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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展业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展业办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展业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广泛调研、审慎试点的基础上,起草并发布《展业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营造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但监管中也发现,外汇管理改革落地过程中存在银行“未尽职审核”或“过度审核”等问题,银行存在违规展业情况,或影响合规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微观感受。为此,《展业办法》通过构建银行外汇展业通用框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银行展业标准,推动银行切实履行审核义务。前期已在4家商业银行开展试点,试点成效良好。据试点银行反馈,外汇业务流程再造契合银行自身完善风控和业务发展需要,成本可控,有利于提升银行经营效率和管理效能。 问: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的内容是什么? 答:《展业办法》推进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构建包含事前客户识别与分类、事中差异化审查、事后监测报告的全流程展业框架,强化事前和事后环节风险责任,打破既往“防风险”对事中环节的路径依赖,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事前,要求银行对客户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动态更新,落实银行“了解客户”责任。支持银行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进行客户分类。事中,要求银行根据客户分类实施差异化审核措施,明确一类客户可凭指令办理外汇业务;二类客户由银行按“风险为本”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查;三类客户由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强化审核措施。事后,要求银行建立合规风险监测分析机制,发现外汇风险交易应上报外汇风险交易报告并酌情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范围和报告路径。同时,明确银行内部管理体系要求,涵盖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等方面,推动银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问:《展业办法》在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根据《展业办法》,银行应当根据客户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及业务风险整体判断,采取差异化审核措施。一是《展业办法》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通用框架,统一简化流程,优质客户可以同时享受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已有的便利化措施。二是银行对优质客户可凭客户指令办理外汇业务,给予银行更多产品创新空间。三是政策适用灵活,银行和企业可自愿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或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四是外汇风险筛查和识别依托系统开展,事后监测更精准,对客户“无违规、不打扰”。前期参与试点的银行反馈,实施外汇展业改革后,优质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更为高效,银行外汇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问:《展业办法》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展业办法》压实银行风险防范责任,实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一是客户尽调更扎实。《展业办法》进一步明确银行“了解客户”义务,推动银行充分利用自身数据和技术资源,整合信息形成客户画像,把好客户准入关,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发现。二是展业资源分配更合理。从试点情况看,各银行高风险客户占比较低,银行可以有效分配展业资源,在对广大中低风险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服务的同时,加大对高风险客户和业务审查力度,有效防控风险。三是事后监测更高效。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范围,指导银行聚焦外汇风险交易特征,依托系统及时回溯筛查,实现精准化风险识别和处置。 问:我们注意到,《展业办法》在外汇管理法规中首次提出“尽职免责”。能否介绍一下主要考虑? 答: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银行身处跨境资金业务办理一线,其政策执行情况直接决定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红利能否真正惠及经营主体。前期调研中,有银行提出确立代客业务“尽职免责”原则的诉求。《展业办法》积极回应银行关切,以立法形式明确客户在银行开展的外汇业务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但银行能够证明已勤勉尽责采取外汇展业措施的,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破除“唯结果论”,打消银行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顾虑,更好地激励银行“能干、愿干、敢干”,提升合规客户跨境业务便利化感受。 问:对于《展业办法》施行有什么配套措施吗? 答: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稳步推动《展业办法》落实落地。一是尊重市场,自愿适用。尊重银行跨境业务规模、展业模式调整成本等方面客观差异,基于银行自愿前提逐步推进《展业办法》实施工作。银行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应当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接到国家外汇局通知后方可适用。银行尚不具备《展业办法》规定的组织架构、系统控制等要求的,按照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外汇业务,不受影响。二是辅导跟进、扎实准备。《展业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中,不少银行希望加强培训辅导和同业交流。对此,各级外汇局将对银行改造系统、完善业务流程等工作给予相应辅导支持,降低银行试错成本。目前我们已在主要法人银行所在地建立辅导团队,对接相关银行开展准备工作。 2023-12-29/safe/2023/1229/23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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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4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519亿元。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2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276亿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7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68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6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14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2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04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8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8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7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9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5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5亿美元。(完) 2023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542 628 470 贷方 2 69689 9616 7220 借方 3 -65147 -8989 -6750 1.A 货物和服务 4 6871 949 712 贷方 5 64217 8861 6653 借方 6 -57347 -7912 -5942 1.A.a 货物 7 11673 1611 1209 贷方 8 58702 8100 6082 借方 9 -47029 -6489 -4873 1.A.b 服务 10 -4802 -662 -498 贷方 11 5516 761 571 借方 12 -10318 -1424 -1069 1.B 初次收入 13 -2498 -344 -259 贷方 14 4930 681 511 借方 15 -7428 -1025 -770 1.C 二次收入 16 170 23 18 贷方 17 542 75 56 借方 18 -373 -51 -3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4519 -623 -468 2.1 资本账户 20 -10 -1 -1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12 -2 -1 2.2 金融账户 23 -4509 -622 -467 资产 24 -1194 -161 -125 负债 25 -3315 -461 -34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7247 -1004 -749 2.2.1.1 直接投资 27 -4718 -651 -489 资产 28 -3873 -533 -401 负债 29 -846 -118 -87 2.2.1.2 证券投资 30 -2652 -365 -275 资产 31 -1007 -138 -104 负债 32 -1646 -226 -17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23 -44 -33 资产 34 -239 -33 -25 负债 35 -84 -11 -9 2.2.1.4 其他投资 36 447 56 48 资产 37 1187 161 123 负债 38 -740 -106 -76 2.2.2 储备资产 39 2738 382 28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3 -4 -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4628 2090 1561 贷方 2 196614 27926 20880 借方 3 -181987 -25836 -19320 1.A 货物和服务 4 20135 2859 2137 贷方 5 181271 25749 19252 借方 6 -161136 -22889 -17115 1.A.a 货物 7 32027 4544 3397 贷方 8 164512 23364 17469 借方 9 -132484 -18820 -14072 1.A.b 服务 10 -11892 -1684 -1260 贷方 11 16760 2385 1783 借方 12 -28652 -4069 -3043 1.B 初次收入 13 -6266 -877 -657 贷方 14 13384 1898 1419 借方 15 -19650 -2776 -2077 1.C 二次收入 16 758 108 81 贷方 17 1959 279 209 借方 18 -1201 -171 -12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3276 -1890 -1414 2.1 资本账户 20 -16 -2 -2 贷方 21 10 1 1 借方 22 -26 -4 -3 2.2 金融账户 23 -13261 -1888 -1412 资产 24 -10469 -1499 -1125 负债 25 -2792 -389 -28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3119 -1853 -1383 2.2.1.1 直接投资 27 -9000 -1267 -949 资产 28 -10024 -1422 -1064 负债 29 1024 155 116 2.2.1.2 证券投资 30 -6873 -987 -739 资产 31 -4595 -662 -495 负债 32 -2278 -325 -244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10 -70 -53 资产 34 -415 -58 -43 负债 35 -96 -13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3264 471 357 资产 37 4706 678 507 负债 38 -1443 -207 -150 2.2.2 储备资产 39 -141 -35 -2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351 -200 -14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12-29/safe/2023/1229/23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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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法》实施期间,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未选择适用《办法》模式的,外汇展业执行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 二、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就本行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建设等符合《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况,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后方可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辅导辖内有意愿适用《办法》模式的银行,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附件:《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2023-12-29/safe/2023/1229/23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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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3年9月末) 2023-12-28/safe/2023/1228/23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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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1/content_69237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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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36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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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33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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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1/content_69237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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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32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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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2期 作者:陈志军 王洋 跨国经营的企业往往需要管理多个货币对,其汇率风险管理日趋复杂,对此,企业须以《套期会计准则》为基本标准,完整、清晰地进行风险敞口的分类和统计。 界定汇率风险的管理范围,是实施汇率风险管理的起点。具体应该管理哪些类别的风险、管理多大规模的风险,直接决定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对于企业集团而言,无论是采用优先内部自然对冲,还是依据敞口设定套保比例、使用衍生品工具的套期对冲,汇率风险敞口的准确计量与统计,都是实际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本文将围绕企业汇率风险敞口管理这一基础性难题展开探讨。 汇率风险的传统分类与《套期会计准则》的“被套期项目” 如果一个企业要使用汇率衍生品对汇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须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版)(下称《套期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确定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项目本质上就是汇率风险敞口。 传统的汇率风险一般分为三种类型,即交易风险、会计风险和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和会计风险(又称为折算风险)与《套期会计准则》中的“被套期项目”类型有直接的联系;而经济风险是指汇率给企业经营带来的综合性影响,一般不满足“可独立识别并可靠计量”的条件,因此无法作为“被套期项目”直接进行套期操作。 《套期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将下列单个项目、项目组合或其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一)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二)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三)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四)境外经营净投资。 在汇率风险管理中,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是指会计账簿中列记的外汇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是指业务合同已确定外汇收支金额,但尚未在会计账簿中列记的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极有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是未来计划中的货币事项(外币交易或者使用外币结算的商品交易);境外经营净投资专指以外汇在境外进行投资的净值。 传统的汇率风险分类中,交易风险与会计风险与被套期项目有着对应关系,经济风险则与被套期项目没有直接对应关系。交易风险对应着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会计风险对应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这些项目与汇率波动直接相关,满足“可独立识别并可靠计量”的条件,可运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企业外汇业务场景与货币对风险敞口 风险敞口针对特定货币对。如以人民币为本位币,美元为贸易结算货币,其货币对为美元兑人民币。本文以使用外汇采购原材料在中国国内生产商品,再对外销售商品并收入外汇,且在境外进行投资的经营方式为例,展示典型外汇业务场景下的汇率风险敞口类别及其风险方向,即担心外币贬值或担心外币升值的方向。 典型外汇业务场景隐含两个假设条件:一是贸易采购、销售的商品价格并不直接随汇率波动,即商品价格由多种因素决定(非由汇率因素主导)且相对稳定。因而,汇率风险的载体为外币款项,而非商品价格。二是实际结算收款、付款为外币(实际业务发生),而会计账务中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本位币)。 典型外汇业务场景下的风险敞口具体类别和风险方向如下: 一是人民币作为本位币,持有外汇资产、负债或投资(权益)。资产风险对应外币贬值,负债风险对应外币升值,境外经营净投资风险则是外币贬值。外汇资产指外汇存款、持有外汇票据、持有外汇债券、外汇应收款项(会计账簿列记)等,外汇负债指外汇借款、签出的外汇票据、发行的外汇债券、外汇应付款项(会计账簿列记)等。 二是贸易采购或销售,人民币作为本位币,以外币计价并结算。外汇预期收款(预期销售业务)风险、外汇合同应收(已经定价销售合同)风险,对应的均是外币贬值;外汇预期付款(预期采购)风险、外汇合同应付(已经定价的采购合同)风险,对应的是外币升值。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负债类风险敞口,在会计账簿正式列记。合同应收款项、合同应付款项是基于已经确定价格的合同约定而来,会计账簿尚未列记,具体汇率风险管理人员应正确统计风险敞口类别,并避免重复。 企业为向贸易对手转嫁汇率风险,可能在贸易合约中约定“汇率免责条款”,即因汇率波动造成本企业按本位币计算的销售收入减少金额或采购支出增加金额,应在履约结算时由对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合同项下的外汇款项不应再作为汇率风险敞口管理。 跨国经营的企业往往需要管理多个货币对,其汇率风险管理日趋复杂。对此,企业须以《套期会计准则》为基本标准,完整、清晰地进行风险敞口分类和统计。 风险敞口数据处理与套期会计核算办法 为了对汇率风险敞口进行数据化管理,业务开展中汇率风险敞口的数据结构分类如下: (1)敞口分类 (2)外汇币种 (3)外汇金额(本金) (4)敞口方向(外币升值/外币贬值) (5)起始日期 (6)到期日期 对于资产、负债、投资类风险敞口,起始日期可以是与风险敞口相关的资产、负债、投资在会计账簿中确认入账的日期,也可以是纳入管理的日期。对于确定承诺类风险敞口,起始日期一般使用贸易合同确定以外币计价的价格或金融合同确定外汇金额的日期。对于预期交易类风险敞口,只能按风险敞口管理的规则确定起始日期。 对于资产、负债、投资类风险敞口,终止日期可以是与风险敞口相关的资产、负债、投资在会计账簿中即将确认出账的日期,也可以是出于管理的需要而确定的日期(例如月末、季末、年末日期)。对于确定承诺类风险敞口,终止日期一般使用合同项下的款项预计确认入账或者预计确认出账的日期。对于预期交易类风险敞口,只能按企业自身的风险敞口管理规则确定终止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风险敞口管理规则,一般需要明确对未来远期各月的预期交易在何时(提前时间量)纳入敞口管理。企业管理预期交易的风险敞口,应该有一个确定的时间框架,即覆盖未来多长时间,以及这个时间框架如何逐步前移。假如时间框架是未来12个月,并采取逐月前移方式,那么在每个月初日,就要在时间框架末端增加一个月度的预期交易风险敞口,而上一月到期而未结清的所有风险敞口,应该作终止或延期处理。 预期交易的风险敞口通常按月份管理,将终止日设置为月末日。例如,一家外贸企业未来某一个月的销售收入预计120万美元,则在预期收款类风险敞口数据中纳入管理,敞口金额为120万美元,敞口终止日期为对应的月底日期。有些企业外贸业务复杂、合同量大、外汇资金收付频繁,造成风险敞口数据复杂,对数据处理能力形成巨大的挑战。最难的是如何厘清敞口数据中的数据结构、处理流程和逻辑关系。有的企业通过估算各月度外汇收款金额和付款金额,试图尽量降低需要对冲的风险敞口、降低风险管理操作的复杂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企业估计的与企业实际发生的敞口规模有较大差异,企业实际风险管理结果也与预期相去甚远,甚至造成额外的损失;此外,此类操作还有可能存在不符合套期会计核算要求的隐患。此类情形下,套期工具产生的损益无法与具体业务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实现匹配核算,因而不符合套期会计准则的规定。当然套期会计准则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但截至目前尚无权威的指导性文件给出针对性解释和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仅按自己的理解去处理,会面临如何应对检查、审计、监管的问题。对于涉外业务较为多元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言,较为理性的选择是直面汇率风险敞口管理的复杂性,借助类似于会计记账的方法,设计一套完善的外汇风险敞口数据处理系统。 具体来讲,每笔具体风险敞口数据相当于会计“凭证”。“凭证”生成及数据变化的时间节点产生风险敞口账簿的“发生额”。企业对每个风险敞口类别,根据发生额计算余额。敞口的两个风险方向相当于会计的“借”“贷”方向。合同签订(确定合同金额)即为增加确定承诺类敞口的发生额,对应产生扣减预期交易敞口的发生额;合同对应的款项列记为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时,产生增加资产负债类敞口的发生额,相应产生扣减确定承诺类敞口的发生额。此方法能较为清晰、完整、准确地管理汇率风险敞口数据。 实践中,企业汇率风险敞口的数据定义和数据管理方式,是与汇率期货合约条款对应的,这也便于使用相关套保产品进行风险对冲操作。套期值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现金流量套期、公允价值套期和境外经营投资外汇净敞口套期。资产、负债类风险敞口,适用公允价值套期核算方法;确定承诺类风险敞口,既可使用公允价值套期核算方法,也可使用现金流量套期核算方法;预期交易类风险敞口适用现金流量套期方法;境外投资类风险敞口,适用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的核算方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公允价值套期操作过程中,不再核算汇兑损益,原来应计入汇兑损益的金额,在套期操作中应计入“套期损益”,并与衍生品工具产生的“套期损益”在同一损益科目中直接对冲。 汇率风险管理的复杂性与相关对策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实务的复杂性主要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同币种风险敞口的“自然对冲”与净敞口计算。同币种风险敞口方向相反的汇率风险敞口,在重合时间段,二者有自然对冲的效果。对于采购、销售均使用同一外汇币种的企业来讲,这种对冲效果是全局性的、持续的。那就存在某一时间点,使外币贬值的风险敞口与外币升值的风险敞口完全对冲,这时没有任何套期保值操作。 这就引出了“净敞口”的数量和方向问题。净敞口,就是在某一时间点,企业把风险方向相反、相互对冲的敞口数据消除,所剩余的敞口净值数据。这个数据只能是一个风险方向。因为敞口分类、数量、时间段不同,准确计算净敞口是件困难的事。实际操作中,企业计算净敞口,是按一个时间点进行汇总、轧差,也可分类计算。可以根据套期操作、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分别进行按敞口分类,按业务条线、按经营单位、按集团整体的净敞口计算。依据净敞口进行套期操作和风险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要以净敞口数量和方向约束衍生品净持仓的数量和方向。 二是集团报表层面的套期问题。对于集团企业内部业务项目的套期,应遵循《套期会计准则》第十四条进行处理:除少数例外情况以外,只有与企业集团之外的对手方之间交易形成的资产、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才能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只有与企业集团之外的对手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被指定为套期工具。 根据上述规定,集团企业必须在整个集团的范围内完整地管理汇率风险敞口,消除那些内部自相对冲的部分。如果仅从集团中某一个子公司或某一组子公司的视野来管理风险敞口,就可能出现违反《套期会计准则》的情况。 三是风险敞口的转换、分拆与合并。对未来预期交易的汇率敞口,一般是按月度预期收款或预期付款金额来确定并进行套保;但随着预期交易相关的合同定价、会计账簿列记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以及款项正式入账或出账,就会在预期交易、确定承诺和资产负债三个类别之间发生一系列的分拆、转换。这会给敞口数据管理和套期保值操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和更多的工作量,很容易导致混乱。因此,一套逻辑严密的数据管理系统是必须的,业务简单的可以用EXCEL表格处理,业务较为复杂的应该使用计算机软件系统。 四是多币种风险相关性问题。如果一个企业使用多种外币,则多个货币对汇率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在风险评估、套期操作中,应该使用相关性统计分析方法。一方面,对所有货币对汇率的敞口数据要采用完全统一的数据处理方法,以保证数据结构和时序关系的一致性;另一方面,要运用协方差矩阵等复杂的计算方法。对于多币种汇率风险的相关性统计分析方法,可借助专业咨询协助进行模型设计和应用系统设计。 为了应对汇率风险管理的复杂性,笔者提供了上述相关方法、经验和建议,但在实践中仍存有未解之题。这既需要企业主体持续实践摸索、归纳总结,也有待于行业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优化。 作者单位:北京汇金天禄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2024-05-21/safe/2024/0521/24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