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20-00213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11-07
  • 名       称:
    企业(公司)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操作指南
  • 文       号:
企业(公司)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操作指南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汇发〔202012号),为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对于职责范围内、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由外汇局出具的证明,我分局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处理。

企业(公司)申请我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公函。公函格式见附件。

2.申请我分局出具外汇管理无违规证明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营业执照。

5.如派人前来办理,还需携带企业开具的证明信及办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公函模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东路109号,邮编:05000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678月下午办理时间为2:30-5:30

联系电话:0311-87938863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