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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2366987-X-2023-00172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5-08
  • 名       称:
    常见问题解答(一)
  • 文       号:
常见问题解答(一)

问:我公司为境内注册公司,我司境外注册子公司与与其他境外公司中标新项目,目前需与其他境外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我公司对其他境外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为满足项目履约、与境外公司相互合作的非融资性担保协议,未约定具体的担保金额。请问该担保是否需要在境内做内保外贷登记?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上限无法进行合理预计的内保外贷,如境内企业出具的不明确赔偿金额上限的项目完工责任担保,可以不办理登记,但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办理担保履约手续。相关文件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afe.gov.cn),在政策法规栏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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