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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817390-X-2026-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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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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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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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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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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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决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遵循真实原则情况下,可用于非关联企业借款。
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对于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如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出现退回情况的,为避免汇兑损失,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
三、相关银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6年3月20日

