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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7-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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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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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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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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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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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依据《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的规定,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私自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构成扰乱金融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