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雄安新区分局,河北省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提升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决定,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印发〈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冀发〔2025〕7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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