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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6-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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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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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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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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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违规案例:XDY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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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违规案例:XDY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案
一、案情简介
XDY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张家口外商独资企业,
二、定性和处罚
XDY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资函字〔1996〕187号)第八条“企业办理外汇登记证后,有变更名称、地址、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发生转让、增资、合并等情况,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及时将有关材料送外汇局备案,并申请更换外汇登记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