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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16-00240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9-28
  • 名       称:
    张家界中心支局落实货物贸易企业自主管理显成效
  • 文       号:
张家界中心支局落实货物贸易企业自主管理显成效

     张家界中心支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货物贸易企业自主管理试行办法》,在加强对敏感样本企业、敏感业务监管的同时,积极营造便利化的宽松环境,对重点监测库企业实施自主管理工作机制,支持促进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张家界中心支局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等平台,一是增强企业与外汇局联系沟通,指导总量指标异常企业自查自纠,帮助企业限期实现异常指标的自主修复,规范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行为;二是更好地传导外汇管理政策,增强外汇管理工作有效性。

    自7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张家界辖内货贸企业《告知书》签收回复率达到100%,接受业务指导后现场补充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率达到100%,涉及业务14笔、金额332.5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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