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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鼓励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创新示范,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 二、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 (三)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将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树立为诚信典型。鼓励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在监管和服务中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有关诚信典型,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完善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开展产品服务标准等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 (四)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五)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六)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 (七)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八)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将诚信市场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在会展、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引导征信机构加强对市场主体正面信息的采集,在诚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对守信者加大激励性评分比重。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表彰诚信会员,讲好行业“诚信故事”。 三、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 (九)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重点包括: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十)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十一)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十二)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 (十三)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或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鼓励公正、独立、有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失信行为大数据舆情监测,编制发布地区、行业信用分析报告。 (十四)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及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十五)建立触发反馈机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与响应机制。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部门负责确定激励和惩戒对象,实施部门负责对有关主体采取相应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 (十六)实施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动。鼓励各地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发起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合激励与惩戒。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十七)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归集至“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推动司法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 (十八)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枢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各省(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推动青年志愿者信用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归集整合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有关部门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最大限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十九)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参考使用。 (二十)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在有关领域合作备忘录基础上,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性措施,即依法必须联合执行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另一类是推荐性措施,即由参与各方推荐的,符合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政策导向,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的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两类措施清单,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二十一)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联合惩戒措施的发起部门和实施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各类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限。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二十二)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时主动发现、经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申请或投诉发现信息不实的,应及时告知信息提供单位核实,信息提供单位应尽快核实并反馈。联合惩戒措施在信息核实期间暂不执行。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及时更正或撤销。因错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损害有关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其信誉、消除不良影响。支持有关主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十三)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工作的各项制度,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信用联合激励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制度。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激励惩戒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切实把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法规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 (二十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研究论证社会信用领域立法。加快研究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以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按照强化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提出修订建议或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 (二十五)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共享、公开、使用和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管理等标准。确定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规范,统一数据格式、数据接口等技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使用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二十六)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兴商”理念,组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约束,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督力度,依法曝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案件,开展群众评议、讨论、批评等活动,形成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通过学校、单位、社区、家庭等,加强对失信个人的教育和帮助,引导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学生和青年群体的诚信宣传教育,加强会计审计人员、导游、保险经纪人、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项目经费等必要保障,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鼓励有关地区和部门先行先试,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不断丰富信用激励内容,强化信用约束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 2016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06-14/xiamen/2016/0614/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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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5月,银行结汇8292亿元人民币(等值1270亿美元),售汇9109亿元人民币(等值139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17亿元人民币(等值12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694亿元人民币,售汇837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7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98亿元人民币,售汇73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54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5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8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42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78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36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122亿元人民币。 2016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38598亿元人民币(等值5919亿美元),累计售汇49101亿元人民币(等值752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0503亿元人民币(等值161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464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584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119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95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5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69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77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14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68亿元人民币。 2016年5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384亿元人民币(等值2202亿美元),对外付款15920亿元人民币(等值243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37亿元人民币(等值235亿美元)。 2016年1-5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796亿元人民币(等值1101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81254亿元人民币(等值12460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9459亿元人民币(等值1448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06-21/xiamen/2016/0621/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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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5月,银行结汇8292亿元人民币(等值1270亿美元),售汇9109亿元人民币(等值139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17亿元人民币(等值12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694亿元人民币,售汇837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7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98亿元人民币,售汇73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54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5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8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42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78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36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122亿元人民币。 2016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38598亿元人民币(等值5919亿美元),累计售汇49101亿元人民币(等值752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0503亿元人民币(等值161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464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584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119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95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5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69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77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14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68亿元人民币。 2016年5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384亿元人民币(等值2202亿美元),对外付款15920亿元人民币(等值243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37亿元人民币(等值235亿美元)。 2016年1-5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796亿元人民币(等值1101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81254亿元人民币(等值12460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9459亿元人民币(等值1448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 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06-24/xiamen/2016/0624/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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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88165亿元人民币(等值13645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3301亿元人民币(等值5154亿美元),占38%;短期外债余额为54864亿元人民币(等值8491亿美元),占62%。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1%。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7385亿元人民币(等值1143亿美元),占8%;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4828亿元人民币(等值747亿美元),占6%;银行债务余额为36063亿元人民币(等值5581亿美元),占41%;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4543亿元人民币(等值3799亿美元),占28%;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5346亿元人民币(等值2375亿美元),占17%。 从债务工具看,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0858亿元人民币(等值3228亿美元),占24%;贷款余额为19406亿元人民币(等值3004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5384亿人民币(等值2381亿美元),占1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5346亿人民币(等值2375亿美元),占17%;债务证券余额为13284 亿元人民币(等值2056亿美元),占1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36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占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251亿元人民币(等值503亿美元),占4%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9109亿元人民币(等值6053亿美元),占4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49055亿元人民币(等值7592亿美元),占5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4%。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所述的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是以签约期限进行分类。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6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6年3月末 2016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7385 1143 短期 377 5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77 58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008 108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926 608 贷款 3082 47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4828 747 短期 1358 210 货币与存款 1358 21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470 537 SDR分配 636 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64 56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469 38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36063 5581 短期 29623 4585 货币与存款 19499 3018 债务证券 3623 561 贷款 6478 100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2 3 长期 6441 9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784 586 贷款 2615 40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2 6 其他部门 24543 3799 短期 16843 260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8 4 贷款 1668 25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5115 2339 其他债务负债 32 5 长期 7700 119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82 183 贷款 5563 86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9 42 其他债务负债 686 106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5346 2375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777 1978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34 5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2535 392 外债总额头寸 88165 13645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6-06-30/xiamen/2016/0630/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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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56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1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8051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804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03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7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233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233亿美元。 自公布2016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现有美元和人民币的基础上公布以特别提款权(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折算汇率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方网站公布的美元兑SDR季度平均汇率。201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887亿SDR,储备资产减少887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一季度(亿元人民币) 2016年一季度(亿美元) 2016年一季度(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569 393 283 贷方 2 35,818 5,486 3,946 借方 3 -33,249 -5,093 -3,663 1.A 货物和服务 4 3,022 463 333 贷方 5 32,025 4,905 3,528 借方 6 -29,003 -4,442 -3,195 1.A.a 货物 7 6,786 1,039 748 贷方 8 27,787 4,256 3,061 借方 9 -21,001 -3,217 -2,313 1.A.b 服务 10 -3,764 -576 -415 贷方 11 4,238 649 467 借方 12 -8,002 -1,226 -881 1.B 初次收入 13 -268 -41 -29 贷方 14 3,276 502 361 借方 15 -3,544 -543 -390 1.C 二次收入 16 -186 -28 -20 贷方 17 517 79 57 借方 18 -703 -108 -7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1 -2 -1 2.1 资本账户 20 -7 -1 -1 贷方 21 12 2 1 借方 22 -19 -3 -2 2.2 金融账户 23 -3 0 0 资产 24 878 134 97 负债 25 -881 -135 -9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8,051 -1,233 -887 2.2.1.1 直接投资 27 -1,062 -163 -117 资产 28 -3,747 -574 -413 负债 29 2,685 411 296 2.2.1.2 证券投资 30 -2,670 -409 -294 资产 31 -1,439 -220 -159 负债 32 -1,231 -189 -13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7 10 7 资产 34 -111 -17 -12 负债 35 178 27 20 2.2.1.4 其他投资 36 -4,387 -672 -483 资产 37 -1,873 -287 -206 负债 38 -2,513 -385 -277 2.2.2 储备资产 39 8,048 1,233 887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558 -392 -28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6-06-30/xiamen/2016/0630/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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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5月份形势有何特点? 答:5月份我国外汇供求状况进一步趋向平衡。首先,银行结售汇逆差继续收窄。2016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为125亿美元,环比下降47%,日均逆差连续5个月下降。1月至4月,银行结售汇逆差分别为544亿、339亿、364亿和237亿美元。其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扩大但外汇收付由逆转顺。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235亿美元,前4个月分别为558亿、305亿、261亿和89亿美元。其中,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外汇收付小幅顺差2亿美元,1月至4月分别为逆差201亿、105亿、59亿和20亿美元。 我国市场主体的涉外收支行为继续稳步调整。一是购汇意愿进一步减弱,部分渠道的外汇融资明显回升。5月份,衡量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3%,较4月份下降2个百分点。同期,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增加3亿美元,其中外汇融资余额增加74亿美元,较4月份多增了113%,已连续3个月回升,显示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步伐放缓。二是结汇意愿继续上升,境内外汇存款下降。5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较4月份上升4个百分点。同期,外汇存款余额减少88亿美元,4月份为增加9亿美元。这些都显示企业和个人保留外汇的意愿减弱。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更加反映国内经济基本面。这也说明,在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符合预期、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保持中高增速的情况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有着坚实的基础。 2016-06-21/xiamen/2016/0621/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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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5月份形势有何特点? 答:5月份我国外汇供求状况进一步趋向平衡。首先,银行结售汇逆差继续收窄。2016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为125亿美元,环比下降47%,日均逆差连续5个月下降。1月至4月,银行结售汇逆差分别为544亿、339亿、364亿和237亿美元。其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扩大但外汇收付由逆转顺。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235亿美元,前4个月分别为558亿、305亿、261亿和89亿美元。其中,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外汇收付小幅顺差2亿美元,1月至4月分别为逆差201亿、105亿、59亿和20亿美元。 我国市场主体的涉外收支行为继续稳步调整。一是购汇意愿进一步减弱,部分渠道的外汇融资明显回升。5月份,衡量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3%,较4月份下降2个百分点。同期,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增加3亿美元,其中外汇融资余额增加74亿美元,较4月份多增了113%,已连续3个月回升,显示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步伐放缓。二是结汇意愿继续上升,境内外汇存款下降。5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较4月份上升4个百分点。同期,外汇存款余额减少88亿美元,4月份为增加9亿美元。这些都显示企业和个人保留外汇的意愿减弱。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更加反映国内经济基本面。这也说明,在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符合预期、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保持中高增速的情况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有着坚实的基础。 2016-06-24/xiamen/2016/0624/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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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看待3月末我国外债数据变化? 答:总体来看,我国外债总规模降幅放缓,偿债风险可控。首先,外债余额降速大幅放缓。截至2016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等值13645亿美元,较2015年末减少517亿美元,降幅为3.6%,较2015年第四季度降幅减少3.8个百分点。其次,外债期限结构进一步优化。2016年3月末短期外债余额较2015年末下降8%,而中长期外债余额则较2015年末上升4%。再次,外债规模下降与我国进出口贸易下降密切相关。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5.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受此影响,3月末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相应下降,占总外债规模下降的66%。最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部分企业经过前期债务去杠杆化后,公司间贷款等外债数据开始止跌回升。2016年3月末,公司间贷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149亿美元,增幅为7%。 金融机构和企业跨境融资进一步便利。根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自2016年5月3日起,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而是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趋于平稳。根据目前外债数据变动的趋势,加上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趋于平稳。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构建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2016-06-30/xiamen/2016/0630/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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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二是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三是明确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大幅缩减相关负面清单。四是进一步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五是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完) 2016-06-16/xiamen/2016/0616/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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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月我们已经连续邀请了好几个部门发布前三季度的经济数据,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现在先请王春英女士做介绍。 2016-10-21 09:55:40 · 王春英: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6-10-21 10:03:54 · 王春英: 2016年前三季度,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且不平衡,国际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好于预期,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局一方面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统计监测,强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呈缓解态势。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6年前三季度,银行累计结汇7.13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08万亿美元),售汇8.73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33万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6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434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6年前三季度,累计涉外收入13.60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07万亿美元),对外付款15.2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32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543亿美元)。 2016-10-21 10:04:59 · 王春英: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为逆差。2016年前三季度,按照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下降19%,售汇下降19%,结售汇逆差2434亿美元;前三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下降16%,支出下降9%,涉外收付款逆差2543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逆差83亿美元。 2016-10-21 10:11:45 · 王春英: 第二,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6年一季度逆差1248亿美元,二、三季度逆差较一季度明显收窄,第二季度是490亿美元,第三季度是696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前三个季度的逆差分别为1123亿、565亿和855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在一季度为逆差366亿美元,第二和第三季度转为顺差107亿和176亿美元。 2016-10-21 10:14:50 ·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连续下降,企业外汇融资意愿回升。今年第一季度,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就是说客户从银行买汇与银行涉外外汇支出之间的比是80%,第二季度回落到74%,第三季度进一步降到70%。2016年前三季度,境内外汇贷款余额降幅逐季收窄,分别是353亿、234亿和120亿美元;第一和第二季度,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分别下降349亿和50亿美元,第三季度上升60亿美元,其中,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自3月起连续回升。 2016-10-21 10:17:52 · 王春英: 第四,结汇率先升后降,总体保持基本稳定。2016年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9%,二季度升至63%,三季度为59%。从境内外汇存款余额看,一季度增加341亿美元,二、三季度分别减少111亿和54亿美元。其中,个人外汇存款余额在前个三季度的增幅分别是115亿、14亿和36亿美元,显示当前市场主体持汇意愿总体较年初减弱。 2016-10-21 10:21:40 ·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逆差先降后升,近期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意识有所增强。2016年前三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下降56%,远期售汇签约下降62%,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581亿美元,同比下降65%。其中,一季度逆差363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8亿美元,三季度逆差扩大至211亿美元。 2016-10-21 10:24:25 · 王春英: 以上是我要通报的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6-10-21 10:26:19 · 主持人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 2016-10-21 10:27:02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想请问近期我国的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变化?您如何看待未来的发展趋势?谢谢。 2016-10-21 10:27:15 · 王春英: 今年以来,我国外汇供求的平衡状况总体是好转的,第三季度结售汇逆差比二季度扩大主要是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具体包括旅行和投资收益两大方面:首先,暑期和国庆假期前通常是国内居民境外留学或者旅游购汇的高峰期。今年第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了132亿美元,往年也是这样的。比如,2014年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二季度扩大了147亿美元,2015年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249亿美元。其次,在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完成和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后,相关企业都会在6—9月份购汇向外方支付投资收益。今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了82亿美元。总的来说,今年第三季度的银行结售汇逆差696亿美元,如果剔除上面两个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三季度的结售汇逆差是482亿美元,略低于二季度490亿美元的逆差。 2016-10-21 10:27:47 · 王春英: 近期,一些有利于跨境资本流动均衡发展的积极因素继续显现,有几个方面的数据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下:一是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可能告一段落,跨境融资需求回升。今年6月末,全口径外债余额1.39万亿美元,比3月末增长了2%,初步逆转了2015年二季度以来持续下降的态势;截至9月末,进口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跨境外币融资余额已连续7个月回升,累计增加了320亿美元;5—9月份,企业的跨境外币贷款资金连续5个月呈现净流入。二是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规模提升。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统计,截至今年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余额已经连续7个月上升,其中,8月份、9月份增幅分别是491亿和767亿元人民币,屡创新高。三是虽然第三个季度个人购汇因为季节性因素比第二季度有所增加,但购汇规模是低于上年同期的,也低于今年第一季度,说明前期个人购汇需求已经得到较大释放,也显示当前个人购汇还是比较理性的。 2016-10-21 10:35:45 · 王春英: 从未来看,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仍然有望保持基本稳定。当前外部环境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包括美联储加息、英国脱欧后续影响等,但这些因素在前期也对国际金融市场运行和国际资本流动产生过影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总体承受住了相关冲击,未来也还会存在短期的影响。当前,有助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基本稳定的根本性因素没有改变,包括我国经济增速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较高水平,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长6.7%,8月份以来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持续在荣枯线以上。而且,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依然充裕,这些还都是支持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基本稳定的因素。同时,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则性和透明度的提高,我国市场主体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市场情绪更加理性和稳定,相关的涉外收支行为调整也会更加平稳。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逐步落实、人民币正式加入SDR后境外主体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提升,今年以来逐步显现的一些积极因素,还会在未来继续发挥促进外汇供求平衡的作用。 2016-10-21 10:43:29 · 中国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美联储加息的影响,目前来看,美联储在年底前加息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会产生一定影响,您怎么看?外汇局会怎么应对?谢谢。 2016-10-21 10:59:06 · 王春英: 美联储加息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美联储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我们也在持续监测和分析。早在去年美联储正式加息以前,我们就和大家交流过这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美联储加息的确是影响国际经济尤其是新兴经济体的一个重要变量,但还是需要客观看待,它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美联储加息的进程,更取决于新兴经济体自身的经济状况,自去年12月美联储第一次加息以来,形势的发展和总体影响与我们当初的判断基本相符。可以从几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这方面的观点: 2016-10-21 11:00:29 · 王春英: 第一,从目前来看,此次美联储加息是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相关影响也在市场可预期、可消化的范围内。从美联储加息的进程看,由于全球经济复苏依然曲折,英国脱欧等各种冲击不断,再加上美国自身经济增长和就业改善状况也存在不稳定性,美联储加息十分谨慎。大家还记得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市场普遍预期今年会有四次加息,可是从目前来看,最多也就一次。因此,此次美联储加息应该是一个比较缓慢而且符合预期的过程。从加息对美元汇率的影响看,美联储首次加息前,美元指数有所上升,但加息以后开始回落。2016年以来,美元指数主要是在一定区间内小幅振荡,当前水平总体与年初基本相当。相对而言,2014年和2015年美元指数分别上升13%和9%。从这个角度看,美元汇率在美联储加息前后的波动性表明,部分市场影响会逐步消化,美联储加息也并不意味着美元会持续走强。在此情况下,新兴市场货币在今年3月以后呈现比较快的反弹态势,到9月末,JP摩根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上升6%,人民币汇率也保持基本稳定。总的来看,市场关于美联储缓慢加息的共识逐步形成,市场反映也更加平稳,美联储加息对市场产生较强冲击的概率降低。 2016-10-21 11:04:45 · 王春英: 第二,我国经济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格局,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得到积极体现。历史经验表明,应对美联储加息,自身经济金融状况是关键,我国在这方面是具有优势的。一是刚才提到的,我国前三季度经济增长6.7%,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而且政治社会大局稳定,有助于维护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总体平稳的基础。二是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较强,包括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十分充裕等,在回答前面问题时我们也强调过了,这是现实存在的情况。三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资本账户开放等相关改革的协调推进,人民币汇率灵活性不断提高,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渠道进一步拓宽,有利于我国更好地调节跨境资金流动。 2016-10-21 11:15:49 · 王春英: 第三,去年底美联储启动加息之前,我国市场主体已经开始了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相关压力得到了较大释放,加息后的调整步伐反而放慢。自2014年美联储宣布退出QE以来,我国市场主体就已经开始增持对外资产和偿还对外负债,2015年上述调整达到高峰。在相关压力得到释放后,今年以来跨境资本流出规模总体下降。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已经连续两个季度出现较大幅度收窄,今年一季度逆差1233亿美元,相比2015年第四季度缩减426亿美元,第二季度逆差488亿美元,相比第一季度又缩减了745亿美元;交易形成的外汇储备降幅由2015年三季度的1606亿美元逐步收窄到今年二季度的343亿美元。经过一段时期对外债务去杠杆化,当前企业的债务偿还压力已经明显减弱,跨境融资意愿开始回升。由此可见,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使得我国市场主体能够更好地应对美联储加息,也有利于防范相关风险。 2016-10-21 11:27:45 · 王春英: 未来,外汇局在便利化和防风险方面仍是并重的。一方面,不断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外汇市场发展,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做好与市场的沟通,不断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例如,坚持个人年度五万美元购汇政策不改变,尽可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严格要求银行履行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审核责任,加强银行自律机制建设,保持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6-10-21 11:35:00 · 香港文汇报记者: 人民币10月份正式加入SDR,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也将更高,这将对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样的影响?外汇管理方面会怎样应对?谢谢。 2016-10-21 11:40:23 · 王春英: 人民币加入SDR是今年的一个大事。从2015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到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发展成就的认可以及未来前景的信心,这是在当前复杂国际环境下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和人民币汇率得以保持基本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首先,人民币加入SDR有利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入。实际数据验证了之前市场的一个判断,就是各央行、储备管理者、私人部门等会考虑增持人民币资产,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也会促进资金流入。根据外汇局统计,今年1—9月境外投资者累计增持中国国债2222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同期多增1315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央票723亿元人民币,2015年同期仅为160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境内股票846亿元人民币,2015年同期为减持1420亿元人民币。 其次,人民币加入SDR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是长期渐进的过程,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和方向更大程度上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境内外资金成本以及汇率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人民币加入SDR后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趋势会更加明显,但规模并不会显著放大。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可预见的未来,加大参考一篮子货币的力度,保持一篮子货币汇率的基本稳定,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主基调。 可以预计,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后,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和开放度将进一步提高,双向流动、基本平衡的格局将有新的支持因素。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还有一个相关情况要说明。有种说法认为境外投资者其实对中国债券、股票市场有很大的投资需求,但担忧未来投资资金的汇出有障碍。这里请媒体朋友澄清一下,这种担忧完全没有必要,外汇局将继续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中国欢迎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当然也就不会限制这些资金流出。谢谢。 2016-10-21 11:41:16 · 经济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截止到今年6月末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回升,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情况?谢谢。 2016-10-21 11:44:00 · 王春英: 今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接近1.39万亿美元,比3月末增加248亿美元,初步扭转了2015年二季度以来外债总规模持续下降的态势,外债由净偿还转为净借入,表明我国外债去杠杆进程基本告一段落。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实体经济保持稳健促使企业对外融资活动企稳回升。我国外债构成中,与实体经济尤其是与贸易相关的短期信贷类负债占比较大,受进出口规模波动和汇率、利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2014年下半年以来,货物进口规模下降、美元持续升值,国内外利差缩小,国内企业短期的贸易融资需求下降,并且开始了积极偿还外债,导致贷款项目中的短期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负债持续下降。截至今年3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2014年底下降3679亿美元,占全口径外债降幅的89%。但是,今年第二季度以来,我国进口规模止跌回升,尤其是5月份以后还出现了环比稳步增长,同时美元指数相对稳定,企业对外短期贸易融资负债的去杠杆需求得到基本释放,融资需求开始回升,2016年6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3月末增长72亿美元。 2016-10-21 11:44:50 · 王春英: 第二,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我国经济增长前景,投资意愿增加。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中高速的稳定增长,货物贸易继续保持顺差。而4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对美元加息预期次数减少,欧元区和日本复苏势头缓慢,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出现变化,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投资中国的回报,增持人民币资产的需求增加,再加上跨境融资政策的进一步开放,最终导致6月末的货币与存款、债务证券等主要由境外投资者主动参与形成的对外负债余额比3月末增加204亿美元,而3月末余额较去年底减少了362亿美元。 2016-10-21 11:53:47 · 王春英: 第三,外汇管理政策进一步便利了跨境融资。今年4月份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先后发布了几个通知,包括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等,在全国范围内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拉平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政策方面与外资企业的待遇,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额度限制,简化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等外汇管理要求。这些措施的出台,进一步便利了市场主体跨境融资,增加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2016-10-21 11:59:35 · 王春英: 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的企稳回升将会进一步推动跨境资金呈现双向波动。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等各项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经济仍会保持中高速增长,继续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的经济活动,增加资金流入,减轻短期的对外债务偿付压力。同时,随着我国外债规模的止跌回升,我国企业将会更加合理地安排自身负债规模和币种结构,根据经营活动实际需要适度增减短期贸易融资和对外借款,这些都会促进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双向波动的态势。 2016-10-21 12:08:12 · 中新社记者: 我们看到今天上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中间价又一次大幅调低了247个基点,近期人民币兑美元的贬值幅度也在加大,持续了一段时间,对这个趋势您怎么看?会不会对资本的流出造成一定压力?谢谢。 2016-10-21 12:13:08 · 王春英: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弱主要是由于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推动美元汇率走强。10月以来(截至20日),美元指数累计上涨3%,受此影响全球主要发达和新兴市场货币普遍下跌,欧元、英镑和日元对美元汇率累计分别贬值2.8%、5.6%和2.5%,JP摩根EMCI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跌0.3%,超过100种货币对美元有不同程度的贬值。同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和境内外市场汇率累计分别下跌0.8%、1%和1.1%,跌幅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大。同时,虽然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有所贬值,但对一篮子多边汇率升值。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编制和发布的数据,10月以来CFETS、BIS和SDR三个篮子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累计分别上涨0.2%、0.2%和0.8%。 统计监测显示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出放缓。10月以来,银行代客日均涉外收入与9月份日均水平变化不大,但日均支出比9月份日均水平明显减少,涉外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其中,人民币日均净支出比9月份下降30%多,外汇资金由9月份小幅净支出转为一定规模的净收入。同时,境内外汇市场购汇压力缓解。10月以来,银行结售汇逆差明显收窄,日均逆差环比下降超过80%,其中个人净购汇日均环比下降10%以上。这表明,随着汇率形成机制的规则化、市场化和透明度程度进一步增强,虽然人民币汇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有所波动,但国内市场预期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短期波动是正常的,也在可解释的范围内。 2016-10-21 12:14:17 · 北京电视台记者: 有传言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请问如何评价其影响?谢谢。 2016-10-21 12:17:07 · 王春英: 在外汇局层面,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关于此类问题,建议关注相关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重大政策出台都会在各个部门政府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这是可信的、可靠的信息来源。谢谢。 2016-10-21 12:18:00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王司长,近期有媒体说中国游客在海外的开支增幅比较大,有可能会存在资金流出的问题,请问您对这个问题怎么判断和看待?谢谢。 2016-10-21 12:34:40 · 王春英: 近年来,我国旅行项下的支出的确增长很快,但从外汇局的监测看,旅行项下的跨境资金流动绝大部分是有真实需求和交易背景的。旅行支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 一是存在统计方法改进的影响。2014年,外汇局实施了新的统计制度,旅行支出记录方法由过去的根据伙伴国数据测算,改成了使用我们采集的对外付款、银行卡境外刷卡和测算的现钞数据汇总得到。由于历史数据难以追溯,造成2014年的旅行支出比2013年有较大跃升。从我们和其他国家统计部门的交流看,他们通过抽样调查方式采集的数据,由于中国人的样本比较少,而且游客比较倾向低报,有可能代表性不强,使得数据偏差较大。因此,新的统计方法比以前使用伙伴国的数据推算更科学、更准确,这是导致个别年份旅行支出增长的一个统计技术原因。 2016-10-21 12:36:17 · 王春英: 二是反映了中国居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消费升级。随着我国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以及在过去几年汇率不断走强的带动下,居民在境外实际购买力提高,在境外消费的能力比以前有大幅度的提升。同时,居民出境旅行、留学、签证也变得越来越便利,不少周边国家和地区推出免签或者落地签等。此外,外汇局也加大了改革力度,大幅度简化了购付汇手续,国内银行也不断地改进境外刷卡服务,居民出境消费更加便捷。去年,我国居民出境达到了1.28亿人次,比2001年增长近10倍,而且以往我国居民出境游目的地主要是港澳和东南亚国家,现在已经扩展到了欧美地区,出境目的也由过去短期旅行扩展到了长期留学,这些都会助推旅行支出的增长。 2016-10-21 12:50:14 · 王春英: 下一步,外汇局还会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采取措施严格防范利用经常账户转移资本。近年来,外汇局不断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坚持个人年度5万美元购汇政策不改变,尽可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督促银行切实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切实履行展业自律原则,防范借道已经开放的项目转移资本,继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6-10-21 12:56:01 · 主持人 袭艳春: 再次感谢王春英司长的介绍,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2016-10-21 13:01:27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6-10-24/xiamen/2016/1024/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