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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2366987-X-2015-00045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6-08
  • 名       称:
    济源市中心支局主动作为 加强货物贸易名录管理
  • 文       号:
济源市中心支局主动作为 加强货物贸易名录管理
        企业名录管理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外汇局实施货物贸易非现场监测、主体分类监管的前提条件。截至2015年6月4日,济源市货物贸易名录企业共86家,其中符合外汇局强制注销企业名录条件的企业8家,成为沉淀在系统中的“死亡”企业,影响了外汇管理事后核查工作的效率。为此,中心支局以“五个转变”为指导,主动作为,通过监测分析、数据筛选、信息查证等措施,强化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管理,提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效率。
        一是利用系统进行全面筛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收付汇数据查询等功能模块,导出2013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4日所有名录企业的业务明细数据,筛选出期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企业8家。
        二是主动作为,依法开展。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八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第三款“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规定,决定注销8家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三是集中注销,及时归档。经过筛查,中心支局通过监测系统集中对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8家企业名录进行注销,并撤销企业网上业务开户,最后将注销审批表、企业相关信息及注销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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