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7-00019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1-18
  • 名       称:
    外汇知识问答:企业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企业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

2.外债合同正本及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3.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证明材料等文件,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4.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所选择模式(现行外债管理模式或132号文模式)的书面说明。

5.上年度或最新一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6.《宏观审慎外债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8.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