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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7-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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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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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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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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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哪些跨境融资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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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哪些跨境融资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1.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2.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3.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4.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5.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6.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