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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7-00209
  • 分       类: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8-16
  • 名       称:
    外汇违规案例: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 文       号:
外汇违规案例: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1月至7月,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勾结境内外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租船合约,伪造运费发票,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4506.9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7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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