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20-0003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7
  • 名       称:
    郴州市中心支局”四项举措”确保疫情期间外汇服务不断档
  • 文       号:
郴州市中心支局”四项举措”确保疫情期间外汇服务不断档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郴州市中心支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按照总局、省分局和省市党政部门相关要求部署,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推出“四项举措”确保外汇服务不断档

一是提高认识,及时监测报告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每日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转发权威机构疫情资料,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高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特事特办,做到守土尽责采取8小时现场+24小时非现场”办公方式指导银行在疫情特殊时期对防控物资采购、生产、捐赠等跨境收付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捐款或防疫用款办理清算解付,确保资金及时到账业务随时办理。2月14日,为涉外企业办理境外采购防疫物资专项汇款业务金额约7.35 万美元三是加强指导,及时解答问题通过咨询、问卷等方式提供业务指导,及时解答银行、企业提出的业务问题。至2月14日,电话解答银行外汇服务6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境外采购口罩先办理后报备、个人手机银行自主结汇等内容,并设计和发放企业调查问卷31份,及时了解疫情对市场主体跨境交易的影响四是主动参与,助力志愿防控。派出年轻党员主动参与郴州市中支机关院内早上8点-9点、下午2点-3点体温测试和出入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院内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