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612704-5-2018-00170
-
-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银行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18-12-21
-
- 名 称: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案例分析(保险服务)
-
- 文 号:
保险服务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保险、养老金计划和标准化担保计划的辅助服务所涉及的保费、费用等。
区分寿险、养老金计划和社会保障关系:是否是政府组织的强制计划或雇主设立并自行管理的养老金计划。
寿险、非寿险差异:是否具有投资性质。
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金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1)境内居民个人对外投保所涉及的资金收付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内居民个人对外投保人寿险的保费,申报在“225010服务贸易-保险服务-寿险”项下。如果为定期人寿保险,即只为在特定时期内的死亡提供保险金,则认定为是非人寿保险,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
②如果该保费支出是雇主代表雇员支付的私人保险,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
③对外投保非人寿险的保费,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
④居民个人收到境外保险机构支付的保单红利、利息,申报在“322042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保单持有人获得的红利和利息”项下。
⑤人寿保单到期或约定期限到期时,居民收到的人寿保险福利和年金,申报在“821010其他投资-资产-人寿保险和年金权益”项下。
⑥居民投保非人寿险获得的赔偿,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
(2)境内某外资公司对外支付外籍雇员的养老保险金,境外收款人为外籍雇员个人,则该养老保险金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雇主汇汇给雇员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养老保险金。
(3)境内某集团驻外中国籍员工境内的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由公司代缴。现该公司收到其驻外员工由境外偿还的上述款项,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该境内集团收到的其驻外中国籍员工从境外偿还的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应根据该员工资金来源的性质申报在相应项下。如为该员工在境外获得的职工报酬,应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外中国雇员工资。
(4)境内A上市公司,按照规定为其董事等高管人员从境外保险公司购买高管人员责任险,该笔涉外支出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高管人员责任险是承保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由于经营管理中的疏忽行为导致的对第三者(如股东)基于法律的赔偿责任,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高管人员责任险保费。
(5)境内某公司收到某非居民从境外汇入因拥有境内房产所需支付的房屋财产保险费,并代其缴纳。这类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公司代收由境外汇入的房屋保险费属于家庭财产保险范畴,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代收房屋财产保险保费。境内公司将保费支付给境内保险公司时,是境内居民之间的收支,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6)境内某来料加工企业与境外某公司签订加工装配协议约定,货物的运输及加工期间库存在该企业的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和财产险,保费由境外公司负责。则:
①境内保险公司收到的货物运输险保费收入应如何申报?
②境内保险公司收到投保财产险的保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内保险公司收到境外投保货物运输险的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2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进口提供的保险”项下。
②收到投保财产险的保费,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
(7)境内A企业向国外出口陶瓷,为防止陶瓷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或灭失带来损失,国外进口方在我国境内一家保险公司为出口的陶瓷办理了运输保险,则境内保险公司收到此类保费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保险公司收到境外投保货物运输险的保险费,为我国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申报在“225021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出口提供的保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保费。
(8)境内企业向境外出口一批货物,并以该批货物向境内保险公司A购买平安险,保单受益人为境外进口商。由于货值巨大,为分散风险,境内保险公司A再与境外保险公司B签订再保险合同,A将部分保险费汇出到境外B保险公司。现该批货物出现损失,境内保险公司A向境外进口商支付赔偿款,同时境外保险公司B亦向境内保险公司A支付赔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内保险公司A将保费汇给境外B保险公司,属于再保险行为,应申报在“225030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再保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再保险保费。
②境内保险公司A向境外进口商支付赔偿款,应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平安险保险赔偿款。
③境内保险公司A与境外保险公司B签订了再保险合同,境内保险公司A收到境外保险公司B的赔偿款,若分保的是非寿险,应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寿险再保险赔偿款;若分保的是寿险,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寿险再保险赔偿款。
(9)境内某外贸公司从事代理进出口业务,需向海外保险公司投保,因交易频繁,故一次性支付一定期间的保险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则:预付保险费和多退少补款时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如果投保的险种为进出口货运险,则:
①为我国出口货物提供的预付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1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出口提供的保险”项下;为我国进口货物提供的预付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2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进口提供的保险”项下。
②期末多付保险费退回,属退款性质,应当申报在与原涉外支出相对应的交易编码项下;少补款项支出仍应按原则①申报。
(10)境内公司A与境外公司B签订出口合同,B与境内的银行C签订买方信贷合同,贷款支付货款,B又与境内出口保险公司D签订了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合同。如果到还款期,B不能归还C银行的贷款,保险公司D将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替B还款。境外B公司支付给境内出口保险公司D的保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买方信贷:是由出口方的银行直接将贷款提供给进口商或者进口商的联系银行的出口信贷形式,贷款用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是指在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ECA)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保障的政策性保险。在本保险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出口商、贷款银行或借款人,但一般要求贷款银行直接投保。
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是一种信用保险,境内保险公司收到的保费,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保费。
(11)境内某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境内出口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因进口商破产无法偿付货款,按照协议,保险公司在境内出口商支付了全额货款后,保险公司委托境外追债公司向境外进口商追索货款,则保险公司在收到境外追债公司追偿收入时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保险公司在收到境外追债公司追偿收入时进行申报,该款项的基础交易性质为出口贸易货款的追回,应根据境内出口公司报关的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货物贸易项下。
(12)境内船东互保协会收到或支付的保费,如何申报?该协会是否可以视为保险企业?
分析与结论:
该境内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收到或支付保费的申报比照保险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