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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24-00097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11-22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要求,河北省分局研究起草了《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即日起至20241222日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一是通过电子邮箱526801949@qq.com反馈;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通信地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新华路109722房间),并在信封上注明《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311-87938871

附件: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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