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何立峰副总理、尹力书记,殷勇市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本届金融街论坛。刚才何立峰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对金融系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系统部署,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擘画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指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结合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我想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视角,就全球经贸韧性与中国贡献,与大家谈几点思考。 近年来,面对疫情冲击、地缘摩擦、单边和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挑战,全球经贸活动展现出较强韧性。世界银行数据表明,2019—2024年全球贸易总额年均增长5.4%,较上个五年提高4.6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形势下,全球贸易依然较快增长。根据联合国最新预测,今年全球贸易有望超33万亿美元,创历史新高。这种韧性的背后,是科技驱动和开放合作两大关键力量。 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为全球经贸注入新动能。人工智能爆发式发展,半导体贸易快速增长,集成电路年贸易额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全球绿色贸易迅速崛起,新能源年贸易额从十年前的百亿美元扩展到近三年的千亿美元以上,上升了一个量级。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带动服务贸易快速增长,2024年全球数字服务出口规模比十年前翻了一番。 另一方面,开放共赢是全球经贸稳健发展的内生动力。实践反复证明,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既是发展之源,更是抗风险之基,也是市场经济的自带基因。近年来全球化遭遇逆流,但各国和区域间多层次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中国与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全面完成,非洲大陆自贸区正式实施,这些新成果、新突破不断涌现,有力维护了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与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对增强全球经贸韧性、维护全球经贸规则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有力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国是工业门类最齐全、配套最完整的国家,通过提供优质的中国制造、稳定的中国供给,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为畅通世界经济循环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是主动分享超大规模市场机遇。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但在供给端提供稳定性,也在消费端提供广阔市场。近五年中国年均货物和服务进口高达3万亿美元,逐步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消费市场。 三是持续打造新兴领域合作增长点。中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产业转型,不断深化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2024年,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左右,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超4000亿美元,是全球数字贸易的重要支撑。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多边合作。中国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通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发展中国家更好参与全球分工、融入全球贸易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持。 与此同时,我们深入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深化外汇市场发展,为各类主体有效配置外汇资源和管理汇率风险,更好参与全球经贸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2024年,我国外汇市场交易量较2020年增长37%,涉外收支规模较2020年增长64%。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涉外收支规模为11.6万亿美元,创历史同期新高,高水平开放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女士们,先生们!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越是困难时刻,越要秉持和平共处的初心,坚定合作共赢的信心。我们将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体系。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提质扩面,目前凭指令即可办理业务的企业数较2020年末增长5倍以上。聚焦贸易便利化,近期我们将新出台9条政策措施,主要是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范围和轧差结算业务种类,优化贸易新业态主体外汇资金结算,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更大力度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二是推动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深化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证券投资等重点领域外汇管理改革。9月份,我们推出了跨境投融资一揽子政策,近期还将发布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等政策,并在自贸试验区实施集成式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助力拓展自主开放新局面。 三是提高开放条件下外汇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赋能智慧监管,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提升打击违法违规活动效能,有效防范外部风险冲击,为促进开放合作、提升经贸韧性提供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 女士们,先生们! 北京作为祖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近三年来,北京货物贸易总额连续超过3.6万亿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近10%。国家外汇局将一如既往支持北京先行先试更多首创性外汇政策,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科汇通”等政策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助力北京在全球经贸行稳致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5-10-27/safe/2025/1027/26717.html
-
尊敬的何立峰副总理、尹力书记,殷勇市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本届金融街论坛。刚才何立峰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对金融系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系统部署,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擘画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指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结合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我想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视角,就全球经贸韧性与中国贡献,与大家谈几点思考。 近年来,面对疫情冲击、地缘摩擦、单边和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挑战,全球经贸活动展现出较强韧性。世界银行数据表明,2019—2024年全球贸易总额年均增长5.4%,较上个五年提高4.6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形势下,全球贸易依然较快增长。根据联合国最新预测,今年全球贸易有望超33万亿美元,创历史新高。这种韧性的背后,是科技驱动和开放合作两大关键力量。 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为全球经贸注入新动能。人工智能爆发式发展,半导体贸易快速增长,集成电路年贸易额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全球绿色贸易迅速崛起,新能源年贸易额从十年前的百亿美元扩展到近三年的千亿美元以上,上升了一个量级。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带动服务贸易快速增长,2024年全球数字服务出口规模比十年前翻了一番。 另一方面,开放共赢是全球经贸稳健发展的内生动力。实践反复证明,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既是发展之源,更是抗风险之基,也是市场经济的自带基因。近年来全球化遭遇逆流,但各国和区域间多层次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中国与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全面完成,非洲大陆自贸区正式实施,这些新成果、新突破不断涌现,有力维护了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与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对增强全球经贸韧性、维护全球经贸规则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有力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国是工业门类最齐全、配套最完整的国家,通过提供优质的中国制造、稳定的中国供给,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为畅通世界经济循环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是主动分享超大规模市场机遇。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但在供给端提供稳定性,也在消费端提供广阔市场。近五年中国年均货物和服务进口高达3万亿美元,逐步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消费市场。 三是持续打造新兴领域合作增长点。中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产业转型,不断深化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2024年,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左右,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超4000亿美元,是全球数字贸易的重要支撑。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多边合作。中国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通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发展中国家更好参与全球分工、融入全球贸易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持。 与此同时,我们深入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深化外汇市场发展,为各类主体有效配置外汇资源和管理汇率风险,更好参与全球经贸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2024年,我国外汇市场交易量较2020年增长37%,涉外收支规模较2020年增长64%。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涉外收支规模为11.6万亿美元,创历史同期新高,高水平开放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女士们,先生们!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越是困难时刻,越要秉持和平共处的初心,坚定合作共赢的信心。我们将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体系。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提质扩面,目前凭指令即可办理业务的企业数较2020年末增长5倍以上。聚焦贸易便利化,近期我们将新出台9条政策措施,主要是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范围和轧差结算业务种类,优化贸易新业态主体外汇资金结算,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更大力度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二是推动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深化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证券投资等重点领域外汇管理改革。9月份,我们推出了跨境投融资一揽子政策,近期还将发布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等政策,并在自贸试验区实施集成式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助力拓展自主开放新局面。 三是提高开放条件下外汇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赋能智慧监管,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提升打击违法违规活动效能,有效防范外部风险冲击,为促进开放合作、提升经贸韧性提供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 女士们,先生们! 北京作为祖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近三年来,北京货物贸易总额连续超过3.6万亿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近10%。国家外汇局将一如既往支持北京先行先试更多首创性外汇政策,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科汇通”等政策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助力北京在全球经贸行稳致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5-10-27/safe/2025/1027/26719.html
-
作为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始终坚持从长期、战略角度进行储备资产配置,致力于审慎、规范、积极的投资运作,形成了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不断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构建了24小时连续经营的全球化管理架构,确保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我们始终秉承国家利益至上的理念,培育合规文化,鼓励深耕专业和求真务实,营造生动活泼和积极协作的团队氛围,建设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优秀员工队伍。 我们欢迎具有坚定的家国情怀、出众的才智、强烈的责任感、不懈的进取心、快速的学习能力并能不断践行创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欢迎具有多元化学科背景的优秀人才申请我们的职位。我们将为您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内容、具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和系统化专业培训。无论您在中心的哪个岗位工作,我们都会为您提供发挥特长、施展才华并创造非凡价值的平台。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有志于从事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 (五)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还在禁考期或影响期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3人,共2个岗位,具体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投资管理岗 (策略研究) (专业技术中级岗位)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经济学(02) 1.具有在国内金融机构从事固定收益投资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经验; 2.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或博士学位;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落户要求。 2 投资管理岗 (交易执行) (专业技术中级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经济学(02) 1.具有在国内金融机构从事固定收益交易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经验; 2. 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或博士学位;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落户要求。 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应聘,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在报名时注明主要课程和学习内容等,中心根据相关度等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 2. 报名方式:登录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https://safeic-shzp.hotjob.cn/)进行报考人员注册,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考信息并报名。 3.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系统要求的全部信息,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8: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减少岗位计划招聘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业务实操考察和面试。 1. 笔试:以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有关事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8:1比例确定进入业务实操考察和面试人员名单。 2. 业务实操考察:以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业务实操考察有关事宜。业务实操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面试:以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 按照笔试成绩40%、业务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权重汇总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1.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考察人数与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组织政审和体检。 2. 政审综合采用审核人事档案、第三方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该阶段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3. 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五)公示 综合考虑考试测评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到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近亲属(指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在外汇局系统(含外汇局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分支机构)工作的,需主动报告。 (二)本公告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负责解释。中心保留可能根据岗位需求变化等因素调整、取消和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的权利。 (三)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mail.rmd-safe.gov.cn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2025-10-27/safe/2025/1027/26700.html
-
10月24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召开202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何雁明、外汇管理处处长张园园出席发布会,介绍2025年前三季度海南省外汇形势,并答记者问。 何雁明处长介绍2025年前三季度海南省外汇形势: 一、跨境资金流动总体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深入推进自贸港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2025年前三季度,海南省跨境收支规模804.6亿美元,同比增长1.1%。结售汇总额179.8亿美元,同比增长10.4%;其中,结汇规模46.3亿美元,同比增长22.5%,购汇规模133.5亿美元,同比增长2.4%。 二、跨境资金流动结构特点 (一)货物贸易增长亮点频现。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货物贸易收支规模352.8亿美元。一是保税贸易规模有所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海关进出境保税物流货物收支合计45.9亿美元,同比增长5.4%。二是免税品进口付汇较快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免税品进口付汇21.4亿美元,同比增长26.6%。 (二)服务贸易有所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服务贸易跨境收支规模50.4亿美元,同比增长8.1%。一是运输服务有所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运输服务收支规模25.1亿美元,同比增长11.3%。二是电信计算机服务同比增长近七成。2025年前三季度,电信计算机服务收支规模3.2亿美元,同比增长67.2%。三是跨境旅行服务较快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跨境旅行服务收支4.4亿美元,同比增长25.7%。 (三)直接投资规模小幅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直接投资收支规模367.1亿美元,同比增长4.2%。一是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较快。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对外直接投资37.6亿美元,同比增长23.1%。二是来华直接投资快速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来华直接投资66.6亿美元,同比增长28.5%。 三、外汇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海南省分局牢牢把握自贸港涉外主体需求,深入推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引导涉外企业持续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断提升辖区外币兑换便利化水平,助力涉外企业稳健经营,有力地推动了自贸港涉外经济蓬勃发展。 (一)多措并举,推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发挥创新政策优势,助力涉外企业“降本增效”。切实发挥自贸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优势,通过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为企业开展汇率避险套保业务,利用FT账户、EF账户可使用离岸汇率结算的政策特点,帮助企业在外汇套保业务中获得更有优势的价格,助力企业降本减负。二是多方联动,力推国企汇率避险新突破。针对部分国企对汇率避险业务“不敢做、不会做”难题,海南省分局联合省国资委共同宣传普及,推广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推动国有企业外汇套保覆盖率有效提升,树立汇率风险管理标杆企业。2025年1-9月,辖内企业外汇套保比率47%,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二)金融为民,提升辖区外币兑换便利化 一是切实做好辖区外币兑换服务。海南省分局不断加强政策传导,推动辖内银行、外币代兑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规范兑换管理服务、丰富外币币种,持续提升外币兑换服务能力。二是积极服务博鳌亚洲论坛和中国消博会等重大活动,进一步加强博鳌地区外币代兑点建设,增设3家个人外币代兑点,博鳌地区外币个人代兑机构已有12家,覆盖全部涉外服务酒店。 下一步,海南省分局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聚焦年底全岛封关运作,从释放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创新政策动能、加强跨境资金管理制度集成创新等方面,支持自贸港建设,提升自贸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度。 海南日报记者提问: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进展情况? 张园园处长:感谢您的提问。跨境资管试点政策是海南自贸港金融核心政策之一。2025年7月,《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后,海南省分行与各试点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审核试点报备材料,试点政策顺利落地。10月16日,海南省分行根据4家试点发行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报备的试点规模材料,完成4家发行机构申请的50亿元人民币试点规模核定。10月17日,已有两家试点发行机构发行的试点产品完成境外投资者认购,境外投资者资金从投资账户到银行代销账户及产品募集账户,划转顺畅、高效,试点政策顺利落地,为海南自贸港金融创新再添重要实践案例。跨境资管试点有助于深化海南自贸港金融机构与境外投资者的合作,加大境外资金引入,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审核试点机构报备材料,及时公示试点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资金汇兑与账户服务。指导试点银行要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便捷的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汇兑服务,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义务。境外投资者购买及赎回试点资管产品均需通过投资账户进行,确保资金闭环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与监管协作。建立健全金融监管部门联络协商机制,加强统计监测与监督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海南省分行将以“政策落地提速、服务保障提质、强化效果评估”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稳步推动试点业务落地见效,充分释放试点政策红利,推动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健康发展,持续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5-10-27/hainan/2025/1027/2265.html
-
为进一步加强外汇便利化政策的宣传解读与引导工作,提升政策影响力和知晓度,深入推进政策落地见效,破解县域涉外企业政策获取难、服务对接远等难题,助力龙江涉外企业更稳更快更好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举办“便利政策惠企利民外汇赋能开放发展”涉外企业外汇便利化政策宣讲会。会议在黑龙江省分局设主会场,在各地(市)分局及县域营业管理部设分会场,全省近500家涉外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其中县域企业近80家。 精准赋能,破解企业经营难题。宣讲会由黑龙江省分局业务骨干及银行的专家讲解五大核心模块,兼顾政策解读与风险提示,为全省企业提供“全链条、定制化”政策支持。通过介绍银行外汇衍生产品,推介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套期保值工具,帮助企业树立中性意识,规避汇率风险;解读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优化单证审核,简化业务办理流程;解读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助力企业通过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介绍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实务经验,引导企业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融资对接及汇率避险,增强合规企业信用水平及融资能力,支持贸易融资业务创新发展;通过企业外汇业务违规案例的分析,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直达县域,打破服务空间壁垒。本次会议以“政策直达、服务下沉、全省协同”为核心,构建省级主会场直通县域分会场的全省宣讲网络,让县域涉外企业能与省、市企业“同频”获取政策信息,真正实现外汇便利化政策“下沉到县、服务到企”,切实为县域涉外企业将外汇支持政策为县域涉外企业送上“家门口”的外汇政策支持。 2025-10-28/heilongjiang/2025/1028/2730.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为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我省首笔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备案,实现对境内外10家成员企业跨境资金的集中归集和统一调配,助力企业更加便捷、高效管理跨境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为企业“走出去”注入金融动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动作为、靠前谋划,积极争取推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在我省落地实施。一是多维度摸排、汇银企联动,积极争取试点政策。采取系统数据初筛、银行客户复筛、企业“一对一”调研等多维度摸排,锁定符合条件且具有跨境资金运营需求的公司作为试点培育对象;联合银行开展多轮专项工作推进会,基于企业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等实际需求精准设计并搭建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运营框架,帮助企业顺利获批试点资格。二是提前介入、精准化指导,高质高效完成备案。试点获批后,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为企业开展多轮专项指导,解决企业资金池搭建难点堵点,结合企业海外布局等运营情况,帮助合理规划资金池项下业务类型、归集额度等,助力企业优化全球资金管理能力。三是持续跟踪、长效赋能,精准释放政策红利。常态化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政策法规,针对性、场景化解决企业疑难,助力企业高效开展资金池业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市场提供外汇支持。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将扎实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工作,持续加大试点政策供给力度,在做好现有试点企业外汇管理服务基础上,把握政策机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试点,不断提高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执行效果,以高水平开放助力地方总部经济发展、,为打造我省向北开放新格局贡献外汇力量。 2025-10-17/heilongjiang/2025/1017/2727.html
-
近日,鹤岗市分局参加鹤岗-哈巴边疆区企业家对接交流会,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企业家及鹤岗市商务局、海关等多部门参加。会上分局业务人员精准解读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针对俄煤俄矿进口、木材及农副产品合作,明确业务流程与管理细则;推动银行对接萝北口岸农产品出口、石墨深加工项目;指导中俄企业家用线上结算系统提效。 2025-10-24/heilongjiang/2025/1024/2729.html
-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5-10-30/anhui/2025/1030/299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跨境贸易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范围 支持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后,按规定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拓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情形下为优质企业办理以下情形的轧差净额结算,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进行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一)境内外关联企业之间一般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二)货款与货物贸易运输相关费用、仓储费、维修费、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三)销售货款与相关销售返利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四)运费、保费、清关费、速遣费、滞期费等运输相关费用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五)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审慎合规银行为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以下简称贸易便利化政策)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措施(以下简称高水平开放试点): (一)银行经备案可开展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已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主办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主办企业是财务公司或自身无贸易涉外收支的,可不为前述所称优质企业)。 (三)跨国公司资金池成员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 跨国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守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关规定,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便利试点”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跨国公司办理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时,原则上每个自然月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 四、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 允许审慎合规银行根据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相关材料,为企业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单金额,涉外员工个人在核定金额范围内可在银行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免于提交单证。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贸易便利试点薪酬”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薪酬”。 银行应为企业配套制定专属方案,明确适用的涉外员工范围及其薪酬发放安排,做好购付汇或收结汇金额动态管理,建立相关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五、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或“外贸综合服务”。 六、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 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及货物出口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对外支付;也可将上述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同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相关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银行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按规定向外汇局办理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等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据客户委托代理、代办收付汇业务,均适用上述规定。 七、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 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可为境内机构办理以下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业务: (一)具有贸易往来的境内外机构间代垫货物运输、仓储、维修、报关、检验、税收、保险等费用。 (二)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上述代垫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应报备所在地外汇局。银行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 八、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承包工程项目的境内企业,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登记后,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其中,承包工程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从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向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企业应按要求制定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规范,并在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主要收支信息和账户余额,以及相关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九、完善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 银行应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境内机构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机构特殊外汇业务处置”。 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外汇业务时,应严格落实展业责任,开展交易真实性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筛查拦截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的外汇业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开展监测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同时废止。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2025-10-30/anhui/2025/1030/2990.html
-
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10645亿美元,对外负债7255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809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349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694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3679亿美元,储备资产3627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5%、0.2%、21%和3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717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160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51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30%、0.4%和19%。 按SDR计值,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0528亿SDR,对外负债52806亿SDR,对外净资产27722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38090 27722 资产 2 110645 80528 1 直接投资 3 33491 24375 1.1 股权 4 29373 21377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4118 2997 1.a 金融部门 6 4676 3403 1.1.a 股权 7 4335 315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341 248 1.b 非金融部门 9 28815 20972 1.1.b 股权 10 25037 1822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778 2749 2 证券投资 12 16942 12330 2.1 股权 13 10763 7833 2.2 债券 14 6179 4497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63 191 4 其他投资 16 23679 17233 4.1 其他股权 17 100 72 4.2 货币和存款 18 5930 4316 4.3 贷款 19 8962 6523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40 247 4.5 贸易信贷 21 7224 5258 4.6 其他 22 1123 818 5 储备资产 23 36271 26398 5.1 货币黄金 24 2429 1768 5.2 特别提款权 25 559 407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13 82 5.4 外汇储备 27 33174 24144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5 -4 负债 29 72555 52806 1 直接投资 30 37174 27055 1.1 股权 31 34558 25151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616 1904 1.a 金融部门 33 2155 1568 1.1.a 股权 34 1983 1443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72 125 1.b 非金融部门 36 35019 25487 1.1.b 股权 37 32575 23708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444 1779 2 证券投资 39 21607 15726 2.1 股权 40 13810 10051 2.2 债券 41 7797 567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63 191 4 其他投资 43 13511 983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867 3542 4.3 贷款 46 3174 231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316 230 4.5 贸易信贷 48 3821 2781 4.6 其他 49 836 608 4.7 特别提款权 50 497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10-30/anhui/2025/1030/2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