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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外汇局山西省分局在太原召开全省银行加强外汇业务经营集体约谈。邢毅副局长向各银行传达了2016年全国外汇管理分局长座谈会精神,通报了目前全省外汇收支运行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山西省外汇管理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及对各家银行进一步加强外汇经营管理的要求。会议要求,外汇管理工作要在巩固已经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好“推改革”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各银行要积极主动作为,为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09-05/shanxi/2016/090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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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召开座谈会,就落实省委骆惠宁书记支持省会城市太原市优先跨越发展讲话精神进行了讨论,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外汇局提出要转变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支持太原市对外经济发展,加强涉外经济服务工作,今年大力推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业务,稳步推进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促进地方银行机构丰富业务功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络化工作,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2016-09-21/shanxi/2016/092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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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新版银行考核系统上线的通知》要求,我省分局及早动手,迅速落实。一是为省分局各业务部门人员新建银行考核系统操作用户,并赋予相关权限。二是将本地直接管辖的全部被考核金融机构引入考核系统,对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完善。三是对系统生成的金融机构上下级隶属关系树进行确认,发现不符合真实情况的,及时修改。为下一步银行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2016-08-10/shanxi/2016/081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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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为确保新版贸易信贷调查系统顺利上线运行,临汾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贸易信贷调查培训会议,辖内5家企业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贸易信贷申报人员以及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共15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促使企业准确掌握了新版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内容和操作规范,确保了贸易信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2016-08-05/shanxi/2016/080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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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山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举办了银行外汇业务专题培训,21家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及相关外汇业务从业人员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及当前跨境资金流动情况下银行外汇业务操作中应当关注的主要问题等。 2016-08-30/shanxi/2016/083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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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省分局年中工作会后,全省各市中心支局先后召开年中工作会议,回顾上半年全省外汇管理主要工作,分析辖区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强化推改革与防风险并重,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今年后几个月的主要工作任务。各中心支局全体人员、辖区各银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6-09-13/shanxi/2016/091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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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各外汇指定银行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切实提升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的政策执行力与业务实操能力,近日,吕梁市分局组织召开外汇管理业务专题培训会,辖内10家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66人参会。 培训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聚焦辖内银行在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以及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梳理了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的错误和难点,讲解了经常项目项下对公业务、个人外汇业务和国际收支业务的最新政策和业务操作规范。为强化培训效果,授课结束后设置扫码答题环节,以考促学,及时检验参训人员对培训知识的掌握程度。 本次培训兼具政策性与实操性,有效解决了银行在日常外汇业务办理中的诸多困惑。下一步,吕梁市分局将持续深化“常态化培训+精准化辅导”长效机制,创新业务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辖内银行外汇业务能力,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5-11-19/shanxi/2025/1119/1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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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研究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即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09号,邮编:050000,联系电话:0311-87938229),在信封上注明“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征求意见”字样,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6年4月24日 2026-04-24/hebei/2026/0424/2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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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刻制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及废止原对外业务专用章的通知》(汇综发〔2024〕70号)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决定,唐山市分局迁安营业管理部、沧州市分局黄骅营业管理部自2026年5月15 日起,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国家外汇管理局沧州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国家外汇管理局唐山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 印章样式为:行政许可专用章形状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外圆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编号为两位数,十位上的数字用于区分使用该印章的派出机构,个位上的数字分别用1、2、3代表收支、经常、资本三个业务条线。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6年5月11日 2026-05-11/hebei/2026/0511/2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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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晋城市中心支局组织举办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培训会,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骨干以及涉外企业外汇业务经办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晋城市中心支局结合近年来外汇政策变化情况,就经常项目项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制度框架、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日常操作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对今年个人外汇监测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发现的问题作了具体分析。 通过政策培训,促进银行和企业人员明确了当前外汇形势,把握了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重心,加深了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了合规意识,对促进晋城辖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外汇监管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07-11/shanxi/2016/071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