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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提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落实外汇管理政策能力水平,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工会委员会联合主办,苏州地区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承办的苏州市“提技能·优服务·促发展”外汇管理业务技能竞赛于12月5日圆满落下帷幕。 竞赛共分为个人赛初选和团体总决赛两个阶段,共有来自54家自律机制代表队的270名参赛选手参加了本次竞赛。竞赛中,各位选手在赛场上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技能水平,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王珏等21名优秀选手脱颖而出,分别荣获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农业银行苏州分行荣获团体一等奖,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和苏州银行获得团体二等奖,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获得团体三等奖。 苏州市中心支局在竞赛总结发言中要求各银行以本次竞赛为契机,持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团结引领广大金融劳动者凝心聚力、勇于突破,全面展现新时代苏州金融行业的新作为。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争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领航员;二是坚持服务实体,争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军;三是坚持锤炼本领,争做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的排头兵。 下一步,苏州市中心支局将指导银行自律机制开展形式丰富的自律活动,引领银行机构从业人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专业技能为全市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外汇服务。 2020-12-11/jiangsu/2020/1211/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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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境内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或其境外分公司等机构开立境外账户有什么要求? 答: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自身名义在境外开立账户前,需到企业所在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开立境外账户后,需将开户银行、境外账户账号、账户币种等信息报企业所在外汇局备案。境外开户银行代码或名称、境外开户银行地址等境外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向企业所在外汇局报告。关闭境外账户的,应向企业所在外汇局报告,并将账户余额调回境内。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分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等机构在境外开立账户无需经外汇局登记。 问题二:境内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向工程所在国分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等实体汇出工程款等费用,银行如何审单? 答: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审核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境内承包工程企业与其境外分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等实体之间签订的资金安排协议、工程所在国相关资金(厂房、人工、采购设备等费用)预算表等,无需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在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后,为其按服务贸易交易办理相关工程款项汇出手续。上述业务国际收支申报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相关规定办理。 问题三: 境内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分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等实体在境外工程款结余如何汇回境内? 答: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审核公司相关财务计划、境外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等材料,无需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在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后,为其按服务贸易交易办理相关工程款项入账手续。上述业务国际收支申报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相关规定办理。 2020-08-26/jiangsu/2020/0826/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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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太仓市支局受邀参加太仓欧商投资企业协会(简称TRT)会议,向20家协会会员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现场宣讲外汇管理政策,太仓欧商投资企业协会鉴于与外汇局多年来的良好沟通,首次授予太仓市支局“德企之友”奖状。 会上,太仓市支局就近期外汇管理改革及便利化措施进行了全英文介绍,重点宣传了经常项下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的政策要求,以及资本项下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等便利化措施。太仓市支局还通过TRT平台向外籍人才收集现行个人外汇政策的问题及建议,争取为太仓外籍人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太仓市目前聚集了310家德企,被誉为中国的“德企之乡”。今年以来,太仓市支局创新履职,积极支持和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多次举办政策宣讲会,向外资企业宣讲外汇改革政策,积极与上级局请示沟通帮助辖内德企通快(中国)有限公司实现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落地,解决舍弗勒、慕贝尔等德企欧洲公司因疫情原因流动资金不足的需求,太仓市支局高效优质的服务受到德企的一致好评。下一阶段,太仓外汇局将继续立足本职,创新政策传导方式,提高政策传导的有效性,解决企业办理外汇业务中遇到的困难,促进涉外经济发展。 2020-11-23/jiangsu/2020/1123/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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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外汇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连云港市中心支局主动作为,确保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应用场景试点工作顺利落地。 连云港市中心支局从连云区自贸片区入手,积极与连云区税务局沟通,充分论证数据共享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协调开展数据交换,签订数据交换协议,并确定了企业授权共享发票数据的数据交换模式,并组织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情况调研,系统掌握自贸区内企业资本金与外债存量情况,了解资本金结汇、外债结汇及境外上市资金流入计划,认真筛选试点企业。同时,连云港市中心支局积极开展试点业务培训,指导经办银行掌握试点业务总体流程、完成业务系统设置,确保试点业务的顺利落地。 11月27日,连云港市中心支局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上传了税务局交换的税务发票数据,进行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抽查,并指导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支行完成了系统核验,实现了试点业务在连云港的成功落地,为该业务在江苏自贸区内全覆盖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0-12-01/jiangsu/2020/1201/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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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银行如何办理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答: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售付汇业务时,银行应按《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相关规定进行审单,且上述业务无需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上述机构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业务需提取外币现钞的,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规定,按照展业原则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币现钞交易的一致性、外币现钞交易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合理审核。相关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办理的外币现钞交易不一致的,银行应要求其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是指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外国专家用汇、国际组织会费用汇、救助与捐赠用汇、对外宣传用汇、股金与基金用汇、援外用汇、境外朝觐用汇及部门预算中确定的其他用汇项目。 2020-09-30/jiangsu/2020/0930/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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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政策问答(二) 2020-11-17/jiangsu/2020/1117/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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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问答(第二期) 2020-11-19/jiangsu/2020/1119/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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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问答 2020-10-26/jiangsu/2020/1026/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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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常用表格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00017110600Y)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申请经营批发调钞业务核准(000171106011) 服务指南 无 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000171106004) 服务指南 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银行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00017111200Y)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4) 服务指南 无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5) 服务指南 无 省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6) 服务指南 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省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7) 服务指南 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远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8) 服务指南 无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掉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22) 服务指南 无 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分局辖内经营个人兑换业务进入筹备期审批(000171112003) 服务指南 无 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分局辖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000171112017) 服务指南 无 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000171112018) 服务指南 无 境内非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申请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000171112019) 服务指南 无 地(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9) 服务指南 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地(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10) 服务指南 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金融机构本外币转换核(00017111400Y) 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000171114002) 服务指南 无 2024-08-30/jiangsu/2021/0207/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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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运行状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深化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2月22日,苏州市中心支局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宣传与调研活动,常熟服装城管委会、常熟农商行、中服焦点跨境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三家商户代表参加调研。 调研会上,中服焦点公司就“市采通”平台的一体化运作和流程监控,以及不同贸易主体的采购、通关、收汇流程做了详细说明,并反映了试点工作的难点焦点问题。各商户代表围绕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平台收结汇效率、无票采购交易等进行发言。苏州市中心支局与各参会政府、银行、企业部门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抓典型,以点带面,通过梳理代理渠道商收汇情况,排查核实其终端商户收汇方式和金额,评估整体收款情况和风险。二是要求中服焦点跨境贸易有限公司与银行加强协作,特别是借助常熟农商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优势,着力发展本地商户,合理调整商户结构,为提高整体收汇率创造有利条件,保证试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三是要发挥平台优势,融合跨境电商贸易,完善平台建设,将贸易流程信息化、可追溯化,发挥综合服务平台在市场采购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创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的常熟模式。 通过这次调研会,调研组深入了解了目前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共议了解决方法和下步思路。下一步,苏州市中心支局将依托政、银、企、局四方共商平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贸易新业态,更好地发挥贸易新业态市场价值和巨大潜能,助力常熟服装城更快实现转型升级,促进常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021-02-22/jiangsu/2021/0226/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