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个人在年度等值5万美元的额度内结汇,凭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便利化总额的,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凭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办理。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