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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金额合计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3笔,金额合计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合计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3笔,金额合计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2笔,金额合计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8-10/shandong/2023/0810/2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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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和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交流研讨调研成果,分析解剖典型案例。主题教育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副组长卢希及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多次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制定实施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贯通融合、一体推进调查研究和主题教育重点任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分支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鲜活情况,剖析困难问题症结,及时研究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成果转化运用“四项清单”,着力破解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难题,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中央指导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根本任务和具体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靠前精心组织筹划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贯通衔接两批次主题教育。各级领导班子要继续加强调研情况交流,进一步明确解决调研发现问题的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并深入思考中长期措施,推动从体制机制层面破解难题。要建立完善调查研究长效机制,切实将调查研究作为工作方法和工作习惯,不断增强金融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工作质量,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卢希同志指出,大兴调查研究是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调研成果交流是深化调查研究工作、拓展调研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班子示范带头、工作统筹有力、选题精准务实、调研扎实深入、成果转化高效,对弘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转化运用好调研成果、推动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明显效果。要继续坚持在强化政治自觉、推动求真务实、做好成果转化运用、树牢正确政绩观、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上聚力、用劲,持续推动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 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完) 2023-08-08/shandong/2023/0808/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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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社会公众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针对实践中部分银行企业近期提出的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1.问: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可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规定,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后,在满足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业务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相应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因此,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问:跨境电商企业是否可凭“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获取的销售订单、物流等信息,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付及结售汇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规定“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和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以审核其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证。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证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上述通知同时明确了使用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银行和企业的条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进一步放宽了银企准入条件。 据此,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支时,银行可按照汇发〔2016〕25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3.问: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否审核电子单证?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中明确规定“交易单证可以是纸质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因此,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视自身对电子单证真实性、合规性和唯一性审核的专业能力,自主选择审核单证的形式。 4.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可否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 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规定,境内银行可为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外汇NRA账户)。外 汇管理法规对境内银行为外汇NRA账户中外汇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无限制。外汇NRA账户内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应遵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2023-09-13/shandong/2023/0927/2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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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关工作。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瑞银证券、三菱日联银行、特斯拉、巴斯夫、托克、施耐德等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参加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在华展业情况,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外资外贸能力持续提升,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潘功胜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讨论,对部分意见建议现场作出回应。 潘功胜表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在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政策安排,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 2023-09-21/shandong/2023/0927/2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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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理性有序。7月份,国内基本面预期改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企稳回升。在此情况下,市场主体“逢低购汇”有所增多,属于正常的理性交易,再加上对外分红派息进入季节性高峰,使得当月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逆差。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健。一是货物贸易仍是跨境资金流入的基础性来源。7月份,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维持较高水平,高于上半年月均值。二是境外资本流入态势逐步向好。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跨境资金净流入回升,7月份净流入规模为近一年来次高值;来华证券投资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三是境内主体有序开展对外投资。 展望未来,全球主要经济体紧缩货币政策接近尾声,相关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政策组合拳效果不断显现,我国经济将持续恢复向好。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市场主体理性程度持续提升,宏观审慎调节工具不断完善,外汇市场稳健运行的基础依然坚实。 2023-08-22/shandong/2023/0821/2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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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8月份我国外汇市场预期保持总体稳定。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环比收窄30%,企业等主体结售汇交易保持理性。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2%,较1至7月的月均水平提升5个百分点,为2022年5月以来的最高值,企业等主体结汇意愿有所上升。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1%,较1至7月的月均水平上升2个百分点,企业等主体购汇意愿相对稳定。从主要跨境资金流动渠道看,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较高规模,体现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韧性。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更趋平稳。一方面,内外部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将进一步增多。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国内经济有望持续回升向好,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巩固;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紧缩货币政策接近尾声,有关外溢影响将总体弱化;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中的季节性因素等短期影响也会减弱。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外汇市场更趋理性和成熟,市场主体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更加完善,均有助于市场稳定。 2023-09-19/shandong/2023/0927/2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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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6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二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3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有所下降,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338亿美元,较2023年3月末下降571亿美元,降幅2%。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4%,较2023年3月末下降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与2023年3月末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下降主要受汇率折算因素影响。2023年二季度,汇率折算因素造成外债余额下降545亿美元,对外债余额下降贡献度为95%。 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接近尾声,相关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国内经济将持续恢复向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稳定的基础依然牢固。 2023-09-28/shandong/2023/0928/2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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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省分局“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指导精神,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扩容提质,4月18日,外汇局莱芜市中心支局召开“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推进会。会上,莱芜市中心支局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的发展升级进行了解读,重点对拟试点银行进行了政策培训;详细解读了《莱芜市中心支局“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实施方案》,对政策宣传、实地调研、特色培育、银行辅导、督导问效五项活动内容的具体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听取了银行对活动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解答银行有关疑问。会议对活动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精心部署,加强统筹谋划,严抓活动落实成效,提高活动效果。二是凝聚合力,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形成内外联动的服务合力,多措并举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督导,注重实效。持续跟踪关注便利化政策落地成效,优化创新服务形式,挖掘培育外汇服务示范网点、样板银行。 2023-04-20/shandong/2023/0420/2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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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分局“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要求,扎实推进经常项目优质便利业务技能竞赛工作,5月10日,外汇局莱芜市中心支局召开“2023年经常项目优质便利业务技能竞赛”推进会。会议结合“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与技能竞赛的任务要求,对山东省分局2023年经常项目优质便利业务技能竞赛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并对《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金融支持贸易外汇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的相关措施和要求进行详细解读。会议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升对竞赛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将有关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积极深化“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力求进一步提质扩面;三是将竞赛活动作为杠杆,不断橇动和深化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大力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023-05-13/shandong/2023/0513/2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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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下午,聊城市中心支行召开2023年全市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工作通报会。会议要求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方面,要更加“精准有力”,总量要够、结构要准;二是在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要扎实做好稳地产、保交楼金融服务工作,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三是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要强化“自救”主体责任意识,推动金融风险清存量、遏增量;四是在涉外金融管理和服务方面,要紧紧围绕稳外贸稳外资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在金融管理和服务方面,要站稳人民立场,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 2023-04-03/shandong/2023/0403/2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