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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2366987-X-2022-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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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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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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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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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资本项目常见问题(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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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资本项目常见问题(十六)
问:我本人是中国籍,以后需要在香港生活,准备在香港买房。我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不是永久),请问可以汇款到我在香港的银行账号吗?
答:您好,1.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的申请条件之一为申请人已移居境外并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外籍、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因此,未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不具备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的申请条件。2.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