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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9-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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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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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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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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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能否作为跨国公司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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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能否作为跨国公司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
根据《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不得作为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参与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