行编译和梳理。此次更新了原有68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同时将范围扩大至与我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123个国家(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一带一路网www.yidaiyilu.gov.cn)。《概览》在综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17)》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的基础上,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进行了编译和梳理。 《概览》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为参与“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发展。 《概览》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文翻译授权,但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中文翻译。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以后每年对《概览》进行更新。(完) 2019-04-23/beijing/2019/0423/1087.html
-
近日,乐山市中心支局向夹江县政府宣传外汇政策,协助政府合规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拓宽外汇政策宣传面。 2019-04-23/sichuan/2019/0423/874.html
-
附件:4月23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4-23/ningbo/2019/0423/1002.html
-
2019-04-22http://www.gov.cn/xinwen/2019-04/22/content_5384983.htm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3月,银行结汇10153亿元人民币(等值1513亿美元),售汇10565亿元人民币(等值157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412亿元人民币(等值6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474亿元人民币,售汇964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6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79亿元人民币,售汇9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4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52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0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22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73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79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305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021亿元人民币。 2019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9443亿元人民币(等值4362亿美元),累计售汇30050亿元人民币(等值445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607亿元人民币(等值9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734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75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5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09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4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45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57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25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2320亿元人民币。 2019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095亿元人民币(等值2995亿美元),对外付款20248亿元人民币(等值301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3亿元人民币(等值23亿美元)。 2019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387亿元人民币(等值8800亿美元),对外付款55711亿元人民币(等值825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676亿元人民币(等值54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4-18/xiamen/2019/0418/1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