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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20-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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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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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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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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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企业(公司)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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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企业(公司)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操作指南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汇发〔2020〕12号),为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对于职责范围内、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由外汇局出具的证明,我分局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处理。
企业(公司)申请我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公函。公函格式见附件。
2.申请我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营业执照。
5.如派人前来办理,还需携带企业开具的证明信及办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公函模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东路109号,邮编:05000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6、7、8月下午办理时间为2:30-5:30。
联系电话:0311-8793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