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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8-00041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2-27
  • 名       称:
    外汇知识问答:企业在发生业务时贸易信贷业务报告应该怎么做?
  •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企业在发生业务时贸易信贷业务报告应该怎么做?

A类企业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关联交易类型等信息。A类企业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对应的报关单金额、关联交易类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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