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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2366987-X-2015-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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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经常项目管理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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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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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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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济源市中心支局主动作为 加强货物贸易名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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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济源市中心支局主动作为 加强货物贸易名录管理
一是利用系统进行全面筛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收付汇数据查询等功能模块,导出2013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4日所有名录企业的业务明细数据,筛选出期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企业8家。
二是主动作为,依法开展。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八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第三款“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规定,决定注销8家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三是集中注销,及时归档。经过筛查,中心支局通过监测系统集中对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8家企业名录进行注销,并撤销企业网上业务开户,最后将注销审批表、企业相关信息及注销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