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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7-00115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4-28
  • 名       称:
    外汇知识问答: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未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应如何处理?
  •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未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未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由外汇局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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