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2688507-1-2026-00045
  • 分       类:
    公告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3-26
  • 名       称: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支持黑龙江省高水平对外开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黑龙江省分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一是通过电子邮箱heilongjiangsafe@163.com反馈,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黑龙江自贸区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意见反馈”字样;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相关字样。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4-1号717房间,联系电话:0451-8230899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6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2026年3月26日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6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