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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8-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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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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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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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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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如何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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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如何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区内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以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可以要求区内机构和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区内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由金融机构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直接审核交易单证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