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至11月,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合同,伪造商业发票和货运提单,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528.5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91.9万元人民币。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